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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子辩证法之我见——宇宙间事物相互依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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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8-19 2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翻译为白话文可理解为:天下的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这就有丑的观念同时存在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恶的观念也就同时产生了。有和无相互对立而产生,难和易相互对立而完成,长和短相互对立而形成,高和低相互对立而包含,音和声相互对立而合谐,前和后相互对立而随顺,这是永远不变的(对立统一体)。因此,圣人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世事,实行“不言”的教导,(任凭)万物自然地生长变化而不去强为主宰,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培育万物而不自恃自己的能力,功成业就而不自我夸耀。正由于不自我夸耀,所以他的功绩不会泯灭(引用)。
   该篇主要是讲老子的美丑善恶观是对立统一体的辩证思想之一,这是事物存在的相反相因、对立统一的关系 。
世间因为有美才产生了丑,因有善才产生了恶。助人为乐是美,损人利己是丑。孝道老人是善,遗弃老人是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上都是对老子思想在生活中的再现。那些美丑不分,善恶不明者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下至平民百姓,上至达官贵人往往就因没有分清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善恶而最终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比如那些搞敲诈勒索,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还有那些贪官污吏,权不为民所用,利不为民所谋。他们往往被金钱或某种利益腐蚀了大脑,做那些违背人类善良的本性、背离自然意志、束缚美好的心灵、异化人性的事,最终如文强一样遗臭万年,万人唾弃。
    然而,在对待美和善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辨清真相。在这物欲横流的纷繁社会里,一不小心你的美和善的心灵就会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道具,甚至是助纣为虐。记得在教育学生安全的实例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有一位中学生在放学回家的途中,看到前面有一辆面包车停在路旁,有一个纸箱放在地上。当该学生路过时,车上下来一个人要学生帮忙把箱子抬上去 ,善良的学生哪知那是一个拐骗人口的陷阱,当学生抬起箱子走在前边时,那个人顺势关上车门,里应外合地就把他绑架了,这个孩子的命运可想而知。坏人往往就是利用人们的善良去达到罪恶的目的,所以做好事时也要时刻提放,防止上当受骗。
    老子的“有无相生,难以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这些都是是永远不变的对立统一体的辩证关系。既然大自然赋予人是能够制造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那么人类也要遵从那些既对立又统一的自然规律,否则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当幼小的生命孕育于母体的坯胎中时,就意味着开始一步步通向了死亡的旅程。命运既然赋予每个个体的生命,那么它的最终归宿就会是死亡,否则宇宙万物就违背了最初的本性,然而我们的人类却认识不到这种自然规律,一味地逃避现实,破坏自然生态,使环境急剧恶化,甚至想像秦始皇一样能搜寻到长寿的妙药,在大自然面前,那些人是多么的可悲啊!
    老子作为圣人,他的“无为”观具有特殊的含义。老子主张“无为”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而是摒弃那些假、恶、丑的违背人性的事,去做真、善、美的顺应大道自然的事。"无为"不仅仅是老子所主张的一种生活态度,也是老子的一个哲学观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都可以用到“无为而治“的思想,无论大到官场,还是小到一个班级的管理。比如一个班主任在管理班级时,就应给在班内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让每个学生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从而达到净化班风和学风的目的,让每位学生的思想向“善”的方向发展,让每位学生的精力都转到维护班级名誉和学习上来,从思想上树立“班荣我荣,班耻我耻“和“知识改变命运”等良好的意识,最终达到“无为而治”的目的。此时,制定的那些班规是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啊!这正是老子的“行不言之教”的道理。
    老子还主张:“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就是说对于大自然的万物应顺其自然地生长或发展下去,不能人为地去强迫,否则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切莫无理索取,欲壑难平的贪得无厌是不可取的。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有“谦谦君子”的思想,不可居功自傲,“满招损,谦受益”的道德准则还是要遵守的。比如一场成功的演出,并不只有台前的风光无限,鲜花和掌声的背后,还有那些幕后英雄的功劳,正是由于他们的而幕后工作和不自我夸耀,才有台前的成功,所以他的功绩不会泯灭。
    其实,世间总有无数看似美好的东西诱惑着人们的视线,让人们忍不住去占有它,而并不知道它是否适合自己,或许它本身暗藏杀机,或许是一个美丽的陷阱。人们也总是在类似于先有鸡或是先有蛋的问题舌战不休,其实那是毫无意义的争论,正如老子的有无相生的道理一样。所以,对于生不要认为是一种负担,而去逃避,对于死也未必是一种解脱。
2010.8.13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0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太和五中张奇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欢迎各位文友来交流发帖,谢谢。

3#
发表于 2010-8-20 10: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我来了,却要给张哥泼冷水。你的文章,理论联系实际,这是非常可取的地方。稍微不足处是,讲的理太多,联系的实际太杂,影响了文章的耐读性感然力。建议以后,一理一事一景一情,挠在痒处,抚在痛处。如果如清说错了,请张哥打屁股。

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甘肃临洮如清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哦,谢谢提醒,我再做修改。

5#
发表于 2010-8-20 11: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学习!我前面也写过一个老子辩征法的文字。读你的文章,感觉视点上还是有点狭窄,不太开阔。其实,老子的《道德经》自始至终都是这个思想,就看怎么来怎么把握。

6#
发表于 2010-8-20 11: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张哥,如清的话,有些绝对,仅供参考。
1.引用经典时,最好把原文慎重地翻译成现代语言,这样就不会对读者造成障碍。
2.论述时,一定要心平气和,才能做到不偏激。
3.对语言,一定要反复斟酌推敲,不要造成误读。
文章千古事,得失要自知。
祝诗文
再上
楼十层

7#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柯英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1 编辑

哦,谢谢提醒。问好

8#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甘肃临洮如清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2 编辑

呵呵,谢谢如清的指教,不胜荣幸。对于老子的《道德经》我曾研读过数遍,本文只是我对其第二篇的一点感悟和个人之见,有何不妥,还请各位高人赐教。欢迎各位大侠指正。

9#
发表于 2010-8-20 12: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2 编辑

哥啊,慢慢来吧,悠然,自然,快然,乐然,道然。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甘肃临洮如清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2 编辑

呵呵呵,老哥很高兴小弟的坦然。

11#
发表于 2010-8-20 14: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6:22 编辑

咱们老歌老弟
一定会
然在一起

12#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甘肃临洮如清 的帖子

那更好,哪天来我老家来两杯,我让你一醉方休。呵呵呵
13#
发表于 2010-8-20 15:16 | 只看该作者
哥啊,小马与你对,让如清看,咱们两个美,因为他怕醉

[ 本帖最后由 马隆中 于 2010-8-20 15:20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马隆中 的帖子

呵呵呵
15#
发表于 2010-8-20 15:23 | 只看该作者
我与如清是师兄弟,请多关照。

[ 本帖最后由 马隆中 于 2010-8-20 15: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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