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7|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是我太悲观还是世道没王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3-13 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25-3-13 20:44 编辑

  今天去银行办业务,又被扣下一张假币。也不知是哪个王八蛋支付给我的,但有一点很肯定,那就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丧失了警惕性,一般情况下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要知道,现在景况不好,近段时间每天连本带利收益不足100元,而光房租每日就得几百,清洁费、水、电等还另算。

  我的心情可想而知。能恨的唯自己,恨自己怎么就少了那根筯长了个破心眼儿。


  这张百元币假得特别真。伟人头像清晰无二,水印也真实可感。据银行人员说,是张拼接币——那条线上没有数字。当然隔着玻璃我也无法观摩学习。记忆中这处我是重点考察过的,肿么出现的漏网之鱼呢?恋爱早就不会来撞击心扉。如此说来唯有写作了。写作常让我陷入迷离。只能是这样,那个顾客在我旷眉旷眼的时候,把良心给狗吃了。


  好吧,认裁。


  我让银行人员给我开张收据。可她们没有,让我等派出所来收。


  我的手机哇哇直叫,催命鬼一样。底层人民没有休息的资格,就算是午休时间,也得跟打仗一样。没错,不管什么情况下,就算房子着火,也只能请人代班,见缝插针。小商小贩,门脸不能随便关,这有规矩。关门意味着客户的永远流失。别不信,我就因此失掉过好几位大客户。优质的客户就是香饽饽,走哪里都可能被人当亲爹给绊住,不断灌迷魂汤,再也不走回头路。


  派出所的人总不见来。我请求银行人员给开张“回执”,证明有那么回事。其实我拿回执没多少用,但既然国家有这个流程,公民就有责任与义务配合执行。最起码,从形式上可以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以前的农商银行欺负我没文化,不给开,还讽刺挖苦过我,虽然后来经过我锲而不舍的举报,工作人员给我道过歉,赔了款,但这种并不美好的体验不想再遭遇第二次。所以我决定把我的命根子交给另一家新来的银行打理。


  工作人员满脸愠色,在管理人员的安抚和教导下,总算给我开了张手写的“收据”。我在心里奇怪,难道国家对银行管理假币的规章制度改变了吗?抑或是觉得数字货币占尽天下优势,用不着重视那点残羹剩饭?但广大的农村百姓还用着纸质人民币呢,无它,踏实。君不见卡里的钱,“嗖”一声变成别人的事例屡屡发生着?我们小商贩其实也愿意“返古”。自从二维码、微信形成依赖性后,千分之三的手续费应运而生。细思极恐,那是什么概念?商家入帐的可不是纯利润,是连本带利的毛收入,加之通货紧缩,堪比房产税还吓人。与之相呼应的是“收款云音箱”,每个季度还得喂养,哪怕超过一天不续费,它就罢工没商量。商家收款,最怕就是云音箱无声无息。因为总有那么一些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刷起”或少刷、错刷比比皆是。更甚者,人都跑得没影了,还来个“取消支付”。我以及我隔壁还发生过好几起千元货款中间故意打小数点的顾客。


  劳动人民爱劳动,我等不起派出所,派出所非上班时间不出勤。所以我收到“回执”就走了。走到半路,忍不住打开来看——好歹是真金白银换来的,好歹也算一点慰藉。结果我发现,连这张假币的冠字都没备注。假币使用者的信息到是一点不落,详尽得要命。翻阅这张收据,简直等于在观仰自己的犯罪证明史!银行工作人员照理说是吃这碗饭的专职人员,连这起码的常识也不具备?还是集体性失忆?


  这也太敷衍了!我气急败坏赶回去。毫无悬念,我又遭到了众口一词的打击蔑视。他们振振有词地问我:“既然是假币,这个冠字不也是假的吗?”


  我不想跟他们鬼扯,直接上事实:“谁知道假不假呢?万一是你们机器故障呢?万一又是老币无法识别呢?我又不是没经历过!再说冠字头假不假跟正确的书写方式有什么关系吗?别把农民当法盲!”


  “仗”虽然打赢了,可我心理总觉得输得惨,简直是双输,输了时间,也输了心情。


  回到家,暮然想起,天,他们没有往假币上盖章。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们是应该当着顾客面做这种事情滴!


  该死的重庆银行!转念一想,算球!权当自己杞人忧天!


                                                后记: 心情激动,少不了有些语无论次,看官见谅则个

                                     2025年3月13日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25-3-13 17:48 | 只看该作者
想起我以前收到假币时候的那种心情……

那时候是在四川开了个小面馆,有个男的要十几份炒饭,结果大晚上的,我也没细看,就收了一张假币,也跟真的差不多
3#
发表于 2025-3-13 17:5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论坛应该开个专栏,一切不顺心的事都可以在此倾诉,权当是泄愤疗愈心身了。
4#
发表于 2025-3-13 18:23 | 只看该作者
灯芯草 发表于 2025-3-13 17:58
我觉得论坛应该开个专栏,一切不顺心的事都可以在此倾诉,权当是泄愤疗愈心身了。

灯灯,我 写了 一篇 童话故事,快去 支持一下。。。。。
5#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19:53 | 只看该作者
灯芯草 发表于 2025-3-13 17:58
我觉得论坛应该开个专栏,一切不顺心的事都可以在此倾诉,权当是泄愤疗愈心身了。

灯灯啊,我是不是蠢得特别彻底?抖音不止一人教导说,别把自己的事往外说……

点评

我觉得非也非也。有些事情搁在心里会严重影响心情的,不如一吐为快哈哈  发表于 2025-3-13 20:20
6#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19:54 | 只看该作者
千幻烟 发表于 2025-3-13 17:48
想起我以前收到假币时候的那种心情……

那时候是在四川开了个小面馆,有个男的要十几份炒饭,结果大晚上 ...

我可怜的幻烟……辛苦到半夜还被假币……
7#
发表于 2025-3-13 20:02 | 只看该作者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25-3-13 19:53
灯灯啊,我是不是蠢得特别彻底?抖音不止一人教导说,别把自己的事往外说……

这事儿必须说。其实说不说别听别人的教导,现在谁还教导谁啊,谁还没点糟心事儿哦。你觉得该说就说出来,就为咱自己心里舒坦,又没诽谤谁,怕个嘚儿啊!
8#
发表于 2025-3-13 20:03 | 只看该作者
最美的诗意 发表于 2025-3-13 18:23
灯灯,我 写了 一篇 童话故事,快去 支持一下。。。。。

看了,才疏学浅,实在看不懂,不好乱评论。
9#
发表于 2025-3-13 20:06 | 只看该作者
啊哟,梦儿这一通发泄,真实还原了让人心情糟糕的整过程
我得先抱抱梦儿
太感同身受了啊。
对于银行我向来没啥好感,平时也少打交道,他们习惯于锦上添花而不愿雪中送炭的,对于收缴假币这样的事都能如此敷衍,这服务意识让人叹息再叹息……
10#
发表于 2025-3-13 20:13 | 只看该作者
出收据这样一件小事,显然已经暴露了其专业素养退化到了何种地步
首先只是手写,现在字儿写得漂亮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能遇见字儿养眼的太需要运气了,大抵是狗爬式不忍目睹,梦儿手上的估计也是。其次,管它是不是假币,至少得把要素写清楚吧?太潦草了。再则,关键是,竟然、竟然,没有盖章,这是哪门的道理?
如此肆无忌惮地藐视顾客,天理何在
不过,既然将它形成了文字,吐糟之后心情会有好转,权当自我安慰了。
那个重庆银行,丢脸了唉
11#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20: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25-3-13 20:32 编辑
秋实 发表于 2025-3-13 20:13
出收据这样一件小事,显然已经暴露了其专业素养退化到了何种地步。
首先只是手写,现在字儿写得漂亮的人 ...

秋,有一次我收缴的人民币就是老版,不是假币,机器不能识别,专业人员也不能识别,我也是醉了。人家解释是“新来的”。但凡戳了笨都是“新来的”。网上教授打官司那位交警也是“新来的”。但凡新来的就可以背锅,一 了百了。我那张老币之所以见了天日,主要是运气来登了,遇上了一个老让我办业务的老朋友。后来那张“假币”被人抢着买走了。听说老币老值钱啦!还有一次是农业银行,后来被发现是机器坏掉了。可怜我那次被缴了好几张,我就说嘛,我咋菜鸟到这种地步。
12#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20:27 | 只看该作者
秋实 发表于 2025-3-13 20:06
啊哟,梦儿这一通发泄,真实还原了让人心情糟糕的整过程
我得先抱抱梦儿
太感同身受了啊。
...

派出所就不出败类么?万一又到市面上来了呢,谁知道。一问才知,很多人都被收缴过,既然事情这么严重,更应做好记录,杜绝一切可能才是,对吧?
13#
 楼主| 发表于 2025-3-13 20: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25-3-13 20:30 编辑
灯芯草 发表于 2025-3-13 20:02
这事儿必须说。其实说不说别听别人的教导,现在谁还教导谁啊,谁还没点糟心事儿哦。你觉得该说就说出来, ...

还是咱灯灯说话爽歪歪。呃,播主的意思是短处别被人知道,容易被利用被拿捏。说了吃亏,不说生病。唉,太难了。
14#
发表于 2025-3-14 08:46 | 只看该作者
制定法律和规矩的人,往往都不会遵守法律和规矩。
15#
发表于 2025-3-14 08:55 | 只看该作者
好吧,认栽,还是认裁?天道无常,人道更无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群:4042767|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3-15 06:59 , Processed in 0.308552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