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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孔子之“成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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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1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远牵 于 2023-9-8 13:57 编辑

        乐舞:乐感文化的象征

   选自周月亮《性命之学》


  乐舞与宗教祭祀、图腾崇拜、生产劳动紧密无间、浑沌一体,其美学实用性的终极意义就在于它具有沟通天人的神秘功能。
  目前的史前文化研究表明,原始艺术正是“巫教文化”的产物。地球上所有的原始民族,都在由蒙昧期、野蛮期向文明期进化的过程中经历过一个“巫教文化”阶段。以艺术活动作为巫术的手段,这是巫教文化的又一基本特征。而“巫教文化”是最能显示“美学人类学”的一些基本规则的,这就是它的美学实用性。乐舞与宗教祭祀、图腾崇拜、生产劳动紧密无间、浑沌一体,其美学实用性的终极意义就在于它具有沟通天人的神秘功能。这是中外皆然的规律性现象。中国则更明显突出,而且这种巫教品格直接转化成了礼教传统。
  许多人都已指出巫、舞同义,巫是最早的专门的舞蹈家。乐舞除了与生产性行为直接相关外(狩猎舞),最大作用就是娱神、祈天、祭祖的“感通天神”的作用,祭祀性的如有虞氏的祈求风调雨顺的“皇舞”。图腾乐舞,最早的是黄帝时的《云门》舞,以及葛天氏的《玄鸟》舞,最高级复杂的宗教乐舞是《韶》。这种实用性过渡到了礼治教化的政治功利性,虞帝命质修《九招》、《六列》、《六类》,以明帝德,汤命伊尹作《大护》,修《九招》、《六列》,以见其善。武王伐殷克之,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参见《吕氏春秋·古乐篇》)。乐舞后来成为古代教育的重要内容。(《乐记》:“教国子小舞”)这个基型直接支配了后世乐舞寓教于乐的传统。
  更有理论价值的是古人关于乐舞“通天立人”的经验和论述。《吕氏春秋·古乐篇》载:“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畜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这是说乐通于天的功能。本书同篇又说:“昔陶唐氏之始,阴多潜伏而湛积,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阏而滞着,筋骨瑟缩不达。故作为舞以宣导之。”这已经明确指出了舞有宣导民气、舒展筋骨、宣泄压抑的作用。但是重教化传统的华夏文明,是要努力将这种宣导引到与天地和德的境界的。
  古人关于乐(是器乐歌舞合为一体的概念)与“和”、乐与“德”的论述夥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大段评论“周乐”的言论,从文献价值上讲是既古且贵的,但理论价值不大,因为虽是在欣赏“乐”,却如杜预所说旨在“参时政”、“知其兴衰”的。还有《国语·周语》中单穆公、州鸠的大段议论:
  “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这种价值观念是中国的传统,但这样过分强调乐的外在功用,是用政治标准压制了艺术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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