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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权为何屡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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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1 1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权为何屡被滥用?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揭黑”而被浙江遂昌县警方“全国性通缉”,终于引犯众怒,酿成轰动世界性的“新闻时间”,最后不得不在上级机关的责令下,灰溜溜“依法”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及“通缉令”,并派员赴京向报社和记者“道歉”。


       又是一起典型的公权滥用案,一场闹剧。本不该发生的,却偏偏就发生了,发生在我们一直高调颂扬的法制环境越来越好的时代。


       这并非偶然事件。早在2008年初,就曾发生过一起辽宁西丰县警察进京抓捕《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的事件,被舆论惊呼为中国“媒体的悲哀”。当然,那起荒唐事件最后也以辽宁西丰警方撤消“立案”,派出工作组赴京向媒体和记者道歉而收场。


      为什么这类荒唐的闹剧屡屡发生在法制环境日渐“良好”的时代,为什么那些聪明的官员和执法者总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干这号出力找人唾的愚蠢事呢?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如果说当年辽宁西丰警方是奉县委书记张大人之令,对记者“立案”乃至实施抓捕,还“有情可原”。毕竟,他们是在县委书记手下混饭吃,书记的话安敢不听?反正“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他们不过是”领命行事“而已!那么,浙江遂昌县警方又是奉谁的命令呢?竟然是奉“凯恩股份”的“命令”。当然,一个商业集团是无权“命令”堂堂国家公安的,凯恩集团是“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强烈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可笑的是,遂昌县警方就在调查中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决定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遂昌警方没有自己的头脑和公断力吗?如果说辽宁西丰警方的“肇事”是权力锻压的结果,那么,浙江遂昌警方呢?难道不是金钱作用的结果?千万别误会,我并没说警方与凯恩集团有什么“权钱交易”,而是说作为当地赫赫有名的经济实体,凯恩的力量不容忽视,自然会影响到警方的办案。


       现在我要说的是,如果公权被某些私权、势力和财团所左右,所利用,所滥用,那么,我们的法制环境能日渐好转吗?谁又能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遂昌事件”和“西丰事件”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西北平原 于 2010-7-31 1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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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1 13:3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平原君,你咋就忘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呢?别说是一个商业集团,即使我这样的无名小人物只要拿出N万元人民币扔给警察,大斥一声:去,把某某人给我抓了。说不定人家也会照办的
3#
发表于 2010-8-5 08:41 | 只看该作者
公权最大,这好在是发生在一有点名气的记者身上,要是普通老百姓,可能就此被通缉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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