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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草舍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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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妥协话题】妥协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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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08:56 | 只看该作者
香薰古琴 发表于 2021-4-12 08:23
先生写得这个往深刻里去了。原则上的,法律上的妥协就是没有底线,是屈服。非原则问题的妥协,那叫让步。
...

法律无非人情,也就是是公众之情。当冲突不牵涉公众利益时,冲突各方应该可以协商解决。这也是法律人情。
17#
发表于 2021-4-12 15:56 | 只看该作者
法律对“要命一条,要钱没有者”真的无能为力,这点上只能通融一下,必须妥协。要不就世界就真的乱套了。
18#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16:19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21-4-12 15:56
法律对“要命一条,要钱没有者”真的无能为力,这点上只能通融一下,必须妥协。要不就世界就真的乱套了。:v ...

是的,尤其是当事人有通融的意愿时。这有点像在法院主持和见证下的“私了”吧。
19#
发表于 2021-4-12 17:06 | 只看该作者
连法律都拿无赖没办法的时候,为了减少伤害只好妥协,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大概也是最好的选择吧。可能许多人不赞成这样的和解,但一味地坚持正义,也许会把结果弄得不可收拾。
草舍兄的妥协写得深刻。
20#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17:09 | 只看该作者
随玉 发表于 2021-4-12 17:06
连法律都拿无赖没办法的时候,为了减少伤害只好妥协,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大概也是最好的选择吧。可能许多 ...

还真的是没有最好的选择,只有次好的选择。法律管不了的只好妥协,这是次好。法律管得了的,伤害已经发生,这连次好都不如了。
唉。
21#
发表于 2021-4-13 12: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米 于 2021-4-13 13:38 编辑

我想起本地一个很有名的民事诉讼律师的一句话,大意是作为平民百姓,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脾气,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尊严,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梦想和渴望。这话比较敏感,是他的工作阅历之谈。我在网上转述这个观点时,有些网友表示反对,说这是愚民、亡国的论调。但是,当你面对太多连法律都无奈的民事矛盾时,看似消极的妥协却是积极的解决办法。

那个律师的话发人深省啊!在我们这个有特色的社会里,什么资源都没有的草根要维权谈何容易!作为平民百姓,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脾气,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尊严,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梦想和渴望,三个“超出自己的实力,看似虐心,细思极恐,但实在是他的经验总结,是大智慧!感谢草版分享!
22#
 楼主| 发表于 2021-4-13 15:59 | 只看该作者
小米 发表于 2021-4-13 12:32
我想起本地一个很有名的民事诉讼律师的一句话,大意是作为平民百姓,不要有超出自己实力的脾气,不要有超出 ...

实际上我也认为我们的社会不应该是这样的,但具体遇到事情时,妥协能够解决已经比较好的办法了。
问好小米,春祺。
23#
发表于 2021-4-14 13:01 | 只看该作者
先笑。我老家隔壁村有一对夫妻,在计划生育严管的时代一个接一个的生。超生自然要罚款,家里除了一对门板可当柴火外,就找不出第二样值钱的东西。他说生都生下来了,你们不能看着我这儿子饿死吧,多多少少是份心意,你们看着办。;P
2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4 13:02 | 只看该作者
枕石问天 发表于 2021-4-14 13:01
先笑。我老家隔壁村有一对夫妻,在计划生育严管的时代一个接一个的生。超生自然要罚款,家里除了一对门板 ...

那还是没管住。惨烈的是不让生,无所不用其极。
25#
发表于 2021-4-14 19:29 | 只看该作者
法官通过调解,致使被告减少了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欣赏
26#
 楼主| 发表于 2021-4-14 20:51 | 只看该作者
yugongjin 发表于 2021-4-14 19:29
法官通过调解,致使被告减少了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欣赏

谢谢公谨老师。         
27#
发表于 2021-4-15 20:2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之前还有故事吧,甲女为啥要借给乙男钱啊?
对自己把钱借给偿还能力不确定的人十分愧悔。。愧悔有啥用,吃一堑长一智
  
28#
 楼主| 发表于 2021-4-15 23:23 | 只看该作者
月牙 发表于 2021-4-15 20:20
这个案例,之前还有故事吧,甲女为啥要借给乙男钱啊?
对自己把钱借给偿还能力不确定的人十分愧悔。。愧 ...

我也想到了他们之前有故事 电视里略过了。是一个对法官调解工作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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