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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按敌对势力办”,到底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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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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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敌对势力办”,到底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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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彭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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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都周刊》披露了长沙某区一位房产副局长的工作日记。其中,有一句颇具看点的话:“对待上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这是该区区长在某次会议上的发言,房产副局长将之作为重要指示予以记录,却不曾想一不小心被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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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单从字面上来看,“敌对势力”是非常浅显明了的四个字,它的意思就是,除了朋友和中间势力之外,与自己对立的敌人及其帮派势力。但是,其内涵却是异常丰富的。它关乎了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化、道德等几乎所有的方面。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又有其不同的侧重点,而且在与朋友和中间势力之间,甚至还包括己方在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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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敌对势力”这个词,早几十年的时候,国人是异常敏感的。抗日战争时期,我们的“敌对势力”就是日本鬼子、伪军及其汉奸。解放战争时期,变成了国民党及一切反动派。解放初期,则是美蒋特务和土匪,外加国际上的反华势力。文革时期,“敌对势力”又转化为“黑五类”的地富反坏右。终于,时代发展到今天,“敌对势力”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凡“上京上访者”,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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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说起来,长沙的这位区长,在思想上还没有紧跟形势,显得有些保守甚至僵化。“敌对势力”岂能局限于“上京上访人员”?应该说,凡是与既得利益集团进行对抗的一切组织及人员,都属于“敌对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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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如长沙那位区长所说,按“敌对势力”办,到底又该如何办呢?现实是最好的老师,就让我们从现实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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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现实,就刚好看到一条现实中的新闻:也是日前,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一位老妇遭到六名男子群殴,时间长达十六分钟。到底所为何事?却原来是当地公安在执行公务,截堵那些因拆迁而上访者。据新闻说,事后发现“打错了”,那老妇人却原来是湖北省综治办副主任的夫人。后来,又有好事者分析,“打错门”其实没有打错,要打的就是这位“厅座夫人”。原因是她为自己及女儿的一些事,也正在上访。老彭无意评论此事,但是,这个“打错门”却无疑地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个案,不论是否打错,它都必定是“按敌对势力办”最好的注脚:不管你是谁,只要不按既得利益集团的潜规则出牌,那就必定实行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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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笔及此,突然想起去年某位乡官质问记者的一句话:“你到底是在替共.产.党说话,还是在替老百姓说话?”瞧,在这位人民“公仆”的潜意识里,也有一个“敌对势力”的概念,只是这样也未免说得太率直太赤.裸.了一点。一个乡官一个县官,他们的思维逻辑如此的一致,看来中国的一切“敌对势力”在劫难逃了。正如那位长沙区长所言,“要主动出击,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继续发动,打击一批,判一批,教育一批”,“对组织策划,上京闹事的,采取劳教处理”。同时,参考湖南某县县委书记的做法,多签“劳教文件”。学习重庆某区政府的经验,多给法庭写“便笺”。总之,要与时俱进,奋力开拓,确保给“敌对势力”的专政,收到雪上加霜、水深火热的良好效果,取得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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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而言之,上下配合,公安主攻,持续“专政”,铁拳重捣,“敌对势力”消亡,中国和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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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谭居士彭建华
作于20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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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彭建华 于 2010-7-22 0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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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23:23 | 只看该作者
我泱泱中华真是可悲啊!感同身受啊!无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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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李明 的帖子

同感,如今官官相卫,一人得势,鸡犬升天的现实实在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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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1:13 | 只看该作者
那位官员说了实话……这是今日“和谐”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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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22:28 | 只看该作者
高官太太被打,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己人,误会解除了,以和为贵!

中国离法治还是有很远距离的。
6#
发表于 2010-8-6 17:20 | 只看该作者
“凡是与既得利益集团进行对抗的一切组织及人员,都属于‘敌对势力’”。
先生解释得对极了!
那就是,谁要是在本人在任时不当顺民,谁就是“敌人”!
看来,敌人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充,如果这么扩下去,除了官自己是自己的友人外,其余的都应该称之为敌人。
这样的官民关系还有个好儿?!
问好先生!
7#
发表于 2010-8-6 17:5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敌对他的会多起来,比如炸贪官,杀法官,屠警察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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