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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与灵狐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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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3 2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那年,我六岁,体弱而多病,有人说乡村的生活有益于我的健康,于是,我就被送到了老家,一个贫穷的乡村。没有多少离奇的故事,平淡乡村生活懒惰的云,不想在天空中飘浮,固定在天际,就如我的目光,总是凝固在古老而斑驳的墙上,仿佛能在墙中找到能够健康的奇迹。

  只到有一天,命运展示了它神奇的一面。那时一个夏日的午后,劳作累了的人们都在小睡,而昏睡的我却来了精神,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漫步在微风轻拂的田梗上。牛儿在闲散的啃着泛黄的草,鸡群则有气无力的寻觅着食物,几条野狗突然窜出,疯狂的吠叫着。

  从野狗扬起的灰尘中,朦胧中看到它们的撕咬着什么小动物,好奇的我急忙走近一瞧,原来是一只白色长毛小动物。野狗们就如猫戏老鼠一般,你一口我一口的在它身上咬扯着,只见一团团白毛在天空中飞舞。红色的血在白色的毛发显得格外显眼而凄惨。那小动物已经没有了灵动和逃跑的力量,只等待命运最后时刻的到来,只从它表面的抽筋中可以觉察到它还活着。

  突然,它睁开了眼,眼神中透着无奈与绝望,那目光和我相撞,有着祈求与希冀。一向怕狗的我不知那里来的勇气,抽起一个树杆就朝野狗们冲去,边抽打边哟喝。狗们四散而走,而这小动物也闭起了眼。

  我爱怜的抱起这小动物,在小溪边给它洗净了身上的血迹,朝家中走去。在大人日常包扎伤口的地方找到了一点点云南白药,给它小心翼翼的用洒上,抹匀。又用几块旧纱布给它包扎了一番,我知道,它肯定很疼,因为我不善于做这些,弄疼了它的伤口,它眼角的泪也让我触景生情,为它也会我自己伤心。我知道,它和我一样,都是命运的弱小者。都有着肉体折磨的疼痛。

  因为怕大人发现,所以我把它藏在一个破筐中,用稻草替它盖着,在柴草屋中给它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在煮饭时,偷偷给它端来米汤,用勺一勺勺的灌它,庆幸的是,它还能喝进米汤。我大大的缓了一口气,这证明它还能活。

  它一天天的好转,从它灵动的眼神中也可以看出,它那红色的眼睛,总是透出诱人的光,是那种具有穿透力,晶莹而柔软的光芒。这目光,有时让人心中产生怜惜,禁不住想给它安慰,于是我找来梳子,给它梳理零乱的毛发,让它变得光洁而柔顺,在和它的戏嘻中,总是带给我许多无言的快乐。特别是它的舌头舔着我的手心的时候,让我痒的忍不住的笑,真是其乐无穷。

  可是好运总是离我很远,幸福感觉总是短暂的。一天我抱着小白(我给这小动物取的名字)晒太阳,我的堂叔回来了,他厉声喝斥我;“这东西是怎么弄回来的?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你还抱着它,不要小命了吗?”我顿时懵了。惊吓中紧紧的搂着这可怜的小动物。

  他命令我丢弃小白,我说什么也不愿意,我靠紧墙角,躲避着他可能的袭击。还好,我这堂叔没有用强,只是嘟嚷着;“等你妈回来收拾你”。

  妈回来后,我才弄清,我的小白是一只白狐。在我们那儿的农村,一直以来,把狐狸当作是不祥之物,不吉之物。而且有这样的传说:“狐狸是阴气很重的一种动物,最喜欢偷的是小孩子的灵魂,常常有小孩子灵魂被狐狸摄去,而变得痴痴傻傻。”而白色的狐狸,是狐狸中最具法力的一种。所以有人说是狐仙。就是大人也有被狐狸摄去魂魄的,听说一男人因为魂被狐狸摄去,一见女人,就傻傻的追逐。被人称为花痴。

  不过这和我无关,当时我想;如果我有灵魂的话,我宁愿给我的小白,它和我一样,是可怜而又可悲的。我和它可以说是相依为命。打死我也不会舍弃它。在我的倔犟下,小白当天没有被带走,因为我妈知道我从小就是任性的,如果真抢走我的小白,或许我会几天不吃饭的。

  第二天醒来,我的小白却不见了,我满屋满院的找,仍然没有它的踪影,于是我疯狂的跑向田间地头,找到我的堂叔大声的哭叫,要他还我的小白,堂叔说他没有看到我的小白,我说他丢掉我的小白,他也不承认,这时候围了许多人,我妈也被我的哭声惊动,抱着我让我安静,可是我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一直吵了一天一晚。就是我妈保证谁也没丢掉我的小白,我也不相信,我可怜的小白,不知听到我的呼唤没有?

  后来我哭哑了嗓子,哭昏了过去。事后听大人说,我整整昏睡了七天,而我则在微笑,因为我知道,我没有昏睡,也没有病,只是我被小白带到了它的家乡。和它生活了七天,那七天,尤如生活在世外桃园,只有幸福,只有充溢着全身的快乐。

  小白在前面接引着,穿过长长的一道山洞,小白用嘴牵着我的衣襟,在黑暗中穿行,不知有多长时间,总算是眼前一亮,真如《桃花源记》中描述的一样,溪水潺潺,落英缤纷,绿树成菌,芳草如碧。让人的精神也为之一振。真想躺在绿草丛中,做一个世外神仙。可小白却急着带我却见他的家人。于是我不得不紧跟着它,朝一个山洞走去。

  小白的父母在洞外等着我们。等我到跟前向他们行礼时,它父亲牵着我,不容我弯下腰去,嘴里还说:“小恩人,老夫多谢还来不及,那里受得了你的大礼。”

  我不懂这些客套,只是缠着小白,要它带我参观一下它的住舍。走进山洞,也没有一般山洞的黑暗,也不知光线是从那里渗进的,洞内非常明亮,没有多余的摆设,靠洞壁有一张石床,洞中间有张石桌,石桌两旁是两张石椅,桌上还摆着一盘未下完的棋局。

  小白父亲把我让在一张椅上坐定,看着我一言不发。我不敢对视它的目光,在窥视的余光中,依稀看到他哲人般深厚的眼神。我不敢乱动,只是观察着他的举动。他的眼神中有着柔和的慈祥,也有着同情的悲悯。他唉口气,摇着头,又点着头,我不知他看出了什么,也不敢问,怕打扰了他的思维。

  好长时间,他才对小白的母亲说;“此子命运多蹇,非人力而可为,不过碰到你我,还有幸能够尽些微力,也算报答他相救小子之情。唉!尽人事而待天命吧!”

  我当时不懂他的语言,只想尽快结束他的审视,和小白去看看山间的景色,他也看出了我的不耐,于是含笑对小白说;“还不快带你的小恩人去玩玩,顺便把你的宝物献给恩公。”于是小白带我走出山洞,四处游玩了一番。

  山涧里抓鱼,逗着树上鸟鸣,采摘着树上的野果,吃在嘴中,有着说不出的柔嫩香甜。在那物质溃乏的时代,能有吃的就是幸福,何况这样的奇珍异味。真的让我有种乐不思蜀的感觉。小白最后把我带到一株树下,从身上取下一个香囊,严肃的给我带上,对我说;“这是我的护身符,一出生就伴随着我,我把它送给你,你千万不要取下。”看到他严肃的表情,我连忙拒绝接情这样的礼物,因为我知道,这对于它是无比珍贵的,我怎么能够接受呢?可是小白不容我拒绝,我只好慎重的接受了它的馈赠。不过小孩子好动,也不把物质的贵贱放在心上,只要是小白送的,我都视之为最珍贵的礼物。

  第二天醒来,小白父亲把我带到一个温水池前,对我说:“孩子,你说话不清楚,这是因为你胎里带来的毒气,你的四肢不灵便,这是因为你的筋骨错位,而世上庸医误人。耽误了你的病情,今天我为你治治你的病,也算为你尽些薄力,你在这池中洗三天三夜,自然可以让你恢复说话的功能。也会让你和别的孩子一样,能够健康的成长。”

  我的眼角,溢出了泪水,因为感动,我流下了感激的眼泪,要知道我是个早熟的孩子,在这世上,虽然只有短短六年,可是饱受世人的白眼,使我认识了世界的残酷。一个孩子本是无罪的,可是因为和别的孩子长的不一样,只是疾病的原因,一只舌头伸在嘴的外面,就有许多孩子追逐着看把戏,甚至有些成人,还说些伤人心魄的话,从没一个人,以同情爱怜的目光对过我,而这狐的世界,却有人没有的温情,这叫我怎么能不热泪盈眶呢?

  水是温热的,有点我闻惯的药草味,但不刺鼻,也不是武侠小说写的什么脱胎换骨前的难受。虽然水有些灸骨,但是带着一股关怀的情义,我在水中,感到从没有过的安适,这是大地般无私的拥抱,在水的环抱中,我倦倦的合上的眼。

  三天,是小白寸步不离的照顾着我,给我野葡萄充饥,给我如琼浆般的玉液让我解渴。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不想离开它的世界,甚至让我对人的世界更增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我想留在那儿,让小白那柔软的手划过我的皮肤,享受人世间难以享受的快乐。

  可是,天总不能遂人愿,我度过了今生难忘的七天,小白的父亲要我离开它们的世界,我不情愿,小白更是舍不得我的离开。可小白的父亲说,我不离开,会给他们带来不可言状的灾难,具说是什么天遣。可见天也是不公正的,为什么总给善良的以天遣,而邪恶总是会得到保护和纵容呢?

  还是不得不离去,黯然神伤这词,从那时起我就能体会,而小白婆娑的眼泪,更是让我有种痛不欲生的惨痛。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原来是用在这种地方。小别从头顶摘下三根发丝,仔细的给我缝在香囊中,告诉我,有危难时,点燃后它就会知道,它会为我排忧解难的,我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就连点头答应对我来说都感到困难。

  自从那以后,我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健康人。七天后我醒来时,妈妈也惊奇于我的变化,甚至不相信我能正常行走,也能正常说话。她认为是上天睁了眼,而只有我知道这是小白一家的功劳。

  也许有人不相信这样的故事,我也不能保证我写的都是真实,但我想说的是,人与狐本没有区别,真实与虚幻之间也没有分别。就如那狐的村庄,早就在我的心中扎了根,在我穷困无聊之时,看到过小白的目光,饱含着温情,我在病榻上辗侧之时,也有小白真实的关怀,我想对小白,对那仙境,我总会在困苦之时有所思念,在思念中增强勇气。

  至于小白送我的香囊,也从没离开过我的身体,那香味让人有种薰然的醉意,我总是陶醉在它的醇香中,还有那三个小白的发丝,至今我没有用过,我只保存着,保存是一种永久的纪念。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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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09:14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有读到晚钟的东西了。
不论文中写的是否真实,但却能让人有一种陶冶;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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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4 17:18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这种迷幻的味道,让人不得不浪漫一回,忧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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