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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务员“非转农”何异于“鬼子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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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0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务员“非转农”何异于“鬼子进村”.

文/彭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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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就业压力增大、无数人争考公务员的今天,浙江义乌市却出现部分公务员把户口迁入农村, “争当农民”的怪事。前不久,义乌市200多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义乌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新华网7月13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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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乍一看这条新闻摘要,肯定会一头雾水:奇了怪了,在公务员一权独大的时下,究然会有人放着旱涝保收、巅扑不破的公务员“金饭碗”不要,自愿去做脸朝黄土背朝天、一粒汗珠子掉地甩八瓣的农民?这是大好事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回来了呀!然而,此等壮举,又为何遭到义乌市纪委和组织部的反对,“要求”这200多名公务员重新“农转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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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哈哈,娃哈哈!老彭猛笑,看不懂了吧?然后不笑,公务员那档子事,现今又有几人看得懂呢?更何况你我还是一群“不明真相”的群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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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老彭也是看了相关新闻后,才知道事情的一些原委的。说起来还是挺简单的一件事,就是义乌农村的某些村组,土地被征用,农民得到了一笔可观的的征地款和拆迁费,还有一些宅基地。于是乎,那些昔年费尽心机跳“农门”,终于如愿以偿“农转非”当上公务员的人,又将贪婪的双眼往回瞄,盯上了老家乡亲手中的那份“蛋糕”,要杀回来抢分胜利果实了。于是乎,就有200多名公务员,运用八仙过海的百般技能,打通各种关节,悄然自办了“非转农”户籍手续。他们一头拥有着在城里做公务员的真实身份,一头又占有了在村子里做农民的虚假名号,一手拿着国家的薪资和福利,一手捞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款项和物资。这样有着双重身份的公务员,就是颇具中国特色的“农民公务员”。结果这事儿被上级发现了,所以又被要求“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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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某位“农民公务员”事后感叹,这一“农转非”起码损失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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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说不知道,一听还真的吓一跳。一个一百万,那二百个“农民公务员”就是二个亿啦!这么一笔巨款,眼看就要被他们一个“非转农”将轻易弄走,哇,公务员“非转农”,无异于鬼子进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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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本侵略时期,鬼子进村是常态,因为恃强凌弱是他们的本质。今天,我们自己的某些同胞,一旦做了公务员入了官场,贪婪也就成了他们的本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早就被抛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则是不择手段与民争利。睁眼看看吧,现在某些公务员与民争的“利”,不仅仅在钱财上,还在下一代的入学和就业上,“富二代”还要蝉联“官二代”,大有家天下千秋永固的雄才大略。所以,“农民公务员”凸现出来的,也是一种与民争利的官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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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彭想呀,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腐败吗?“农民公务员”既然利欲熏心,可以变着法儿抢农民的钱,那么只要有机会,他们难道就不会去“抢”工人、商人、学生,甚至去“抢”国家的钱吗?据新闻说,义乌市纪委和组织部要求“农民公务员”“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老彭又想呀,如此明火执杖的“抢劫”行为,难道仅仅一个“要求”了事?对于贪婪者,“要求”是无济于事的。你要求他出了这个“村”,他还会进那个“寨”。今天他可以当“农民公务员”,明日他就可能做“工人公务员”。你一边“要求”,他一边跟你玩“藏猫猫”,奈之何?所以呀,需要的是出以重拳,严厉惩之,彻底断了他们贪的资格和能量!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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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谭居士彭建华
2010,7,18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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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彭建华 于 2010-7-18 08: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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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0:33 | 只看该作者
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类似这种非转农的事,今后肯定还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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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0:43 | 只看该作者
老彭想呀,这难道不也是一种腐败吗?“农民公务员”既然利欲熏心,可以变着法儿抢农民的钱,那么只要有机会,他们难道就不会去“抢”工人、商人、学生,甚至去“抢”国家的钱吗?据新闻说,义乌市纪委和组织部要求“农民公务员”“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老彭又想呀,如此明火执杖的“抢劫”行为,难道仅仅一个“要求”了事?对于贪婪者,“要求”是无济于事的。你要求他出了这个“村”,他还会进那个“寨”。今天他可以当“农民公务员”,明日他就可能做“工人公务员”。你一边“要求”,他一边跟你玩“藏猫猫”,奈之何?所以呀,需要的是出以重拳,严厉惩之,彻底断了他们贪的资格和能量!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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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3:35 | 只看该作者
犯罪成本低呀,难怪公务员及公务人员们都争着抢着犯了,如果明火执仗地进村,只一个“要求”就没事了,搁谁谁不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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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22: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新闻我也看了,有权的人都想什么好事都不拉下,农转非、非转农,只要有利就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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