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语出庄子的《碾市人之足》。
在集市踩到了别人的脚,如果被踩者是不认识的人,大多会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之类的话,这叫礼。如果是兄弟或是哥们,可能“哎哟”一声表示痛惜和歉意就算了。如果踩着的是父母,甚至连“哎哟”也不说一声,因为知道父母必定明白不是故意而原谅的。
越是亲近的人,越不会客套,庄子谓之“至礼有不人”。意思是说,不要把别人看作是别人,而是看作是自己,这就是最大的礼。
孔子则相反,他为国家,为社会,为人的行为制订了很复杂的礼乐,等级森严,不可逾矩。庄子对他那一套是很鄙视的,认为是违反了自然,隐藏了虚伪。很显然社会的发展没有倾向庄子而废了礼,现在社会上提倡礼貌用语和国家设有礼宾司就可见一斑。
问心讲我很欣赏庄子之说,但又不得不承认,我也是喜欢礼仪周周的人,厌恶不懂礼貌之辈。这种矛盾的产生基于什么原因呢?
庄子的学说有点理想主义。世上人心一百,就有一百种不同的心思。而庄子所说的“至礼”是很难让人在短期内看出“至礼”人之诚意的,相反对马上表示出礼貌者产生好感,我想区别大概在此吧。
由此联想到主义,所描绘的人人平等,是不是也与庄子一样,只是一种让人欣赏而实际上无法达到的意境呢? 这问题大了,不好说下去,还是再说礼。
“礼多人不厌”,仿佛置于四海皆准。连打仗都讲究“先礼而后兵”,可见礼是多么重要。就连网上生活,也有种被广泛承认的礼,“看贴要跟贴”,“跟贴要回贴”,有些论坛因为跟贴问题而至争论不休者,大抵也涉及这么个“礼”字。但现代人把“礼”弄成了不正之风,礼的虚伪一面,却又真被庄子说中了。
读庄子这句话我想起了一句成语,“举案齐眉”。两夫妻吃饭,倘若餐餐做妻子的都要把“案”举至“眉”的高度,温柔地说:“请夫君用餐。”我想那日子也不好过下去的。
“至礼有不人”,弄懂这话的含义,我想亲人,挚友,就不必太拘泥于所谓的礼数了。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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