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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格非短篇小说《追忆乌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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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追忆乌攸先生  

作者/格非

    当两个穿着白色警服的中年男子和另一个穿着裙子的少女来到这个村子里时,人们才不情愿地想起乌攸先生。那个遥远的事情像姑娘的贞操被丢弃一样容易使人激动。既然人们的记忆通过这三个外乡人的介入而被唤醒,这个村子里的长辈会对任何一个企图再一次感受痛苦往事趣味的年轻人不断地重复说:
  
  时间叫人忘记一切。
  
  那三个穿警服的人让这个村子里的人见识了手铐和据说是报警器之类的东西。这三个外乡人办事总给人一种踏实感,但又总忘不了卖弄。他们喜欢在林子和墙角阴影里向那些正忙于农事的人打听关于乌攸先生的一切细枝末节,警察的询问得不到回答不是因为这些人一无所知而是他们缺乏热情,这个村子里的人对一切都感到无所谓。我倒是愿意和这帮外乡人结交。我清晰地记得那个早上枪毙犯人的情景。那天早上我和母亲说准备到三十里以外的地方去看枪毙乌攸先生时,她顺手给了我一巴掌,她说:杀人就像杀鸡一样。我就到后院去看我的弟弟老K杀鸡。老K还小,一只小手捏住鸡脖子,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四厘米的削笔刀。他见我进院子就央我帮忙。我说:“杀鸡和杀人是一样的。”老K说:“是一样的。”忽然那只鸡从老K手中挣脱出来,跳过一块石礅,然后飞过院墙。老K拿着那把沾着一线血迹的削笔刀,呆呆地看着院子上空飞着的鸡毛。我拉着他的手从院门跑出去,我告诉他说要带他去看真正的杀人。枪毙乌攸先生时他就站在我旁边,他张大了嘴,完全不是杀鸡时的那副样子。等到在回来的路上,老K才小心翼翼地说了以后三天中唯一的一句话:
  
  杀人要比杀鸡容易得多。
  
  我说这些的时候,三个外乡人都不屑一顾,也没有录音,可是当我告诉他们我和乌攸先生还沾点亲,他们就又都和善地笑开了,又鼓励我继续说。他们说得一口官话,还夹着一些扭秧歌的调子,叫人听了就浑身发痒。我说乌攸先生被枪毙的那天是端午节,那个穿裙子的姑娘就说:非常好!
  
  那天确实是端午节,妇女们有的通宵未睡,到河溪里去采苇叶,用竹筏、舢板以及脚盆之类的东西装回来包粽子。清晨,河上的薄雾像蒸汽一样还没有退去,空气里有一股浓浓的苇子的清香。男人们开始淘米用大号的筛箩。小孩子们就跟在大人后面转,用剥了皮的柳条打溪里的水。这时有一个小媳妇从村东跑到村西,她一路叫着,村子里的人马上就知道了今天要枪毙乌攸先生,村子里的所有人都看着她跑。只有几个小伙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小媳妇的叫声他们一点都没听清楚,因为他们光顾着看小媳妇粉红的衬衣里面的小肉团在跳动了。事后,小伙子向人们谈起那天早上的情形时,他们说,他们第一次看见那个媳妇跑,周围的一切生命都像停止了。
  
  二
  
  一听到“咣当咣当”的声音,村里人就知道那几个警察在街上转悠了。他们的腰问挂满了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铜块。他们在街心遇到一个中年妇女,就开始对她询问,一个警察随便从腰问取下一个铜圈套在她头上,说那叫做P-W高频测谎器,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测谎器。只要你一个字故意说错了,它就会发出一声怪叫。但那名妇女戴上铜圈就说不出话,铜圈一取下,她便滔滔不绝地说开了,这是他们的仪器第一次失灵。
  
  三个外乡人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烦躁,他们让我带他们去乌攸先生的故居——一幢就要倾圮的四角祠堂去看看。乌攸先生的卧室从他死的那天起就被锁上了,一直没人进去过,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生锈的锁撬开。门一推开,就扬起一股厚厚的灰尘。室内的空气令人窒息,我们一进去就开始出汗了。屋子的一切都依照原来的样子保存完好,像是等待主人再次享用。墙上的一幅铅笔画已密密地爬满了白白的灰尘。黑色太阳垂落在黑河的苇滩里,两只鹭鸶在交喙。这幅画是过路的肖像画家给乌攸先生画的。乌攸先生爱装饰,爱干净,用磨得锋利的三角刀刮胡子,洗碗的时候总爱在腰间裹上一块黑油布。许多年之后当有人问起村里人对乌攸先生的印象时,他们的口答几乎一样。
  
  像个女人!
  
  警察没有找到对于重新审查乌攸先生案件有用的东西,但是他们发现所有的书架都空着。乌攸先生是爱书的。当村里的头领突然下命令把乌攸先生屋里的书全部搬到外面烧毁时,那些书整整烧了五个多小时,村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着火焰把一缕缕纸灰往烟囱里送,火光将他们照得血红。只有杏子一个人哭了。杏子常常去乌攸先生那个祠堂看书,乌攸先生只教她一个人认字,不久她就从书上知道了一百零一种治麻疹的办法。
  
  至于这场火的起因,有人说是头领喝醉了酒,另外一部分人就反驳说其实头领那天喝得很少。
  
  三
  
  乌攸先生那天的举动叫全村人都吃了一惊。他手里拿着一把刮胡子的七寸三角刀在全村最大的广场上和头领相遇了。人们看到他那副急不可待的样子就知道他已经在广场上守候多时了。头领把衣服脱了挂在一个树桠上,露出棕黄色的栗树皮般的肌肉。乌攸先生握着刀像头野驴一样地冲过来,头领一侧身,挥拳猛击,第一拳就击中了乌攸先生的鼻子,鲜血四溅,像一只烂番茄砸在他的脸上。第二拳打中了乌攸先生的后脑勺,他向前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那天清晨我打开阁楼的窗子,刚好赶上看这场格斗。聚集的人把广场塞得满满的,他们把头领和乌攸先生围在中间。乌攸先生从地上爬起来,他脸上的血已经凝结成块,他朝前走了几步,像小丑在马戏场上逗乐一样,踉跄着扭了几下,便仆倒了。
  
  当三个外乡人从一个守林老人嘴里知道了这件事以后,他们竞乐得跳起狐步舞来,那个穿裙子的少女冷不防在老人满脸络腮胡的脸颊上亲了一下。那天就是他把乌攸先生背回家的,为这事他老婆每天都要骂他一回,因为他背上的血迹已经无法洗掉了。直到现在,我们还能从他那件发黄的衬衣上发现那个光荣的标记。守林人把乌攸先生放在床上,杏子就推门进来了,很显然她知道了那场格斗。她~挨近床边,乌攸先生就冲她吐了一口血痰,她解开围裙,小心地俯身擦乌攸先生嘴角的血迹。守林人到现在讲起那件事依旧十分激动,他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迷人的姑娘,简直像个人精。
  
  乌攸先生在村里的地位很普通,尽管原先他有一屋子的书。起先村子里的孩子生了一种叫“湿风”的病,人们唯一的办法是把河里的污泥糊在炉壁上烘干给孩子做枕头。乌攸先先在村里竭力宣传说吃一种草药能治这种病,但是村中无人相信。鸟攸先生没有法子说服村子里的那些狂热的“枕头疗法”的崇拜者,便举了一个例子说:公牛很少得病就是因为它们常吃草。村里的人就决计让乌攸先生试一试。吃草疗法的灵验使乌攸先生的祠堂一夜之间成为医院。
  
  四
  
  乌攸先生的书被烧曾引起村里人对他医术的怀疑,但是乌攸先生记忆力惊人,他竟然能背出那些被烧书的大部分内容,这就使他的医院不但没有倒闭反而更使人觉得神秘。杏子和乌攸先生整天形影不离。对于他俩的关系,人们众说不一,至少有人觉得他们的关系暧昧。杏子每天要到很晚才离开那幢四角祠堂,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片丛林。乌攸先生每次都送她,他们在林子里踩出一条路来,又亮又白。村里人渐渐开始喜欢杏子,开始崇拜起乌攸先生来,对于他俩的关系也没有深究下去,相反,他们觉得一切都在和谐而神圣的气氛中进行。当然,这个村子里的居民没有一刻忘记他们的头领,头领之所以成为头领不是他懂得森林防火或是阴阳八卦,而是他具有一身强健的肌肉和宽阔的前额。他是一只漂亮的狮子,村里的女人都这么说。当这个头领因为拉痢疾丧身后,村里的一个老人曾经跟我说过:有时他们尽管知道头领的演说是一种欺骗,他们也不禁要被感动得流下泪来。
  
  村里来了一个外乡人,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玩猴把戏,乌攸先生和杏子站在边上看。他们看见头领笑嘻嘻地看着他俩,头领慢吞吞地说:我要杀死你们两个人。头领说话声音极高,但是紧靠在他旁边的人被玩把戏的那个丑角逗得前仰后合,没有听到头领的话。我的弟弟老K听到后,拔腿就往家里跑,他事后告诉我那天他简直跑得飞起来了。他一推开大门就摔倒在堂前的地上,还没有爬起来他就使劲地叫喊:“头领要杀死杏子和乌攸先生……。”母亲像村里的每个妇女一样在纳鞋底时总沉醉在一种诗意之中,她也许根本就没听清老K的话,就“嗯咿哈”了两声。
  
  过去了不少日子,村头的断墙中偶尔长出的几棵柳枝已经吐青了,隔着溪水的苇子,已经望得见远处山洼里的草汪汪地绿开了,村里人突然传说乌攸先生杀死了杏子。对于这件事情,谁都不怀疑,因为乌攸先生本人供认不讳。村里的人请来了两个见习法医,他们都是第一次解剖人体。他们把赤裸裸的杏子放在一张三只脚的乒乓球桌上,每个人拿着一把杀猪刀。杏子安静地躺在桌上,就像人们常看到她夏天浮在溪水里一样,脸色红润富有生气。这两个见习法医手足无措,不知从哪里下手,尸体足足解剖了一整天,尸体被搅得不成样子,被分割成大小七块,最后法医得出结论:
  
  杏子被强奸时窒息而死。
  
  五
  
  三个外乡来的警察手段高明,那个穿裙子的少女已经把那本三十厘米长、五十厘米高的笔记本记满了。那天他们走访了乌攸先生的执行者,一个叫做康康的青年。端午节的前一天,他听到村里的一个法官说,明天由他来枪决乌攸先生。他决定把祖宗传下来的一根**拿来修一修。那**挂在母亲的房间的墙上。他去取**的时候,他母亲刚起床。她原来是个瘫子,她的病就是乌攸先生给治好的。她见儿子去动那支三十多年每人动过的覆盖着厚厚尘埃的**,就问了一句:“去打野猪?”康康头也不回的走了。
  
  康康精心的把那支**擦了三遍,然后去铁匠铺子里把那根早已弯成三十度的枪管敲直。他在枪膛里装好火药和**,来到河边对着一头山羊瞄准。他第一枪就把山羊的肚子打了一个大腿粗的黑洞,他满意的笑了。
  
  第二天清晨,当我和弟弟老K从后院逃脱去看枪毙乌攸先生时,半路遇到了一个小脚女人。她走路带着小跑,样子就像踩高跷。乌攸先生被枪毙的一个多月,我们才从她嘴里知道了那件人命案的真相:那天晚上她丈夫头疼得厉害,她拿了一沓纸去丛林的坟堆里烧,看见村里的头领把一个人回家的杏子按倒了。她当时离他们只有二十几步远。她说那天晚上静极了,威风把溪水里散乱的苇叶的清香送过来,使人沉醉,林子里弥漫着乳白色的蜃气,月亮的周围有一层美丽的晕圈。她说:当她看见头领剥了杏子的衣服,最后扯下了那条白三角裤时,她激动得哭了。
  
  杏子死后的一个多月中,她神情痴騃,然若失,她觉得再这样下午非发疯不可。那天清晨小媳妇叫喊着跑过村子的时候,她再也憋不住了,她决定揭露事情的真相,她发疯似的朝枪毙地点飞跑。
  
  天上开始下起了小雨,围观的人有些就不耐烦了。康康在一名法官的示意下朝乌攸先生瞄准,法官将手中的红三角旗猛的向下一挥,康康扣动了**,“砰”的一声,**走火,烧黑的硫磺把康康胸前雪白的衣襟弄得一团漆黑。康康狠狠地啐了一口,重新装上**,乌攸先生似乎有些害怕,他努力地张着嘴,但他的舌头一个月前被割掉了。乌攸先生开始做手势,就在这时,康康的**又响了。
  
  当小脚女人满身是泥赶到枪毙现场,乌攸先生已经被埋掉了,她看到了地上的血水和几根像猪鬃一样的头发。雨还在下着,远处有一队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穿着红衣绿袍正消失在河堤的另一边。


2#
发表于 2021-5-19 11:06 | 只看该作者
读着过瘾,语言极好啊!买过一套格非的《江南三部曲》
问好桑妹妹!
3#
发表于 2021-5-19 12:50 | 只看该作者
格非典型先锋写法。用一个外在的视角审查事件,而让真正的主角藏在事件后面做背景。这样写的好处是,小说有了纵深感,减少了叙事成本。缺点是人物的辨识度不高。还有,我不太喜欢这样的长句子。这样的长句子太欧化了,不习惯。
4#
发表于 2021-5-19 12:53 | 只看该作者
格非,八十年代没少看。
谢谢桑版推荐
5#
发表于 2021-5-19 16:04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表示我来过,读过。
点评只是为了让它的位置更靠近前排,别沉底。
6#
发表于 2021-5-19 17:24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叙述风格不用说的,一定是老桑最爱。
我是不喜欢的。
这个故事讲得很有意思
很显然,这是一种非常地产折翻译腔,来自福克纳和马尔克斯,还有一点普鲁斯特的味道。。。
总之是意识流的味道多一些。
7#
 楼主| 发表于 2021-5-19 22:23 | 只看该作者
小贩 发表于 2021-5-19 11:06
读着过瘾,语言极好啊!买过一套格非的《江南三部曲》
问好桑妹妹!

格非此人,有很多人不喜欢,包括砖家先生,包括之前在太虚玩过的几位优秀文友。
但实话讲,格非的小说是有诗意的,而诗意是需要比较优美与优秀的语言的。
格非的短篇集子俺通读过,中长篇也读过几部。其长篇大约弱于中短篇。
总体讲俺对格非小说印象不错。
8#
 楼主| 发表于 2021-5-19 22:28 | 只看该作者
雪白演义 发表于 2021-5-19 12:50
格非典型先锋写法。用一个外在的视角审查事件,而让真正的主角藏在事件后面做背景。这样写的好处是,小说有 ...

格非的长句与长句群是其小说的特色之一。
格非在转述上做得非常不错。另一个转述技术高超的同志是写立体几何的麦克尤其恩。。。
但我不以为格非的语言欧化了。它实际上是一种真正的文人的叙事语言,就是说比较优雅、比较文绉绉,当然也可以用“诗意”来概括。因为格非小说中的意象是非常丰富的,这种丰富的意象结合温文尔雅的叙事语言,就使得其小说读起来朗朗上口,节奏感十足。
与卡佛、海明威们的语言比较而言,可谓各有千秋吧。
9#
 楼主| 发表于 2021-5-19 22:31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21-5-19 12:53
格非,八十年代没少看。
谢谢桑版推荐

欢迎夏老师回归太虚,亲切问好!
10#
 楼主| 发表于 2021-5-19 22:40 | 只看该作者
唐僧没有肉 发表于 2021-5-19 16:04
我只表示我来过,读过。
点评只是为了让它的位置更靠近前排,别沉底。

这篇大约是格非二十多岁写的吧,个人以为还是很见功力的。
我看唐老师写了很多乡土小说,偶尔读读格非的乡土小说,还是可以借鉴借鉴的。像格非、莫言、晓苏、东西这些实力小说家,他们根子骨还是乡土的、农民的。

国内写乡土小说的历史是比较长的,或者说,相较于乡土小说的巨大成就,城市小说尚显单薄与乏力。为什么会如此,我想,大约就在于中国的城市化历史还很短暂,国内写城市题材小说的作家们并没有乡土小说家们那样熟悉生活。即使他们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恐怕仍然难以洞察到城市生活的本质或者特质。

11#
 楼主| 发表于 2021-5-19 22:42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1-5-19 17:24
这种叙述风格不用说的,一定是老桑最爱。
我是不喜欢的。
这个故事讲得很有意思

还是读海明威好。
我还是喜欢海明威这老头。
12#
发表于 2021-5-20 07:53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1-5-19 22:42
还是读海明威好。
我还是喜欢海明威这老头。

你看你,搞得好像我对这些大作家意见非常大一样。。。
其实是我很少看这些大作家的作品。
昨天凌公子对格非的新长篇发表了意见,在朋友圈。。。
显然凌公子对这部新长篇不感冒。
相对地说,你们都是喜欢读书愿意花时间精力去读书国内优秀作品的人。
我是没这个精力也。。。真的没有。
现在看书,三分钟就迷糊了。催眠一样。
最近在看《大明王朝1566》
你看,我看东西永远是迟后十几年,别人都嚼烂了不再看了,我才拣起来当新东西。
《大》确实不错,国内古装剧搞到这个程度,也算可以了,还好,不是讲后宫的。
几个名角的表演,也可圈可点。
实在无聊。
格非是非常有实力的作家。这一点要承认。我只是对这种叙述不感冒,不代表否定这些作家和作品。
其实我来太虚,更多的是玩的心态了。。。

但实话实话,这篇作品,是非常明显的模仿痕迹,这是典型的翻译腔。
为什么呢?
可能格非写此篇的时候刚好读过福克纳或马尔克斯,这是不容质疑的,而且我偏向是刚看了马尔克斯的作品。
因为我们传统的叙述文本中,你去找,我们传统文学的叙述中,就不会有这样的句子结构。这是外来的句子结构。中国传统文学讲究的是一个短句有一个表达中心,翻译来的句子过长,很大原因在于译者无法把握原句的意图,所以句子结构比较复杂。
无论怎么讲,整体看这是非常优秀非常不错的一个小说。格非当教授,可不是虚职业,是实打实的在文学上有高深造诣的高人。我辈,只可瞻仰矣。。。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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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5-20 09:58 | 只看该作者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1-5-19 22:40
这篇大约是格非二十多岁写的吧,个人以为还是很见功力的。
我看唐老师写了很多乡土小说,偶尔读读格非的 ...

我读书太少了!!!
昨天读了这篇,然后又找到了《青黄》。。。。。
1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0 23:48 | 只看该作者
fonyuan 发表于 2021-5-20 07:53
你看你,搞得好像我对这些大作家意见非常大一样。。。
其实是我很少看这些大作家的作品。
昨天凌公子对 ...

格非还是靠中短篇小说成名的,长篇嘛,国内的长篇水平普遍不怎么样,我意以为,读长篇,还得读经典长篇,新出版的长篇,要听张中行先生的话,放一放,喜旧厌新。

格非的小说语言,当然有模仿,但他拿来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叙事风格,是中国语境的,是有非常丰富、丰满语法特点的。起码来讲,他的长句没什么语法毛病,形容词副词定语状语这些东东运用得比较娴熟,也没有福克纳们的语言那么晦涩绕口,总体讲格非小说语言是有音律之美的,是中国古典文学优美语言的延续。吹吧。。。。
15#
 楼主| 发表于 2021-5-20 23:51 | 只看该作者
唐僧没有肉 发表于 2021-5-20 09:58
我读书太少了!!!
昨天读了这篇,然后又找到了《青黄》。。。。。

没有没有,每个小说爱好者都有自己喜欢的小说家。这个偏好是没办法统一的,因为这世界上好小说家太多了,小说流派与风格也太多了。

格非的《青黄》当然好,非常优美的语言与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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