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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唇齿相依与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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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晚吃梨,第一口就咬到了下嘴唇。那个痛,没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牙齿和嘴唇这么熟悉,长期以来默契配合。说了多少甜言蜜语,骂了多少令人愤怒的人和事,享受了多少美食和粗茶淡饭。一不小心,牙齿还是伤害了嘴唇。对牙齿的伤害,嘴唇除了忍着,还能怎么样?让牙齿带嘴唇去治疗或者让牙齿滚蛋?都是痴人说梦。这就是唇齿相依了。        
      
       夫妻关系就像这牙齿与嘴唇的关系,夫和妻一般情况下相安无事,有时还挺亲密的。某一天,夫或者妻遭遇了对方的伤害,被伤害的人很痛很不解,他(她)怎么能如此对待我?问也白问,伤害之前还要和你商量吗?如果被伤害方不甘心,可以上法庭试着讨回一个公道。能否讨回还是个未知数?就算法庭判决伤害的一方给被伤害方道歉或者经济补偿,或者让伤害方永远的从被伤害方生活里消失,被伤害方就真的得到补救了吗?那个伤口就不疼了吗?答案非常的不肯定,或许一场官司下来更是雪上加霜。
        
       牙齿伤害了嘴唇,即使不治疗,过段时间也会痊愈。同理,婚姻里的伤口也有自行恢复的能力。如果受伤害方不是过于关注自己的伤口,或许那个伤口也痛不到哪里去。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伤口也就愈合了。当然这也是因人而异了,有些人的伤口恢复能力强,有些人却因这点小伤口送了命。
        
       有些夫妻双方都很要强,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谁都不肯示弱。有意无意的把夫或妻当成了对手。这样争吵也就成了家常便饭,争吵次数多了,斗争也就不断的升级。拳脚相加时,打的人不手软,被打的人也不求饶。都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玉石俱焚的架势。夫妻关系比敌对国还要紧张,两者之间如隔着一层坚冰,无法消融,难以化解。非得等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孤零零的活着才能想起对方的好处。这就是唇亡齿寒了。

        从唇齿相依到唇亡齿寒,寒的恐怕就不仅是牙齿了。

                                                                                     2010年7月27日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0-7-29 09:47 编辑 ]
27#
发表于 2010-8-5 08:41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短小,道理深远。这题目更好,唇亡齿寒和唇齿相依,两者差距鲜明。
26#
 楼主| 发表于 2010-8-1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 若谷 的帖子

看来,若谷今后得多跟着陀螺、云端转,那样就没有烦恼了!
25#
 楼主| 发表于 2010-8-1 1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云端 的帖子

等着看云端变成大象的样子!
24#
发表于 2010-8-1 07:40 | 只看该作者
一大早看到云端和陀螺的对话,就把我快笑傻了,看来今天心情一定会很好!
昨晚下雨,一早天也凉了,心也不闷了,真好。
23#
发表于 2010-7-31 22: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7-31 13:49 发表
对象这番怪论,看似有点荒诞不经,实际上很有道理。看来,我得担心对象在老掉之前,先咬我一口了。


咬漏了,先伸出两颗牙,变成大象:)
22#
 楼主| 发表于 2010-7-31 1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云端 的帖子

对象这番怪论,看似有点荒诞不经,实际上很有道理。看来,我得担心对象在老掉之前,先咬我一口了。
21#
发表于 2010-7-31 13:43 | 只看该作者
牙齿要掌握时机再老掉之前把嘴唇咬断了自己再掉,我们平时被要求笑不露齿做幕后英雄的份,老了也争个见天日的机会, 再者不能叫牙先累掉了留给嘴唇镶"烤瓷"的机会,或者与其不知嘴唇是否思念牙齿不如把嘴唇先咬掉了让牙齿去思念为自己遮风挡雨的嘴唇...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7-31 1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水如空 的帖子

要是陀螺真的听了师父的话,真正领会并身体力行师父的教导。估计可以做个男人眼中理想的女人了,这样的婚姻应该会天长地久了。可是,陀螺认为师父只是从男性的角度对女性提出要求,怎么不站在男性的角度顺便给男同胞提点要求呢?因为女人始终只顶半边天嘛!
19#
发表于 2010-7-31 10: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7-30 12:45 发表
还是师父厉害,比徒弟看得清楚。我发现师父的回帖是越来越幽默了!

清楚倒不敢说,五百度的近视,再清也清不到哪儿去,除非亲自站在“前沿阵地”……
这就是老子所说的“不争之德”啊……“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尤其是做为女人,更要学会柔弱之美、柔弱之德啊!为了“天长地久”嘛!咱要多为对方着想,多为对方服务。“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懂了吧!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1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王人天 的帖子

老乡的建议很好,谢谢你!陀螺的随手文字写惯了,怕改文章,这篇就这样了。
希望以后多交流!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1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若谷 的帖子

看来若谷也是赞成陀螺观点的,又来一个同盟军。庆贺一下!酒呢?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1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刘玉红 的帖子

柳藏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就叫做《女人如牙》,把女人当牙齿像是男同胞的共识了。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1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水如空 的帖子

还是师父厉害,比徒弟看得清楚。我发现师父的回帖是越来越幽默了!
14#
发表于 2010-7-30 11: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很现实,也很有意义,我曾见一个女人来找我取证,原因是她的手臂被男人打了一巴掌打红了,她很气愤要上法庭离婚。另建议再升下级,会更深厚(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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