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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婚姻好比一剂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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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3 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恋爱犹如生病,结婚犹如吃药。
  
  人在恋爱阶段,焦燥、忧虑,乃至失眠,“为伊消得人憔悴”,那精神状态何异于生病?为治病,于是找药方,那药方便是结婚。

  然而,世上没有对人体有百利而无一弊的药物。某种药,治疗某种疾病时具有某种特殊功效,同时也存在着某种副作用。譬如人参,对人体大补,但服用过量会引起全身浮肿,还得花钱买萝卜籽来“解”,人参白服了,还倒贴进萝卜籽钱。又譬如附片,可强壮体魄,但煎制方法不对, 还会变利为害,以致害了人的性命。

  我的一位朋友,某医院的中医外科医师S君,力倡“ 内病外治”说。他曾对我说:所有的内服药都难免会产生副作用,一副药如有百分之八九十 的成份服对了就算不错。就这点意义上说,所有的药方都是一副开错了的药。

  由此观之,如把婚姻比作药,再美满的婚姻充其量有效成分高达百分之八九十就算不错,更何况不美满的婚姻比比皆是?

  马上便会有把“婚姻美满、家庭幸福”八个字写在脸上的正人君子跳出来诘难:人非草木,岂能等同于药?

  余谨答曰:人非草木,其有效成分就更难量化。人有思想,有感情,对婚姻的要求也就更复杂、更难满足,于是不美满的婚姻比药房开错了的药还要多。婚前,人们都爱把婚姻理想化、神圣化。年轻女性心目中的爱人必是骑着一匹白马 翩翩而来的“王子”,年轻男性憧憬中的伴侣必是驾着彩云飘然而至的“公主”。然而,人吃五谷长大,放出的屁岂能是香的?婚后彼此接触,对方的缺点便会逐渐显露,于是彼此失望,于是彼此冷淡,由此而演出多少家庭悲喜剧。更何况人的思想、感情会发生变化,昔日以为美的,今日竟认为丑。我的朋友Z君对我说:过去他认为妻子的眼睛很美,为之倾倒。婚后夫妻反目,他一看到妻子瞪得滚圆的眼睛,马上就会起厌恶之心,以致认为妻子脸上最丑的部位就是当年那双令他心荡神驰的眼睛。由此看来,如果说药方是否开错还有个客观标准的话,婚姻是否美满则是个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于是,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便成了婚姻圈内圈外的人的一种普遍心态。

  既然婚姻都难免存在某些缺憾 ,已经错服这剂药的男人女人们便会寻找某种补偿,以求得心理的某种平衡。于是,移情别恋便成了补偿的一种方式,犹如多服了人参的寻找萝卜籽,误食了附片的人寻找解毒药,婚外恋就是一剂“萝卜籽”,或是“解毒药”。这恐怕是当今之世婚外恋日益增多的一个社会心理原因。时下流行一句话:“人到五十才变坏,一抱抱着下一代”。这些“人到五十才变坏”的男人们,当年大多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豆蔻年华时以手上牛屎越多越光荣,青春老大返城时才蓦然惊觉婚姻问题刻不容缓,“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再加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祖传古训的震慑和影响,这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大龄青年于是病急乱投医,手忙脚乱与一些自己不喜欢或不太喜欢的女士双双来到了婚姻登记机关 ,其领取那张纸时的心情不亚于日伪时期沦陷区的居民领取“良民证”。本以为凑合着可以过,孰料越过越痛苦,于是便移情别恋,以“毒”攻“毒”。再加上事业有成,这些身躯日趋丰满的男士便成了那些少女、少妇们袭击的对象。年轻女性追逐事业有成的中年男性,这是中国社会极为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这也许是国情所致,笔者未出过洋,对其他国家未作过考察,只能是一种臆测,不揣浅陋写出,以供方家研究。日前从一份杂志了解到,一些大城市的女大学生利用晚上“勤工俭学”,到舞厅当“伴舞女”,专门寻找那些年届不惑的中年绅士英勇献身,并且振振有词地宣告:当今是崇尚知识的年代。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年轻英俊固然可贵,成熟智慧则价值更高。闻者无不为这些小姐们视知识为生命的闪光语言而动容。其实,小姐们究竟是看上这些中年绅士们颈上微秃的脑袋,还是相中他们腰间鼓胀的荷包,真是“饿老鹰放屁——天晓得。”笔者就曾见过一个斗大的字识不得一箩的乡镇某厂经理,身前身后随时有如花似玉的年轻知识女性围着他团团转。

  当然,话还得回到本题上,那些追逐中年绅士的少女、少妇们在追逐钱包的同时也是在把对方当作一剂药的。旧时从鲁迅杂文中读到,皇后宫女憔悴害病,太医开的药方竟是“童男子”。一日皇帝出巡,见宫墙一角匍匐着一堆委顿不堪的男子,问是何物,匍匐物抖抖颤颤着回答:“药渣”,盖其有效成分悉被宫女摄取服用之故也。由此便可见把婚姻(或婚外婚姻)当作一剂药是古已有之的。当今社会,卖淫、嫖娼这种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也许是受江湖行医者日众、伪劣药品日多之影响亦未可知。把自己当作一剂药献身于人进而成为“渣”者亦不可胜数,到头来只能匍匐于墙角而不能自立,可叹乎?可悲乎?

  近年来,婚姻问题上“乱服药”者甚多,这除了服药者为了弥补婚姻生活中的缺憾这一心理、生理因素外,恐怕与各种“药物”广告大肆泛滥有关。翻开报刊杂志,关于名人婚变、婚外恋的奇闻轶事充斥字里行间,一些“追星族” 于是争相效尤。殊不知结果却与星们大相径庭,名人因了某段艳史而更加芳名远播,追星的痴男怨女们却因“乱搞男女关系”而声名狼籍。某厂青工小D,效法某明星勇当第三者,名未出却被厂方“除”了名。某化验员小Q,效法某歌星强行拥抱一少女,未进“飞图音乐网 ”而进了“法网”,此中奥妙,有谁能知?世事就是如此不公,难怪得屈原先生当年要写《 离骚》。

  依笔者之见,人难免患病,患病后难免服药,但服药时需慎重,祖国传统医学,下药之前先要来一番“望、闻、问、切”,然后对症下药,只能择其相对正确(或错误较少)的药而服之。报章上名人婚变、婚外恋的大肆宣传,其作用无异于鼓励人滥服药。据传,N 市一女士因滥“服药”而不幸染上爱滋病,又因为给自己贴上“名贵药材”的商标高价出售而使无数病急乱投医的男士饮恨终生,这事足以引起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志士仁人的反思。

  总之,人不可不患病,也不可不服药,恋爱、婚姻亦如此。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把婚姻比作服药也不例外。古语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套用这话也可说一句:婚姻犹药也,善服之可以医病。虽然世上没有绝对正确的药方,但总不能因此就拒绝服药,关键在于掌握正确的烹制手段和服用方法,人参服用适量即可补体,附片炮制得法亦可强身。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这说明一剂药物的有效成分即药性对任何患者都是一致的;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其实是患者服用量及炮制方法各不相同所致,只能怪自己。

  至于如何正确服药,即需要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师作指导,要服好“婚姻”这剂药,最好的指导医师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只有你最了解你的婚姻状况,只要记住一句话:“金无足赤, 人无完人”,善于寻找你配偶的优点,多发现他或她的长处,并能运用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 观处理各种家庭矛盾,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变地狱为天堂。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性生活指南》、《家庭生活秘诀》一类读物,不少为出自性功能低下者之手的劣作,想来是难以帮助你正确服用婚姻这剂药的。

  写完此文,突然听到窗前一家药店门边一对夫妇正在激烈争吵,女的指着男的破口大骂:“你不过是一个废物,还不如倒在马路上的药渣!”闻者无不骇然。眼前的事似乎正应证了这文章的题目,拉拉杂杂说了一大通“闲话”。饶舌之处,还希读者见谅。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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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4 06:59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的不错,不过文末的声明又给忘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4 0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承蒙版主明示,文末的声明现补上!
“哑猫不哑,阿凡不凡。”见笑了。
4#
发表于 2003-11-25 19:29 | 只看该作者
后来药就不仅仅是说婚姻了:)
5#
发表于 2003-11-25 22:1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非草木,其有效成分就更难量化。人有思想,有感情,对婚姻的要求也就更复杂、更难满足,于是不美满的婚姻比药房开错了的药还要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服好这付药,真是对人的一个考验!
6#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0 11:39 | 只看该作者
是的,要服好这付药,确实是对人的一个考验。
7#
发表于 2004-2-5 04:11 | 只看该作者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8#
 楼主| 发表于 2004-2-6 11:1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autumn 的关注,我刚上论坛时的文章也被你翻出来了!真是想不到:))
9#
发表于 2004-3-18 17:28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

关于婚姻与药,张先生应当是更有感触的。我也深有同感。关于婚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下流行的婚外恋、红颜知已、第四种情感等,名堂甚多。其实,有些东西的存在,自然有存在的道理。但人生的活法不止一种,中医提倡“药补不如食补”,我认为,提高自身的精神生活质量,这便是食补了。
10#
发表于 2004-3-18 19:34 | 只看该作者
婚外情是婚姻的一副药,
观点新颖、精辟
确实如此,并且是内病外治。
11#
发表于 2004-3-18 21:00 | 只看该作者
恋爱犹如生病,结婚犹如吃药。

张老师,至理名言呀!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3-18 2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有意思

最初由 杨义龙 发表
关于婚姻与药,张先生应当是更有感触的。我也深有同感。关于婚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下流行的婚外恋、红颜知已、第四种情感等,名堂甚多。其实,有些东西的存在,自然有存在的道理。但人生的活法不止一种,中医...


——哈,义龙老弟:我终生只娶过一个老婆呀,怎么能“更有感触”呢,紧急声明:请勿造成误会:))))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3-18 21: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柳咽河 发表
婚外情是婚姻的一副药,
观点新颖、精辟
确实如此,并且是内病外治。

这是刚上中财的老文章了,被朋友们翻了出来。以博一笑吧!:))
1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8 21: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智红 发表
恋爱犹如生病,结婚犹如吃药。

张老师,至理名言呀!

哈,智红老弟,既然是至理名言,可要刻于案头,做“座右铭”哦,每晚背诵三次!!!切记:))
15#
发表于 2004-3-20 1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婚姻好比一剂药

最初由 张乃光 发表
[原创]婚姻好比一剂药

张乃光

  恋爱犹如生病,结婚犹如吃药。
  
  人在恋爱阶段,焦燥、忧虑,乃至失眠,“为伊消得人憔悴”,那精神状态何异于生病?为治病,于是找药方,那药方便是结婚。

  ?..


兄有如此犀利而老道的杂文语言,再不多为小弟大书几篇就说不过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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