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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草舍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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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无恶意的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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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21-4-26 10:46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1-4-26 09:51
我文有言在先:老人的代理如果胜诉,我们的法治精神和社会价值观将被颠覆。所以我并非为老人的违法脱罪, ...

更显然,这种犯罪心里也是站不住脚的。
而且无法防犯于未然。
因为坏,是一种品质,无法改变。
衣食无忧,偏干坏事,这没有任何理由。和道德教育都无关。
就是年轻的时候欠收拾。。。没学会做人而已。
32#
 楼主| 发表于 2021-4-26 10:52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1-4-26 10:46
更显然,这种犯罪心里也是站不住脚的。
而且无法防犯于未然。
因为坏,是一种品质,无法改变。

看样子你忘了你说过的话,我给你复制如下——

……非常危险,
万一某个话题,某些观点,刺痛了TA,
真来个脑溢血心脏病突发,那可是大事。
完全没有诅咒的意思,是真的担心,真出事,就是大事。
吃不了兜着走。。。
33#
发表于 2021-4-26 11:06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1-4-26 10:52
看样子你忘了你说过的话,我给你复制如下——

……非常危险,

这是两回事啊。。。
这是走极端,不开窍。这和坏的本质是不同的。
而我十分相信有些老人本身就是骨子里的坏。
年轻时就不是个好人,只不过后来变老了,不太敢做大坏事而已。
但小坏事是不断的。
偷鸡摸狗,公交车上打骂不给让座的年轻人。。这种人年轻时绝对不是什么正经货。
这和道德教育无关。这种人也教育不了的。别费这个心了。

点评

你这些话我没看见,更不会传播。真要有心脏猝死的与我无关。  发表于 2021-4-26 11:15
34#
发表于 2021-4-26 19:27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1-4-26 10:37
居然有两位大咖认为我文是为老人脱罪。其实并非我观点模糊,而是两位君子疾恶如仇,可敬可佩。
我文有言 ...

没有没有,这个问题肯定相信草舍兄的角度和深度。只是借题发挥,借贵方宝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想而已。
35#
 楼主| 发表于 2021-4-26 20:51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21-4-26 19:27
没有没有,这个问题肯定相信草舍兄的角度和深度。只是借题发挥,借贵方宝地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想而已。

是的是的,提倡尊老,同时分清界限,这是大家一致的看法。
36#
发表于 2021-4-27 13:28 | 只看该作者
写了老人的问题,最近好几篇老人话题。
老人家越来越不受人待见了,哈哈。
37#
 楼主| 发表于 2021-4-27 13:53 | 只看该作者
香薰古琴 发表于 2021-4-27 13:28
写了老人的问题,最近好几篇老人话题。
老人家越来越不受人待见了,哈哈。

老人家不受待见是个严重的问题。
38#
发表于 2021-5-15 07:24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有粗读过,当时未有细思和特别关注。现有人再提,再看,再思。

在时代背景中去理解人:曾经的恶行,有时代大环境,到底是什么大环境?
在群体现实中去观察人:偷拿鸡蛋,有个体心理驱动,到底是什么心理和潜在需求?
在个体行为中去判断人:过分节俭,有群体特征重复,到底是什么驱使和潜在行为?

不同时期的家庭群体话事权力者,能从矛盾语言或行为下得知潜在诉求么?如果不能,谁来辅助?谁来承担?谁来主动引导?

比如,家庭日常中的食物分配或资源分配,比如吃鸡腿。
1.父亲优先吃,尊老爱幼。
2.当年父亲已成爷爷,当年儿子成父亲,此时父亲仍是支柱。此时慈母不认同,也须反省。
3.尤其40后、50后母者,在生活经历中,也是当年当时的次主体支柱。她从配偶、长辈或同辈中得到的帮助较少,甚至委屈:忽略她们的心理和物质需要。以致有一心想从子辈、孙辈中寄盼希望、对他们格外好的想法,虽然对方常常并不领情。
4.家庭主体和次主体,不应放弃自己的主导权力,但可交接、传权,前提是培养接力者有主导能力。
5.祖辈、父辈、子辈、孙辈的长幼秩序要序列,有序列才明白事理、知晓事物规律,全族群体要维护,各辈才会得到彼此尊重。
6.家庭里也有一个权力层级的流动,我们成员主动做得少,需要主导者及群体一起从中察觉矛盾语言或行为下的诉求和改善,让群体成员从内部学会尊重,从外部获得尊重。

矛与予,只差一撇,尊重与被尊重差什么呢?

当下,有去年的人口普查结果出来,总体男女比例差异大,各个年龄段、时代段的比例、或男女差异没有列出。
此问题也将会持续出现,人群比例的大小,会影响实际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日常关系。特别是有资源分配不足的竞争关系。
如:青年一代特别憎恨白发一代与青年女子的单独聚集,当真是青年一代袋子钱少么,当真是白发一代手里钱多么,当真是青年女子看到了钱袋子里的声音么。

遣词用句,真要能表达写者的心情,所以仔细写,认真读,反复思,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
39#
 楼主| 发表于 2021-5-15 09:54 | 只看该作者
洛雨漁舟妙玉桌 发表于 2021-5-15 07:24
这篇文章有粗读过,当时未有细思和特别关注。现有人再提,再看,再思。

在时代背景中去理解人:曾经的恶 ...

洛语老师的思考,是对本文的再创作。
十年动乱,这是定论,具体情形需要阅读、调查,但有些问题需要假以时日,由历史回答。
家庭主导地位,我们已经进入了多元时代,各种选择都称为可能,比如女主外男主内,比如不婚等等,只要当事人幸福又不妨碍他人。
昨天新闻,福州法院对在子女教育方面不合格的监护人发法院函,要求去社区学习。这个值得推广。
至于青年女子拜金现象,也要两方面看。婚姻的物质基础并不是两情相悦,两床相拼就能解决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等,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成本更高,农村或工薪的、娇生惯养的小两口加上双方父母都难承担,贫贱夫妻百事哀嘛。
谢谢洛雨老师倾情回复。
40#
发表于 2021-5-15 13:58 | 只看该作者
有内涵,有容量。

解此难题,还需众人拾柴,来场盛大的烟火,不,烟花!来庆祝开始。

着落点以保护婴幼儿为重点,拼床又如何,拼新的生命、拼新的能量源才是家的目标。

小家不成,大家来承。

点评

正是,正是。遥握!  发表于 2021-5-15 14:39
41#
发表于 2021-5-15 18:28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1-4-26 08:22
偷盗本身就是恶意的。
只能说,这类恶意的危害结果是大小不同而已。
欧洲还是美洲来着,曾有一个小孩子偷 ...

只想问问:假设这个“偷拿鸡蛋”的老人就是你的家人?你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1.发生在超市时,电话通知你来接老人。
                2.回到家,你同老要讨论此事。
                3.以后,大家同老人相处。
                4.此事过后,别人对“你和你家老人”的就此事论事。
42#
发表于 2021-5-15 20:35 | 只看该作者
洛雨漁舟妙玉桌 发表于 2021-5-15 18:28
只想问问:假设这个“偷拿鸡蛋”的老人就是你的家人?你如何处理?

如何处理:1.发生在超市时,电话通 ...

这个不用假设。我是东北人。
在东北我还没听说哪个老人会干这种事。
那当然不能说全东北就没有这样的老东西,有肯定有的,但我活了半辈子还是没有遇到过。
所以你这个假设是不存在的。

就算假设存在,
你的意思是说,这样的老东西存在了,以后他和家里人如何相处?
我来告诉你如何相处。
如果你的家里有这样的一个老东西,那么全家人都会不以为然,就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样的。
另外,加上亲亲相隐,所以自家人肯定一致对外,为什么?因为这样的一家人不可能活出两个世界。
这就是家教和生活习惯造成的。
至于你说到亲邻如何议论,那是你想多了,这种人根本就不乎别人如何议论。

一切的根基在于这样的人心里,只有两种可能:
一,临时起意,就是好玩,也没当回事,觉得不是大事,当玩笑了。这种可能性很小。
二,根底就是这类人,顺手惯了而已。这种可能性很大。

43#
发表于 2021-5-15 21:40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1-5-15 20:35
这个不用假设。我是东北人。
在东北我还没听说哪个老人会干这种事。
那当然不能说全东北就没有这样的老 ...

如此言之凿凿,我怀疑我不是地球人了,还是这样的老人不是地球生物?
我也没见过这样去超市偷东西的老人,或者你说的那种很坏的老人。
有见过八十几岁的老奶奶,自己种地扮禾,自己打菜喂猪,自己烧火做饭,子孙后辈也能小康过活。但在稻谷熟了的时候,她还是会把田里的禾苗上的金黄稻谷撸几把塞进裤袋里带回家。乡里乡亲,大家没有讲过她不字,也不在乎那点谷子。
还见过在多数的舍不得的60、70多的老人,把剩余的不吃的米饭晒干当干米子喂鸡鸭,或自己磨碎自己放糖吃。
不知你会何想?
44#
发表于 2021-5-16 04:16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1-5-15 09:54
洛语老师的思考,是对本文的再创作。
十年动乱,这是定论,具体情形需要阅读、调查,但有些问 ...

哦,想起,《穆斯林的葬礼》也可称又名《拼床》,花名《园丁的招聘》,或续篇《护花使者行》。
45#
发表于 2021-5-16 09:01 | 只看该作者
洛雨漁舟妙玉桌 发表于 2021-5-15 21:40
如此言之凿凿,我怀疑我不是地球人了,还是这样的老人不是地球生物?
我也没见过这样去超市偷东西的老人 ...

哈哈哈,这只能证明你太年轻了。
不管你年龄几何,你心理年龄绝对是个小孩子。
人性不是单纯的, 更不是非黑即白的,
人性有很多面。
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同时也有在任何事面前只会袖手旁观的一面。
有的人前半生是善人,善事做尽,后半生可能就是个恶人,恶事做绝。有人正好相反。
有的人一生为善,有的人却终生做恶。
上帝在创造人(我一直怀疑人类的起源问题,但绝对不是上帝所造)时设定的复杂人性,
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体现。
也许生活中你能见到,有的人家,他们一家人都是不讲理的。
就是说,在正常人看来不可能行得通的情理,在他们家却是理所当然的。比如借钱不还,比如占邻居亲朋的小便宜。。。。
小孩子从小耳濡目染,受家长的言传身教,把做坏事当成理所当然,长大了自然不会在乎外界如何看待。
犯罪心理学上有更加明显的说明,有些人把坏事当成一种乐趣。
比如偷东西。你以为有人总想偷吗?
是真的有,有一部分人,从小就喜欢偷东西,他们把偷东西当成一种乐趣,一天不偷点东西就心理难受,但是偷的东西他也很少去使用,要么丢掉,要么堆放一起。
心理学上把这类归为心理疾病。
但法律可不管你什么心理疾病。偷就是偷。有人表面为善其实内心十很险恶,这类人你恐怕没见过。
有人表面是人民父母官,两袖清风,出门只骑自行车,谁能想到他家里藏的现金上亿。。。。

瓜田李下偶然为之,只能算人之常情,是禁不住的原始诱惑,
道德感比较高的人自然会努力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道德感 比较低的人自然不在乎,叫人逮到不过是哈哈一笑,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超市公然偷鸡蛋,
这就上明显违反公序良俗。没什么好辩驳的。
记住,是超市,不是田地边,是有明显禁偷标志的地方,是明显被告之不能随便拿东西不给钱的地方。

你把竟然把超市偷鸡蛋和田边随手拿一把稻穗相提并论。。。

砖家我也表示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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