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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也聊《失孤》原型团圆之后的再次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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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年郭新振被拐走,郭刚堂从此陷入长达24年的寻子路,家里能不赤贫就已经十分不错,要想富有,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相反,买下了郭新振的这个家庭,这24年安安心心地搞生产,做点买卖,踏踏实实过日子,家庭生活肯定比郭刚堂来的殷实。


       这时候,郭刚堂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了丢失24年的亲生儿子,儿子也识认的亲爹娘,一切都那么感人。感人的回家认亲之后,最现实的问题摆在郭新振面前,是从此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过苦日子,还是继续殷实的日子!
       说实话,这24年买下郭新振的这对夫妻,我们姑且把买卖人口的罪行放在一边,称呼他们为养父母。24年来,养父母是把郭新振当亲生儿子看待的,而且跟所有农村家庭一样,甚至重男轻女,据说养父母从来不让郭新振做农活,有事都是两个女儿做,三个孩子也只有郭新振得到了高等教育。


       现实就是那么残酷,不管这24年郭刚堂为了寻找儿子付出了多少,而郭新振在养父母家里的生活是殷实、幸福的。现在,表面上已经认了亲生爹娘,亲生爹娘的生活水平就摆在那里,几乎等于赤贫。而自己生活了24年的养父母家庭据说还将给自己买车、买房。


        最终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现实的物质战胜了亲情,郭新振决定留在养父母家庭,郭刚堂则痛苦地开导自己“就算多了一门亲戚”,背后的凄凉与无奈,是个正常人都能品味出来。
      法律呢?买卖人口,卖方有罪,买方难道无罪吗?郭刚堂过去的24年被毁掉,这一生被毁掉,郭新振的养父母有没有责任?


       责任显然有!但为了保护儿子,郭刚堂放弃了属于他的法律权利。


       但是,如果郭新振在认亲之后,能够毅然决然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那么法律的尊严一定不会被现实践踏。


         可惜,郭刚堂家庭赤贫,郭新振留恋养父母的小康生活,法律的尊严就在对物质的追求里被践踏、被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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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5:13 | 只看该作者
拜读佳文——亲情与法律,在天平上孰轻孰重?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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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7:37 | 只看该作者
现实可以打败一切,包括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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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18:54 | 只看该作者
姚玉凤 发表于 2021-12-7 17:37
现实可以打败一切,包括亲情

太可怕了。所以看好自己的孩子太关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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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0:37 | 只看该作者
现实是残酷的,设身处地去想一想丢孩子的家庭。结果就不同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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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20:57 | 只看该作者
xam720 发表于 2021-12-7 20:37
现实是残酷的,设身处地去想一想丢孩子的家庭。结果就不同了,问好!

我们无法去谴责孩子,但应该深挖,抓到贩卖孩子的人贩子。贩卖人口应该株连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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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1:5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太难了,不只是物质,感情上,其实跟养父母也更深,亲生父母就是陌生人啊
法律需要严惩买卖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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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2:36 | 只看该作者
河蚌赌徒 发表于 2021-12-8 11:54
这个太难了,不只是物质,感情上,其实跟养父母也更深,亲生父母就是陌生人啊
法律需要严惩买卖双方

一针见血,字字珠玑。买卖人口必须处以极刑,同时必须株连其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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