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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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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对《春夜听雨》不计稿酬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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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7-19 15:23 | 只看该作者
刘老师,还是随它去吧!
17#
发表于 2010-7-20 00:33 | 只看该作者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情况就这情况,世道就这世道。
18#
发表于 2010-7-20 0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0-7-19 11:03 发表
  你发表于李白版的:《李白《早发白帝城》写作时间质疑》
  地址: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51651-1-1.html
  这篇作品原本是计酬的,但后来发现您的作品大部分来自于以下,有拼凑之嫌疑,故撤消。
...


中财规定精华才有资格计酬。如果管理员所说属实,那么加精版主也有失职。对于这样有拼凑现象的文章本就不该加精!不加精也不存在计不计酬了。
19#
发表于 2010-7-20 0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居荣 于 2010-7-19 15:23 发表
管理员同志:
不要偷换概念,我问的是《春夜听雨》版一直没有计酬的事,《李白《早发白帝城》一文是发在《李白》版的,为什么要偷换概念啊!


楼主对管理员的答复,除了质疑其“偷换概念”,默认了说你《李白《早发白帝城》一文有拼凑嫌疑和诗歌版的抄袭?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楼主的人格文德实在无信用可言!尤其是楼主身为一方文学院《杏花》杂志编辑部工作人员,比一般作者更应清楚抄袭是为文者的耻辱之为!作为抄袭者还有什么资格质疑人家用不用稿?以本人30年编辑体会实告,哪个编辑会录用明知有抄袭劣迹的作者作品?没有的!中财不选用有抄袭劣迹作者的稿子的处理是应受尊重的,应给予支持的!

[ 本帖最后由 枫叶红晚秋 于 2010-7-20 01:38 编辑 ]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7-20 09:27 | 只看该作者
我询问《春夜听雨》版一直不计酬的问题,你们拿出《李白》版来对付我,反倒让人接受,这是什么做派啊!
21#
发表于 2010-7-20 16:5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有抄袭之嫌,就要封杀。
22#
发表于 2010-7-20 19: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枫叶红晚秋 于 2010-7-20 00:52 发表


中财规定精华才有资格计酬。如果管理员所说属实,那么加精版主也有失职。对于这样有拼凑现象的文章本就不该加精!不加精也不存在计不计酬了。
我以为这位朋友说得好,对有质疑的作品,加精应慎重才是。起码应该看看网上有没有!
23#
发表于 2010-7-20 2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刘居荣 的帖子

刘老师还是不要那么斤斤计较了,精华的不一定计酬,计酬的一定就精华了吗?中财只是一个为文学爱好者提供的交流平台,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心态放端正就好了,不要让大家 不悦,我就有过自认为很好的加精了没计酬。比如我的《夏夜听雨》和《招魂》就是自己独创,加精没计酬。
24#
发表于 2010-7-20 21:43 | 只看该作者
计不计酬,在我的理念里,似同刊物用不用稿。投稿不可能用稿,各刊物各有自己的特色要求,论坛也一样,这是常理。我好像也只收到过一次计酬通知(电子邮件),当时在北京开会,回来看通知上的期限已过,就没有领,自知责在于己,更没什么可说的。发于论坛,基于文友间的互动交流。当然,这仅是个人行为。
25#
发表于 2010-7-20 21: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0-7-20 02:46 发表
这个观点是非常正确的。抄袭之害,是编辑部首要关切的重大问题,是刊物的生命线。所以严打抄袭是刊物的高压线。刘老师应当首先解释抄袭的指控。

我个人也赞同邱编和太阳神的观点。感觉刘老师对被指控抄袭的态度好像有点暧昧。个人以为不妥。
26#
发表于 2010-7-20 22:2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还蛮热闹的!

[ 本帖最后由 何晓云 于 2010-7-21 05:16 编辑 ]
27#
发表于 2010-7-21 11: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何晓云 于 2010-7-20 22:24 发表
路过,还蛮热闹的! [/quote这件事不能说是热闹吧老何,刘兄这回是无论有理还是无理都说不清了。我给刘兄的建议:不再发表任何意见,继续努力写出更多的精品!
28#
发表于 2010-7-22 13:29 |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到这个帖子,因为好奇读了所有的回帖,心里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据我了解的情况,刘居荣是甘肃省定西市杏花文学院的院长,并且是杏花文学社的创办人之一,2009年定西市文联、作协还为其专门举办了“刘居荣文学创作30周年暨杏花杂志创办15周年”庆祝活动。据甘肃农民报的资料介绍,这个以《杏花》为名的文学社是由农民自己创办,自费出版刊物,她就象杏花一样,装点了陇中土地上的春光,为人们送去精神上的滋润。

看了管理员披露的一些事实,让人很是感到迷茫,一个农民能够创办一个文学社,这种精神令人赞叹,但一个创办文学社的农民更应该懂得洁身自好,更应该自尊自爱,大凡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对诸如抄袭、剽窃以及拚凑之类的现象都会深恶痛绝,都是嗤之以鼻的,而刘居荣居然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能够振振有词地与管理员进行理论,还能够与敢于直言的正义之士拍砖,其脸皮之厚实在让人惊诧不已。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刘居荣得到的这些荣誉的可信度会有多少,水分又会有多少。

在我看来,文学是一块圣地,容不得半点杂质,诸如抄袭、剽窃以及拚凑之类的现象都是对文学的玷污,都是为人所不齿的,希望刘居荣能够引以为戒,还文学一片净土,还中财一份纯洁,不然,你可对不起那些一贯支持你的定西市的那些文学爱好者,对不起那些赞助过定西杏花文学的那些赞助商,对不起为你操办庆祝活动的定西市文联和作协。

可以说你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肯定付出了很多心血,但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文品很重要,这是我们的根本,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沽名钓誉而忘了我们的根本,如果长此以往的话,你不光在中财的路走到头了,你在文学这个圈子里的路也不会太远了。

最后奉劝刘居荣一句,赶紧刹车吧,认真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网络是虚拟的,也是真实的,因为网络后面都是一个个爱好文学的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大多数都还是有正义感的,只不过大家不屑于与你理论罢了。但作为中财论坛的管理员为了维护论坛的原则,为了维护文学的纯洁,对你作出如此处理,我想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你的唯一选择只有虚心接受并认真反省。

以上句句发自肺腑,你认为我是打手也好,是走狗也罢,为了维护正义,这样的打手我认了,这样的走狗我认了,言尽于此,望刘居荣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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