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竹林客 于 2010-9-4 12:54 发表
写得真美。像是讲座。可惜你的这种观点似乎不适合杂文版。杂文就是表达情绪的文体。虚假的美是需要被鞭挞的,观点是需要争鸣的。若风花雪月也硬要塞进杂文里,将像东施效颦一样别扭。此乃老夫个见,和美女对文字的看 ...
我和您的观点不同,虽然杂文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鞭挞虚假和丑恶。但是,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丑恶、什么是虚假。有很多御用文人比如张春桥、姚文元的杂文就是一副大义凛然谈的腔调,但是他们鞭笞的恰恰不是虚假丑恶,而是指鹿为马、打击正义。
因此,鄙人认为,杂文的首要功能不是投枪匕首、不是鞭挞,而是“论理”,杂文是说理的文章!
另外,著名台湾杂文家李敖先生的杂文也情绪化比较明显。但是李敖在《杂评鲁迅和他孙子》中说:“鲁迅在杂文里太多情绪语言,他实在不够格搞思想……在思想内容上,鲁迅实在很贫乏。”
如此看来,李敖也是反对文章情绪化的。
笔者认同李敖对鲁迅的部分看法,虽然觉得鲁迅的思想并不贫乏,但鲁迅的一些过于情绪化的文章确实大大削弱了鲁迅的思想性,比如“痛打落水狗”。情绪化确实是鲁迅文章的硬伤!
杂文难免情绪化,但应该尽量避免情绪化。杂文的鞭挞一定要客观、中肯,以理服人,不以谩骂服人。
因此,鄙人认为,杂文的投枪匕首之投枪一定要“投得在理”,杂文的匕首一定要插得精准。那么,这个“理”就是理智的理、道理的理、理由的理、讲理的理,最关键的是“理性的理”。
因此,杂文无论是鞭挞还是讲理,都要注重理性。而情绪化则是理性的大敌!
我们写杂文一定要避免情绪化。或者可以这么说,一定要注意控制情绪化,不能使得情绪失控,不能呼天抢地、不能面孔扭曲、不能气得浑身颤抖、不能污言秽语……
杂文当然可以骂,但是应该如诸葛亮舌战江东群儒那样骂,骂得没有脏字、骂得言之有物、骂得入情入理、骂得温文尔雅但句句如刀!
诸葛亮的骂,虽然是骂,但却没有情绪化,而是彬彬有礼的理性之骂。这种骂虽然慢条斯理、文质彬彬,但是却骂得江东群儒哑口无言。
因此,杂文之骂,骂得人暴跳如雷,这样的骂是下乘之骂;如骂得人哑口无言、骂得人良心发现、骂得人心生愧疚、骂得人改邪归正、心服口服。
这种骂才是理性的,有意义的,最上乘之骂!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9-4 13:23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