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0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成功失败具有留名——司马迁《史记》之世家阅读札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5-15 2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史记》中,世家一共30篇,从最开始的吴太伯世家,到最后的三王世家。
  所谓“世家”,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世代做官,尤其是做大官的人家。
  《史记》把“世家”作为一种文章类别的名称来用,意思自然是指,“世家”里所写的,是历史上各重要诸侯大姓的家族史。
  像我们熟悉的齐太公,蔡桓公,卫康公,越王勾践,陈涉等的故事,都是源自于这里。
  这个假期,每天都要拿出来读一读,有的三五遍不知所云,有的一遍两遍后沉醉其中,颇觉有味儿。
  1
  《齐太公世家》是写姜尚的,因为多少算认识这个人,所以就刻意来认真读,前前后后读了三天才读完。
  姜太公计谋超群,算无遗策,最终挣下了齐国这片家业。想到《封神演义》中的姜子牙,对这人也算是顶顶佩服,顶顶膜拜的。
  经过多世代的传承,到了齐桓公的时候,成为春秋时代第一位霸主,也使齐国的威名遍于天下。
  太史公说:“以太公之圣,建国本,桓公之盛,修善政,以为诸侯会盟,称伯,不亦宜乎?洋洋哉,固大国之风也!”
  可见,当时齐国的强盛还是可以肯定的。
  2
  不过,在通读完这个故事后,心理上还是极为感慨。
  齐桓公晚景太凄凉,结合他早期的强大,难免想起一句“满招损,谦受益”的句子来。
  如何看待自己先前的成功,齐桓公在这里失去了理智,最终导致身后悲剧。
  这一点,放到当时那个时代,齐桓公是有足够的理由去骄傲的。
  只不过,他在骄傲的同时,没能保持头脑的清醒——“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读罢《齐太公世家》,感觉用“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话形容最为恰当,当然,漫长数百年的历史,很难一句话概括。
  3
  “卧薪尝胆”的故事,已经传承两千多年,这篇《越王勾践世家》主人就是勾践。
  勾践本人,从太史公的描述看,很多时候能耐并不高,尤其在时机掌握上,确实存在偏差。
  不过,作为优秀领导者的风范却尽得展现,他能够听从下属意见,在犯错的时候及时进行补正,又做到了用耻辱来催发自身的行动。
  于此,使得这人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君主。
  至于越国灭亡,我想,与吴国灭亡的原因应该是比较相似,那就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若实力没有达到,终极目标过于宏大的话,就会导致一败之后,再难翻身的境况。
  4
  至于陶朱公,太史公笔下,是比较能干的,智慧超群,三徙成名。
  我的家乡南阳,有商圣范蠡故居之名,在淅川,有范蠡公园所在。
  特别是范蠡和西施的故事,更是惹人向往。
  一个男子,可行武,可致财,可柔情,抛却万贯家财,只为一人荡舟湖上,是多么的唯美又浪漫。
  书里有句话——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这句话俨然道尽了一个成功者的极致。
  也难怪,太史公会如此评价:“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
  5
  《陈涉世家》,原来是初中的课文,现在是高中的课文。
  如今看到了原作,岂能丢开不读呢?
  虽然说教材里只不过是节选了前半部分,但是也展示出了一个底层军官,对世界的思考,以及思考后的决策。并且也留下了许多闪亮的句子——
  “苟富贵勿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这些传唱千年的经典话语。
  捧着书卷,想着陈涉。
  毕竟,他起自卑微,能力匹配上,与自己所处的位置有差距。后来,又脱离群众,率先称王,吸引太多的火力朝向自身,在组织建设上,又远远跟不上业务的拓展。
  再加上贪心享乐等等诸多因素,导致了最终的悲剧结尾。
  话说回来,陈涉作为农民起义的第一人,存在的历史意义不言而喻,太史公将其列入世家,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6
  《史记》中的世家,与本纪一样,是按年月编年记事,只是对象为列国诸侯。
  看一看世家的出场顺序吧——
  吴太伯,齐太公,鲁周公,燕召公,管蔡,陈杞,卫康叔,宋微子,晋,楚,越王勾践,郑,赵,魏,韩,田敬仲完,孔子,陈涉,外戚,楚元王,荆燕,齐悼惠王,萧相国,曹相国,留侯,陈丞相,绛侯周勃,梁孝王,五宗,三王
  这些出场之中,多数是帝王之家,但也有些例外。
  周勃,萧何,陈平,曹参,张良,他们也在世家之列,有些让人费解。
  在多方了解了数人的生平故事后,恍然明白,他们的功绩,虽不能和孔子相提并论,但也对当时有着极大的作用。
  太史公把他们列入世家,可见其内心对这类人的偏爱与肯定,同时也让后人发觉,他著出来的《史记》,是公允的,是估计到各级各类人才的。
  这样想着,鲁迅先生的评价又一次映入眼帘:“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确然如此。
  成功也好,失败也好,只要功绩存在,就可以史册留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8 11:28 , Processed in 0.17680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