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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8 15:16 发表 中国法律有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立法,无奈有法不依,缺少监管,自己管自己,这样的法律也就成了鸡肋了。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10-7-8 16:26 发表 直陈现实,可见愤怒之情。 以前论坛上争论过阶级之类的名词,我认为没多大价值。我想,如果用“利”来区分人群,或许更准确。一为得利者,一为失利者。得与失碰到一起,于是矛盾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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