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子四 于 2022-7-12 10:31 编辑
一
乙乙是个令我很怜惜,很心疼的女孩。
认识乙乙那年,我已五十,她才二十七。说她成熟,她有幼稚的一面;说她幼稚,她又有常人没法做到的豁达。
那晚是仲夏夜,天很热,好友筠约我出去河边乘凉吃夜宵,与她同来的就是乙乙。
乙乙长得非常小巧,梳两条到肩的短辫,这发型如今的女孩很少见的。一袭土布衣裙,全白,朴素而简洁。戴一副近视眼镜,显得很是斯文。
筠向她介绍我:“李子,我们叫他领导。”她伸手与我轻握:“听筠提起过你,也读过你的文章。叫我乙乙吧。”
她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知道了什么叫吐气如兰。
接下来,是筠对乙乙的一番埋怨。我听了很久,听出了眉目。
乙乙原来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在某文化单位做文字校对。既轻松,工资也不薄。
但不知怎的迷上了FL功。尽管领导也很喜欢她,但谈了几次话都不能劝她放弃,只好按当时的规定把她开除了。
“不明智,不识时务,笨。”筠反反复复地埋怨乙乙。出于对一个好朋友的关心,筠认为:“你大可以对人说你不练了啊,起码保住份工作。”
乙乙自始至终都是微笑,一点也不如筠的着急。她说了一句话,令我对她刮目相看:“我崇尚的是真善忍,为了份工作,说假话,我做不来。”
在就业如此艰难的如今,为了不说一句假话,宁可丢掉一份非常难得的好工作,没有多少女孩做得到。
筠好像比她紧张,还想再说什么,我打断了她:“也许这叫信仰吧。乙乙信奉了某种东西,你不可能这么着急要她放弃。就像以前的共产党员,一旦信仰了共产主义,枪林弹雨、泰山压顶也改变不了。且顺其自然罢。”
说实话,我对FL功这东西并不了解,但初步印象乙乙不会是危害社会那类人。
后来又来了几个朋友,话题就转移了。乙乙不喜欢谈吃谈喝,轻轻地与我交谈文字上的事,说喜欢我写的恬淡的散文。
我和她从文字谈到了佛教,谈对佛的可敬而不可求,乙乙说:“你其实很有悟性,何不学学大法?”
我知她所指的大法是什么,笑笑说:“正如我不劝你放弃一样,你也不要劝我去学。我是个没有执着追求的人,还是小心翼翼过日子罢,不想给家庭带来麻烦。”
乙乙笑:“认知自己没有执着追求,其实这也是一种悟性。你真的很有悟性呀,不学大法,可惜了。”
我心里也很为乙乙可惜,但知道一时彼此都不可能说服对方,权且留着一点小异吧。
吃过夜宵,各人都有摩托车,就我没有。我步行送乙乙回家,她一点都不扭捏。
我忽然问她:“我认识筠有五年了,怎么今晚才知道她有你这个朋友。”
乙乙也说:“我认识筠不止五年了,我也是不久前才听她提起有你这个朋友呀。”
自那晚起,我和乙乙算是认识了。
乙乙那晚就说:“认识你,真好。”
我说:“为什么好?”
她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感觉。
其实,我也感觉很好。
二
我认为乙乙的当务之急,是重新找一份工作。但是我却帮不了她的忙,自己也还朝不保夕呢。
乙乙依然不慌不忙。不慌不忙的原因,据她说是因为心中有大法。“法”会引领她的生命导向的。
我也不嘲笑她,不反驳她,有空就约她聊聊天。她有空也会主动约我。有时,叫上彼此的共同好友筠,到茶楼,或是在河边,一聊就是一个晚上。
过了两个多月,广州有朋友来,为了组织一场少年交响乐团演出的事,让我帮帮忙。我能做的,只是张贴海报而已。
准备时间很匆促,筠和另一个人负责到各单位推销门票,我和乙乙负责把一百张海报贴出去。
我借来一辆女装摩托车,载上乙乙,几乎走遍全城大街小巷,寻找允许贴海报的广告栏。 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我左转弯,几乎撞上了一部直行的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尖叫着急刹,我的摩托擦着衣袖越过了车头。公车司机大骂,我惊出一身冷汗。
乙乙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问我:“怎么刚才那辆公共汽车叫得如此难听。”
我说:“你不知发生什么事了吗?”
“什么事?”
“我和你差点成车下鬼魂了。”
“格格格,是吗?”
我在路边停下来,回头看乙乙的眼睛,真的一点慌乱也没有。我问:“你是因为不知道,所以不存在恐惧吧?”
乙乙也看着我:“即使知道,我也不会恐惧。”
“为什么?”
“我和你今天并不是做坏事,以前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如果今天就此死去,只说明我的生命该此终结而已。有什么值得恐惧的呢?”
“可是……”
“可是什么呢?”乙乙问。
“走,贴海报吧。”我没有把“可是”说下去,因为这“可是”包含的内容太多了。
如果今天真的那个了,就因为我的莽撞误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如果真那个了,孩子和她娘……
如果……太多可以想像的后果,会让我觉得今天犯的错误代价惨烈。活了半辈子的我想想还在后怕,而乙乙,竟然没有一丝儿恐惧。
晚上,我们一起看少年交响乐团的演出。得到两张赠票,这是我和她贴了一天海报的收获。
听完一个小姑娘的小提琴独奏《梁祝》,我跟乙乙开玩笑:“如果你是英台,你会不会跳下山伯的坟?”
“怎么不会呢,天都让你跳了。”乙乙一点犹豫都没有:“不过,如果我是英台,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此话怎讲?”
“十八相送的时候,我会把一切都向山伯挑明,结局就不是这样了。”
“哈,那《梁祝》就不是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了。”
“如果梁山伯和祝英台真有其人,那么他们的生与死都是缘。如果只是前人的编导,就着实编得太好了,以至人们忽略了其中不切实的细节。”
其实乙乙的逻辑思维蛮清晰的,可是为什么迷入了那个令当局清除的所谓大法呢。
三
看过报道关于学“大法”的人的过激行为,我大惑不解。眼前的姑娘,绝不是个坏女孩,而且对谁都没有过任何恶语。我相信无论谁与之交往,都不能否认她的斯文,温柔和善解人意。是“大法”迷惑了她,还是她甘于被迷?
有一次我对她说:“你有那些书吗?借本让我看看。”
乙乙说:“你不怕受牵连?” 那个时候,对那个所谓的法,已定性为邪教。
我说:“无所谓牵连的,我只是看看,我又不去练。”
乙乙说:“我倒是希望你看了之后去学,去练。”
我笑:“不可能的,我其实有很多俗念,还未到要出家的地步。”
乙乙格格地笑:“谁说练这功是出家了,大法只是劝导人们守真从善克制,没有要你出家。”
我说:“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更要看看了。”
乙乙真的借给我两本书,我粗粗看了一遍,心里有点迷惑,便约乙乙谈谈。
那天刚好没事做,我和她上了山。山上风景如画,因为上得迟,晨运的人也大多下山了,正好边走边聊。
“你学的那个法,基本要义是什么呢?”我问她。
“做人要崇尚一个真、善、忍,不要为功名执着,不要为利益执着。”
“好。其实,普通人也应该向这方面修身养性,何必要学这个被取缔的法?”
“修只是一个层次,炼才能更上一个层次。我们要修炼至九层,才能达到无上的境界。”
“这无上的境界是什么样的境界呢,有没有人到过?”
“有,我们的老师,已达到了无上的境界。”
“那只是他自己吹的吧,你会不会人云亦云哦。”我知道她所说的老师是指谁。
话到了这份上,乙乙柔和地说:“李子,即使你不信这个法,也希望你也不要说他的坏话,不然会折寿的。”
我嘎嘎笑笑,说:“好,我不说他坏话,那只是因为你尊敬他。你且把你欲修炼到的境界是什么样的,描述一番给我听好吗?”
乙乙很详尽地解说了那个境界,大致是:宇宙间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的人,无病,没有争斗,和平相处,而且有一种功力挽救人类脱离苦难。比如治病,这种功可以治病,无须药石……
我听得很耐心,一直没打断她的话。但就治病这个问题我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如果真这样,那么世界上的医学就无用了。佛法也有几千年,但佛家并不反对用药物治病。怎么一到了这个大法,就否定几千年的医学成就了呢?”
“你错了,大法并不否定医学成就,你可以用药治病。但用药治病消除不了你人体的孽障。病,是因为人体有孽障,用药,只是把它压下去而已,不能把它消除。只有用功,才能把它驱赶出去。”
乙乙的“理论”当然说服不了我,我是个有点小病就马上用药的人。于是我想从另一个角度去和她讨论。
“我为什么一有小病就马上用药,你知道吗?”我说。
“你讲。”
“病从浅中医,这道理你懂吧?”
“懂,那是俗人的想法。”
我苦笑,但俗人就俗人吧,继续说:“我病了,我的亲人就会担心,她们会为我受累,我只有尽快好起来,才能解除她们受累,这不是善吗?”
“这是平常的善。如果你和你的亲人都认识了法,就知道最善的,是为你消孽。”
到此,我知道乙乙迷恋的程度有多深了。一时说服不了她,我转个话题:“你是学法的人,我不学,本来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我们却成为了好朋友,你怎么看?”
“社会上都认为我们这些人邪,但你没有厌恶我,可见你善。虽然你不学大法,但我感觉你有这方面的缘,甚至,我觉得你比我更有悟性,只是未入法门罢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跟你说的法有缘,只觉得和你有缘。虽然不理解你的大法,但和你在一起,心很宁静。”
这是实话实说,自和乙乙认识后,是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她说也喜欢,于是,我们常常一起去看山,看水,看沙滩。
四 一天,乙乙打电话给我,说找到工作了,明天就上班,趁没事,再上一次山吧,以后可能工作忙起来,就少时间看山了。
半山有一个露天的健身场所,有些器材,比如单扛、双扛,平衡木之类。有一个滑扛很好玩:两条立柱架起一道滑轨,有两米多高,四米多长。滑轨有一个吊环,人从立柱的梯级爬上去,抓住吊环,从这端荡去那端,除了力,还须要一点技巧的。
很多孩子都喜欢玩这个。等没人了,我上去来回荡了两次,都成功了。乙乙也要玩,就爬了上去。我以为很小的孩子都能荡过去,她也应该没问题的。转过身去玩双扛。
不料过了一会儿,乙乙大叫:“李子、领导、快来!”
我吓了一跳,转过头看她,只见她吊在导轨中间,“前不到村,后不着店”。放手跳下来又不敢,那模样十分狼狈。
我忍住笑,过去抱住她双腿:“放手吧。”她还是不敢,只好将她推到立柱边,让她爬下来。
这时我笑得前俯后仰。笑完了,我问乙乙:“刚才你觉得危险吗?”
“危险倒不觉得危险,只是不知如何是好,不得不向你求助。”
我灵机一动:“怎么你不是向你的老师求助呢,而是向我?”
“你就是老师冥冥中派来的呀。认识你是注定的,今天和你上山是注定的,出了这事故也是注定的,你帮我下来当然也是注定的。所有这一切,都缘于大法。”
我无话可说了。
于是谈她的工作,问她见了份什么样的工。
有一个外地人,来这里开了一家涂料专卖店,要召一个看铺的营业员,乙乙就去应聘了。乙乙这人,是很讨人喜欢的,老板与之一谈就录用了她。
我问:“月工资多少?”“三百五。”“工作时间呢?”“说是八小时,但可能不止的,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还要煮中午饭。”
我不满地说:“这老板太黑了,三百五如何够生活啊。”
“省点儿,就够了。好多人连三百五都挣不到呢,钱多点就用宽些,钱少就用紧些,我不须用太多钱的。不能因为这老板给的工资低就说他黑。”
我只能在心里叹息,乙乙太善良。但又能如何呢,一是我也帮不了她,二是实在工作太难找。
我问准她商店的方位,说改天我去看她。她说:“就明天吧,我介绍你认识我的老板,也可以来我店吃午饭,没问题的。”
第二天我去的时候,只有乙乙一个人在。这店面可算不小了,有五十多平方,后面还有厨房。我打量了一下货架,卖的全是涂料。从铺面的装修格局看,这老板是很附庸风雅的人,找一些不知什么人题了不少“墨宝”,写的字并不怎么样,东一幅西一幅的。墙上除了这些题字,还有很多花花绿绿的纸条、气球、很是凌乱。
我说:“货架摆得很整齐,但墙上……”我知道乙乙不喜欢背后说人坏话,何况是她的老板,就没说下去了。
于是乙乙向我介绍所卖的产品。产品并不多,难怪她一个上午就熟悉了。到十一点半,乙乙说:“你帮我在店里看着,我入厨房做饭,今天中午就在这里吃了,好不?”
我开玩笑:“如果我不来呢,谁帮你看店?”
“那我只好边做饭边看店了。或者洗好了菜,等他们回来再烧。”
“他们?他们是些什么人?”
“除了老板,还有几个工人的。他们给客户施工了。”
我明白了,这店不但卖商品,还得上门为顾客干活。他们的商品是为内墙装修的,当然得有几个人去施工。 五
乙乙的老板姓张,是个又瘦又矮又近视的人,外表除了那套西装,一点也不像当老板的。
他进来的时候,我以为是买东西的,便主动招呼他:“先生是想做内墙装修吗?需要点什么?”他一脸狐疑地打量着我,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入厨房。我也差不多猜出他是谁了。
乙乙正好出来,见了他,说:“哦,张老板回来了。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老板,姓张。他是我朋友,叫领导。”说的是普通话。
我笑笑伸手:“姓领,名导。”我的普通话半咸不淡。
张老板也伸手,说:“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姓。”他的普通话也比我好不了多少,但他就是不肯说粤语。
乙乙忍住笑,说:“你们谈谈,我继续做饭。领导就在这吃了,张老板没意见吧。”
张老板打着哈哈,说怎会有意见呢。
我专门厚起面皮,要在这赖一餐,我想了解下,乙乙的老板是什么样的人。
虽然说人不可貌相,但凭直观我感觉这张老板不是很有魄力的那种。但能做一个品牌的地区代理,财力却不简单。 我们用半通不塞的普通话交谈,很是费劲。后来知道了,张老板是桂南一个县城的人,自己并没多少底子,但有个表舅是这个涂料集团的董事长,这就大不同了。不但免费供货,还出二十万的广告费让他在这里打开局面。
后来我跟乙乙说:“这张老板不算歹人,但要打开局面,他老是请政府、请媒体的人吃饭是没用的,那些人是白吃。他要有个当地的也善于谈业务的人帮才行。适当时,你推荐筠给他。”乙乙赞许了,过了几天,果然筠也成了张老板的业务员。
既然乙乙乐意做这份工作,我唯有希望这专卖店能站得住脚。尽管工资低,但她总算有份工了。
这样,乙乙与筠,一个主内,一个主外,成了张老板的得力助力。因为她们两人的缘故,我常到他的店里,也熟了。
有一晚乙乙约我出去,找了个咖啡厅坐。她说:“我出粮了,以往出来,总是你花钱,我很不好意思,今晚我请你,喝点什么?”
我笑:“你出粮才三百来元,怎能请得起哦,还是我请你吧。”
乙乙坚持说一定让她请,我便点了个最低消费,一杯五元钱的热奶。
那晚聊起了她的恋爱,她告诉我她的对象在深圳打工,谈了几个月了,还未找到感觉。
我问:“他知道你学那个法,练那个功吗?”
乙乙说第一时间就告诉他了,他也不反对。如果反对了,就不可能谈下去的。
我觉得像乙乙这样的女孩,择偶范围很窄。便问她:“以前有过男孩追你吗?”
她说有的,但都没有接纳,总是找不到能拨动心弦的。我说:“你那么冷静,还有个与人不同的信念,这心弦难拨啊。”
乙乙说:“那就随缘吧,有这个人出现就嫁,没有,不嫁也能生活下去的。”
乙乙又说:“过几天他要回来了,除了见见我父母,我也想让你见见,好不?”我说好,到时呼我吧。
之后一直听音乐,偶然交谈几句,到要回家的时候,街上的商铺都打烊了。乙乙说:“今晚是我的生日,谢谢你陪了我。”
我鄂然:“你怎么不早说?”
“我怕你会想送礼物什么的,就俗了。这样很好。到了你生日那天,如果你愿意,我也这样陪你。”
离我的生日还有几个月,我说,好的,到时我一定呼你。 但是,还未到那天,乙乙就出事了。
六
我曾经问过乙乙是不是有个组织,她说没有,只是几个同好的人互相交流。我也见过其中的三两个,说起话来都是细声细气的,没感觉有什么邪。但知道他们真的有病也不肯去就医的时候,就不可思议了。
有一对夫妇,孩子还只有两岁,发烧了都不肯带去医院。我觉得心里很痛,对他们说:“这点我不敢苟同,我女儿病了我会紧张得不得了,那能看着她发烧都不医的。”但他们还是认为,练功发功就可为孩子除病了,并且是为他“消孽”。
我想起了“愚昧”这两个字。
知道批评他们是不行的,就试图劝他们先给孩子治病,再谈什么法。但他们反过来劝我也学法练功。
看他们说话修养不如乙乙,后来再没兴趣与他们交往了。
但乙乙搬货物时被砸伤了脚指,竟然不去就医敷药,还坚持上班,这令我大为不安。
筠打电话给我,说两天了,劝不了乙乙去看伤,叫我试试。
我到了她店里,看乙乙右脚大拇指肿了,指甲乌青乌青的,指甲下渗着血。她还在一拖一拖的忙这忙那。
我说:“乙乙,凭你现在的功力,还不足以治这伤吧,何不让医学帮一下。”
我知道筠肯定已用常理劝过她的了。如果常理劝得了她,筠也不会让我来了,于是换了个角度去说。
乙乙说:“这是一个消孽的机会,肉体的痛苦,会换回孽障的消除,不必用药的。”
我急了,忘了乙乙是不准说她的“法”的坏话的:“两天了,已有化浓迹象啦。你这个鬼功真有用,也不至于这样。”
乙乙马上盯着我说:“李子,别说他坏话,真的。”说话的声音还是很柔和。
我摸摸乙乙的额头,有点烫,显见是因炎症发烧了。便对筠说:“你烧些热水,让乙乙洗脚。”我又问乙乙:“把脚洗干净不违你的法吧。”乙乙说洗脚可以。
筠烧水的时候,我出去了一趟,买了些高锰酸钾回来。
乙乙把脚浸入热水之后,趁她不在意,我将一小包高锰酸钾倒了入盘中。筠偷偷的笑。
乙乙问筠:“笑什么?”
筠连忙说:“没什么,想起有一次我发烧的时候,是领导给我买药的,但对你就不灵了。”
乙乙也笑,但她抹脚时,终于发现水是红的,问这是为什么?
筠还算机灵,说这是你的血。
乙乙居然信了。
我使个眼色让筠快点把水倒掉,然后对乙乙说:“你明天不要上班了,这个伤,折腾不起的。就算你不就医,也该休息吧。等下我跟张老板说,请他放你的假。”
乙乙说不用,她自己会说的。我“威胁”她:“如果我明天在这里看到你,我背也要把你背去医院。”
乙乙连说不敢。
我一直等到她们下班,和筠一起,把乙乙送回家。我对她说:“你已经有点发烧了,真坚持不住,就用药。不要以为自己很有功力。”
乙乙不作声,我知道她心里是不以为然的。但我还是半开玩笑地再叮咛一句:“明天别上班哦,别让我在店里见到你。”
乙乙答应了。
岂知,改天我想见乙乙,也见不到了,而且一别就是两年。
七
第二天,上班时我打了个电话到涂料店,是筠接的电话。
我问:“乙乙是不是不听话,又上班了?”
筠说是的,乙乙就在旁边,我叫她让乙乙听。我故意批评乙乙:“你说话不算数,昨天讲好你不要上班的。”
乙乙说:“想起有件事忘了交代,就回来了。再说,领了人家的工资,怎能有点小伤就不上班呢。如果我不来,筠就忙死了。”
我没法,只好问她发烧不,她回说没有,我稍稍放心,说下午过去看她。
到三点,筠来电话:“领导,乙乙被带走了。”
我连忙问:“谁带走她了?”我以为是她的对象回来了。
“是公安的人,开了部警车来的,两个警察,一男一女。”
“说了什么没有?”
“没说什么,乙乙好像知道有这么一天,很平静就跟他们走了。警察搜了她的抽屉,把她平时看的书都拿走了。”
放下电话,我明白乙乙是什么原因被带走的了。我想乙乙只是思想意识问题,不是刑事问题,以为只是带去教育一番而已。
不料过了一个钟,筠又来电话说:“我打电话问过乙乙的母亲,她母亲说公安已通知家里了,可以送衣服到看守所。”
如此说来,乙乙就不是三两天能出来的了。我担心的是她的伤,如果死撑着不用药,真怕会化浓。
我打了个电话给一位熟悉公安的朋友,托他打听一下乙乙的事,看能不能“救”她出来。
不一会就有回音了:“你的朋友乙乙是骨干分子。不但学法练功,还传递有关资料,‘救’是不可能的了。你最好也别掺和进去,免得惹麻烦。另外,她被关在看守所,别指望去探她,这种‘疑犯’是不允许见外人的。”
一夜之间,乙乙成“墙”里人了。
我和筠,毫无办法,只好隔天打电话到乙乙家里,问问有什么新情况,后来,连她母亲也不愿意多说了。
说实话,与乙乙的交往,我是想通过另一种方式劝她放弃,不要沉迷于那个法。显然我缺乏这种能力。
但是,我觉得乙乙的本质很不错的。单就她对物欲的要求不多,从不说人坏话这点,就让我喜欢。
刚认识乙乙不久的时候,我家里虽然有电脑,但只是为了码字用的,还不知网络为何物。而乙乙因为曾在文化单位做过的缘故,上网已经很熟练了。
有一天乙乙对我说:“如果没什么事做,我教你上网吧。”我说好呀,就一同去了网吧。可以这样说,网络上的一些基本操作,是乙乙教会我的。
乙乙的爱好不算广泛,除了学法,就是看书或寄情于山水。后两点和我挺投缘的。
有一次筠笑我:“你不会和乙乙什么什么吧?看你两个好得,连我都妒忌了。”
我说:“乙乙这女孩,纵是不良男人,也不敢生轻薄之念的。就算你不相信我是好男人,也应该相信乙乙是很自爱的人吧。”
筠见我说得一本正经,也就一笑了之,说:“当初介绍你和乙乙相识,我就知道你们两个一定会成好朋友的,果不其然。”
但现在这个好朋友身陷囹圄了,我们爱莫能助。原以为最多十天八天就出来了吧,岂料过了差不多半年,近中秋节了,才有点消息,而且是坏消息。 八
近中秋,还在念叨着乙乙能不能出来过节,筠忽然来电话告诉我说:“乙乙有信来了。”
心里一喜,喜的是有乙乙消息了,但随之是惆怅:有信来,说明她不能出来了。而且,很可能是定了性,要上路的,不是劳改,就是劳教。
乙乙的信是寄到涂料店给筠的,并让筠转告我。大致是:前几天判定下来了,过了中秋,她和一批人要被送去某某地方的女子劳教所两年。
乙乙的信写得很平静,没有怨天尤人之语。最后说两年很快就过的,要我们不必为她担心,保重云云。
筠说:“不知这次,能不能让乙乙放弃。”
我说,如果乙乙肯放弃,也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当时听说,只要表态不再学法,不再练功,就什么都不追究的。乙乙在看守所呆了几个月,最终还是踏上了受劳教之路,说明她还是不肯放弃。
跟乙乙交往了差不多两年,我一直想用自己的方式影响她,让她放弃。但我始终做不到。
我总觉得她崇尚的那个“法”有不妥之处,但我没达得到一针见血的水平使她醒悟。常令我深感遗憾。
在乙乙蹲看守所的日子里,我身边还发生了另一件遗憾的事。
我有一个男同学叫建,也是迷上了所谓大法,练功治病。本来甲亢这病并不难医,只要坚持服药,就能治好。但他就是不肯就医,结果是形如枯蒿。
他的妻子找我说:“家里人没法劝他了,朋友中你和他最好,希望你能说得服他。”
于是我和建讨论了几个晚上,最后反其人之道用于其人之身:“你崇尚的法,是劝人不要执着,而你,竟顽固不化地寄望于练功治病而不顾家人感受,连自己崇尚的东西都违背了,这本身就是执着。”
建有点无话可说,或许是病得太重了吧,终于被家里人送去了医院。吃了点药,情况稍为稳定,又开始大谈消孽,不再服药了。
在医院我最后一次探望他,把话说到了再不服药,就要死的份上了。建还是说死了就超脱了,要到那个世界去了。我骂他,纵使你不畏死,但有想过妻子女儿不。如果这个法只顾你自己“修练”而不顾家人悲痛,说什么真与善,就是骗人的。
建最后说:“你回去,让我想一想。”
我以为他毕竟是有文化的人,会想得通的。
可是当晚,建就去了。
建走了之后,家人匆匆办了后事,不想张扬。
我曾经想,如果让乙乙知道我的朋友有这么个事例,不知能否让她清醒一些。
但乙乙已经被监禁了。
乙乙很久没有音讯,筠对我说:“劳教很苦哦,她会不会……”
我明白筠的意思,说这倒不必担心,乙乙不是好逸恶劳的人,劳动对她不成问题。
担心的是如果乙乙有病,不肯吃药就麻烦了。
翌年中秋,我按乙乙那封信说的女子劳教所的名称,寄了一封信给她,希望她珍惜人生,外面的朋友没有忘记她,望她快点回来。
后来再见乙乙时,她说这封信没收到。或许是我地址写得不详细,又或许是其它原因。
720天的日子,我和筠,都很想她。
九
如果从乙乙进看守所那天计起,两年之后,过了春节不久,筠对我说她见到乙乙了。
我说:“你会不会看错,乙乙回来怎么不告诉我们。”
筠说绝没看错,在街上见的,她们还拥抱了。
“那她为什么不联系我们,怎么不打电话,你有问过她吗?”
“乙乙说还不方便,到时她会联系我们的。”
有什么不方便呢,按理说劳教期满就应该没事了。莫非她还被监视着?如果这样,说明乙乙还是未肯放弃“大法”。
很为她心疼。
既然乙乙这般说,筠认为暂时不打电话到她家吧,算是尊重她,等她来联系我们。我说也只好如此。
等了三个月,一天晚上,筠说:“乙乙约我们去某某茶楼,说想见我们了。”
再见乙乙,感觉她气息很好,不像劳教回来的人。 我坐在她的右侧,没说话,伸出手掌放在桌面上。
乙乙也把右手掌放在我的掌上,握了许久。
我问:“为什么回来了不说?”
乙乙笑:“我回来的时候是光头的,不想让你看到。”
我看了看她的头发,果然是长出来不久的,刚好够扎个寸长的短辫。想像她光头的样子,我嘎嘎笑了出来。
那晚只说了些家常话,没提起她劳教的事,也不提她的“法”。
喝完茶,筠对我说:“我开摩托车走,你送乙乙吧。”
走到乙乙家的那一刻,我问乙乙:“你还是没有放弃?”
乙乙说:“没有。”答得很是干脆。
“我要和你说些事,你方便的话,给个时间我。”我说。
乙乙说:“后天吧,上山。”
在山上边走边聊,我详细问她劳教的事,果然比筠想像的还要辛苦。但乙乙凭自己的勤奋,争取了一个多月的提前释放。
然而劳动,没有让乙乙改变观念。
我问乙乙,一起劳教的都有些什么人?
她说有老的,有年轻的,老的五十多也有,年轻的才十八岁。
我知道乙乙的母亲也学的,便问她:“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你母亲没事,你却被送去劳教?”
乙乙说:“我是因为有传递资料的嫌疑。”
我说对了,以后别这样做了好不。她答应了。
我给她讲了建的故事。
乙乙听完,说建太执着了。
我问:“你算不算也是执着?”
乙乙一呆:“不算吧。”
我一时不懂得如何说下去,只恨自己水平有限。但我想,乙乙只要过着平常人的生活,她终会醒悟过来的。
我问乙乙那个“男朋友”怎么样了,出来之后有没有联系?
乙乙说联系过,但他已经结婚了。
“失落不?”
“没啊,本来就没什么感觉。他结婚了也是好事,免得不知如何说分手。”乙乙说得很平淡,在她眼里,什么都好像无所谓。
过了几天,乙乙应聘另一个公司成功,她不计较工资的高低,只有四百元,就去上班了。
我以为,只要乙乙能忙于平常人的生活、工作,对那些迷糊人的东西,会渐渐忘记的。
但又过了几天,乙乙失踪了。我和筠怎么也找不到她。
十
我让筠打电话问乙乙的家里人,她母亲说不知。或许是不想说吧,言语间很谨慎。
对于这次乙乙的失踪,我和筠都猜想,她又被公安请去了。
我也开始认为乙乙过份固执了。
如果单凭媒体的宣传,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作准则的话,或许还未感觉那个“法”的危害性。但我身边的同学,有两个同样患了甲亢,一个就医,一个练功,就医的好起来了,练功的误了性命。这活生生的事例,让我怎么也不能苟同这个“法”的好处。
真的乙乙迷恋到不可救药?
我相信乙乙善良,纯真,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说服她。
又过了三个月,一个长途电话让我惊喜不已:“李子,是我呀,乙乙。”
“乙乙?终于听到你声音了,你在哪?”我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喜悦,的确这几个月常会挂念她。
“我在桂林。”
“你知道吗,今日听到你的声音,我好欢喜。”
“知的。我想告诉你,我放弃了。”
我的欢喜不可言状了,连忙问:“是吗?是什么令你放弃的?”
“回去再跟你说吧。这是我几个月第一次可以打电话。只是想告诉你,我平安。还有,我现在做的工作很有意义,我参加做义工,我现在是去劝导别人放弃了。”
天渊之别。
没想到才隔几个月,乙乙彻底变了,不但自己放弃,还主动做义工劝别人放弃。
我急切地想知道,能令乙乙放弃的,是一种什么力量。
从我认识乙乙开始,就觉得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但我想了很多法子,都不能把她引回来。这一次,是什么呢?
乙乙回来,是四个月后的事了。她走了很多地方,在很多学习班上做义务员,劝导迷于“大法”的人。因为她是曾经沉迷过的,现身说法便很有说服力。 有晚她得空了,我和她在河堤散步。知道了乙乙彻悟的过程,也让我若有所悟。
原来她的“失踪”,是和一批人一起被请去了参加学习班。学习班上,有一些被西藏喇嘛引入了正道的人去劝导她们。是西藏喇嘛用佛法解证了“大法”的荒谬,让他们大彻大悟的。
乙乙说了终于明白原来着迷的“大法”其实有许多荒谬之处。我让她用一句话概括之,她说是:“着相”了。
何为着相,我是不大懂的,以我肤浅的望文生义的理解:“着”是指执着,“相”指物形或是某种概念,执着于物形或某种概念,是为“着相”。
建执迷于练功除病,其实已是“着相”了。
乙乙说大致是吧,劝我多读佛经。
劳教的时候,乙乙也曾经有过迷惑。
她原来的想法是,心正而坦荡,墙里墙外都一样,因而她不怕劳教的苦。但她也看着身边有人病得让人抬出去了,“自己还不能救自己,如何救人呢?”她也有过怀疑。
如果那“大法”不是正法,那如何才是正?之所以劳教还未能让她醒悟,是这个问题没有解决。
学习班上,“佛”帮她解决了。
如来说,每个人都是佛,只是你未明心。佛并不比众生多了什么,众生也不比佛少了什么,只有心明与未明之分。
经过很长时间的印证,乙乙终于醒悟,自此改习佛法。
有一天我和乙乙渡河过沙滩。走得累了,在沙堆上面对大江而坐。乙乙说:“我唱佛乐给你听。”说毕真的唱起来。
我虽然听不懂她的佛咒,但听她在耳边的梵唱,感觉心头一片空明,平静极了。
原以为乙乙是因感情上的不如意,虽然身在俗世,心已入了空门。其实不是,她说读中学时,因见尊敬的老师过世,便感叹生死的无常,一直寻求魂灵的皈依。
人活着免不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但最终要死去,魂灵该皈依何处?
我有一颗经历了太多情感跌宕的心灵,也见过太多的生老病死,但从未想过,自己的灵魂该作何皈依?
十一
一个月后,乙乙告诉我,要去广东博罗的元音古寺当义工,准备明天就出发。
我说恰好有件事要去广州办,能否迟一天,一起走吧。
她说好呀,那就后天坐夜班车。
一晚的汽车路程,第二天一早到广州越秀南车站。乙乙说,天河客运站怎么去,说毕想找公交车。
我说你拖着两大袋行李,满街找公交车站累不累啊。跟我来,正好我也要去天河。
一挥手,打了部的士,直到天河客运站。
直到帮她找到了去博罗的班车,把行李安放好,我问,到了博罗如何去元音古寺,你知道吗?要不我再送你去吧。
乙乙说,不用,有师兄在博罗站接的。你放心好了,去办你的事吧。
我说等你班车开了我就走。你这一去,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乙乙说:“一切随缘吧。李子,现在我明白了,你来广州,并非有事,来天河,也不是有事。而是你专门送我的。真的好感谢你。”
我的确就是为了专门送她。但只能送到这里了,如果执意送到元音古寺,则露馅了。
所以我还能编善良的谎言:“不是的,我在广州真的有事,你别过意不去。”
她也只好笑笑。班车开时,挥了挥手,没有说再见。
自此,只在QQ和手机短信偶然问候,三年再没见面了。
只是一天晚上,我的女儿突然对我说:“乙乙出家了。”
虽然这个结果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但也有点突兀,便说:“怎么她不告诉我?”
或许是我的女儿给她说了我的态度,当晚,她在QQ上留言给我:“我已剃度出家,世上再无乙乙,只有则慈。你我尘缘已了,再见就是佛缘。”
附有一张她双手合什,青丝尽去,身穿灰色袈裟的照片。嘴角泛起的笑容,十分从容淡定。
乙乙,一个在我满头芦花之年结识的女孩,说不清的喜欢。也有说不清的疼,因自此只有则慈了。
约略过了五年,我两度去了元音古寺。看到她过得很好,虽然我以为清苦,但她却心满意足。
我说:“我在凡尘,你已出家。但见面依然如朋友,你说是尘缘还是佛缘?”
她说:“我看当然是佛缘。但你以为是尘缘,也未尝不可。这种凡尘与僧人的交往自古也有,比如苏东坡与佛印禅师。所以,不必执着。”
今年春,她回来照看母亲,挂单在西竺园,抽空也约我见面。
我说:“我们之间,是谈佛呢,还是谈俗?”
她一笑:“你看我是僧人,我看你是俗家弟子。相互尊重,一切随缘,谈什么都可以,不要着相。”
曾经说好,我再到一次元音古寺的,但因为疫情问题,迟迟不能成行,只好等什么时候机缘巧合了。
今天我把这段历经二十多年的交往写出来,不知是不是着相。
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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