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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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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7 14: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在一所艺术学校,中午下课了, 有一个小个子女孩和她的同学一起走着,旁边一个高年级大个子女生看了她一眼,突然大笑,她指着那个小个子女 生,对身边的人说:快看啊,她脖子上,哈哈!


     原来那个小女孩脖子上有一块天生的胎记。



       小女孩忍了。继续走她的路。




      那个高年级女生继续跟在她身后对她指手画脚,跟身边的同学一起嘲笑她。很大的声音。小女孩终于生气了,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人,轻声说了一句:笑什么啊,有什么好笑的啊。



    那个大个子女生勃然大怒,她跟她身边的同学说:她真大胆,竟然敢说我!你去告诉她,一会到我们宿舍见我!



    她身边的同学走上前传达了这个指示。小女孩身边的同学都听到了这个话,她们觉得肯定来者不善,让小女孩别去。小女孩没去。



    高年级女生等不来,就让她身边的同学去催,说:告诉她,如果她不来,她拳宿舍的同学都要遭殃,让她赶紧来!



     小女生不能连累同学,就去了。



      在那个高年级女生的宿舍,那个女生劈头就责问她:你为什么对我吼?


        小女生说:我哪有啊!

        你还敢嘴硬?大女生一记耳光打在她脸上,还不解恨,咬着牙说:还从没有人敢冲撞我呢!她回头看看她的同学,说:你们还楞着干什么?还不修理这个没礼貌的东西!



        那几个女生围上来,开始打,有的用饭盒,有的用衣服撑子,在混打的过程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剥掉她的衣服!其他人有的一愣,觉得打就打了,干嘛那么过分啊,有的人立即响应,很兴奋地附和,于是她们七手八脚剥光了小女孩的衣服,把她摁倒在地,让她赤裸裸地接受她们的惩罚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们终于打累了,于是让她穿好衣服,并对她说:回去不许告诉老师,不然下次打你更重!



     女孩踉踉跄跄地回到宿舍,同学看到了一个变了样子的她,脸是青肿的,衣服凌乱,脖子上手臂上都看得到伤痕,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什么也不说,只是爬到她的床上,捂着头瑟瑟发抖。她开始发高烧,不能上课,最后同学只有告诉了老师。



       当她的父母接到学校的电话,看到了躺在医院的重伤的精神恍惚的女儿,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那是一所著名的寄宿学校,有严格的管理。是值得放心的地方。



      那几个女生被刑事拘留了,为首的那个高个子女生是校霸。记者问其他几个女生为什么参入殴打,她们说是惧怕那个为首的女生,如果不打那个小女生,怕她不高兴,怕以后遭到她的打击报复。



       记者又问那个小女生的同学,为什么不去告诉老师,让老师来制止,她们说一是没想到会打得这么重,二是怕告诉老师坏了她们的计划,怕将来把气撒在她们身上。



       一群花季的少女,看上去天真无邪。可是暴力确实发生了。



       一个躺在病床上。那几个被带进了监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不亲眼看到电视上播放的记者采访的情景,一定没有人能相信那些女孩能那么残忍,心理那么阴暗。



      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但是在这次事件中,这个带头实施暴力的大年龄女生,她的心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



      阳光依然灿烂,校园的樱花开得无比绚烂。一所艺术学校的学习艺术的高贵优雅的女生,让人联想起某次大屠杀与活埋,这次是中国人对中国人,女生对女生。



      发生这样的事件,我们不由为自己的孩子担忧,校园本是一片净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暴力事件发生?老师的教育肯定是好的,但是现在学生已经不是以前的学生了,有的学生受家长影响可能比较严重,如果家长就是恶霸地痞一样没素质的人,耳濡目染之下,孩子可能心理也很阴暗阴险,对于侮辱人人格根本不拿着当回事。
     
   
     其次校园管理是有疏漏的。尽管校长辩解说那是发生在宿舍内,没有监控,但是宿舍是在校园之内。即使在校园之外,在校学生的教育也是校园管理的一部分。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社会大环境,受利益的诱惑,一些人思想观念严重偏离道德轨道,倚强凌弱觉得很正常。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出现这样集体伤害弱者的事件,是一次意外,似乎也是一种必然。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0-9-8 18:0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0-9-7 14:51 | 只看该作者
这不能算杂文吧?我觉得这类文章最好发在非计酬区!

一般来说,杂文以说理为主。你这篇叙事占了90%,已经不能构成杂文的基本要素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4: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9-7 14:51 发表
这不能算杂文吧?我觉得这类文章最好发在非计酬区!

一般来说,杂文以说理为主。你这篇叙事占了90%,已经不能构成杂文的基本要素了。

内容是批判的,要不先放这里让大家看看吧。如果大家都说不像杂文,再转移出去不迟吧。
在此感谢。
4#
发表于 2010-9-7 15:15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此篇是否杂文,但表现形势是一种揭示现实,看着很可恨,也很可悲,值得同情和怜悯。
但作为中财论坛,各板块以发表原创作品为根本,此篇作为“转帖”或“分享”贴,可转移到对应的板块作为交流。这一点应该是制度使然,不可有多余的考虑!
其实,个人一直认为,杂文版应该以制度治理板块,已经有制度先行放在哪里了,为什么就不能去执行?
其它无关杂文的帖子一律转移。
问好菊!公心大于个体,理清人自明!

[ 本帖最后由 一楠 于 2010-9-7 15:16 编辑 ]
5#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5: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楠 于 2010-9-7 15:15 发表
不管此篇是否杂文,但表现形势是一种揭示现实,看着很可恨,也很可悲,值得同情和怜悯。
但作为中财论坛,各板块以发表原创作品为根本,此篇作为“转帖”或“分享”贴,可转移到对应的板块作为交流。这一点应该是制 ...

是我自己写的。谢谢您来读。
这里是允许发这种贴的,因为江天帖子子少。
如果严格按照杂文体裁,以及原创首发,这几个条件,很多贴恐怕都是要被清理的。大家来论坛还是为了交流吧。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0-9-7 15:20 编辑 ]
6#
发表于 2010-9-7 15: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楠 于 2010-9-7 15:15 发表
不管此篇是否杂文,但表现形势是一种揭示现实,看着很可恨,也很可悲,值得同情和怜悯。
但作为中财论坛,各板块以发表原创作品为根本,此篇作为“转帖”或“分享”贴,可转移到对应的板块作为交流。这一点应该是制 ...


一楠意见中肯。

论坛有非计酬区,应该发在非计酬板块!
7#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5: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9-7 15:26 发表


一楠意见中肯。

论坛有非计酬区,应该发在非计酬板块!

那么,其他的不符合的您一起清理?怎么感觉您只对我这个贴要求这么高,呵呵。或许是误会。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0-9-7 15:28 编辑 ]
8#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5:2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我这个帖子是杂文,而且是我原创,还是让江天的朋友来看看吧。
9#
发表于 2010-9-7 15: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0-9-7 15:27 发表

那么,其他的不符合的您一起清理?怎么感觉您只对我这个贴要求这么高,呵呵。或许是误会。
哈哈,你们这是干么?正常的交流是必须的,我喜欢交流,但不喜欢搞小动作!
此篇【分享】贴突然变成【原创】贴,无可厚非。其实就本文整体而言,微风版主所言甚是,此篇的表述是创作小说的先决条件,与杂文好像无关! 既然发在此作为交流,大家也会尊重作者的本意,其实交流学习才是硬道理!:victory: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5: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楠 于 2010-9-7 15:40 发表
哈哈,你们这是干么?正常的交流是必须的,我喜欢交流,但不喜欢搞小动作!
此篇【分享】贴突然变成【原创】贴,无可厚非。其实就本文整体而言,微风版主所言甚是,此篇的表述是创作小说的先决条件,与杂文好像 ...



本来就是原创哈,分享不代表不是原创哈。一楠老师如此关注我的这一篇是不是杂文,我很荣幸。:lol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0-9-7 15:43 编辑 ]
11#
发表于 2010-9-7 15:48 | 只看该作者
应南山菊的邀请,我来看这篇文字。
南山菊在跟帖中多次提到我,可见对我的关心。是的,我已经吃过早饭,来看各位文友,也看望南山菊,希望可以看到你更多的佳作。---------
这是早上在南山菊一再要求下回复的,后来这篇文字不见了.现在既然又贴出了,南山菊又是那么喜欢交流,我再来顶一下,作为南山菊一直以来对我关心的回赠.
12#
发表于 2010-9-7 15: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0-9-7 15:41 发表



本来就是原创哈,分享不代表不是原创哈。一楠老师如此关注我的这一篇是不是杂文,我很荣幸。
哈哈,没别的意思,只是突然想起了陶公的“悠然见南山”的诗句,南山有菊,菊有黄华。仅此而已,问好!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6: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楠 于 2010-9-7 15:51 发表
哈哈,没别的意思,只是突然想起了陶公的“悠然见南山”的诗句,南山有菊,菊有黄华。仅此而已,问好!

非常感谢。秋天终于来了,我最喜欢的季节。问好您。:handshake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9-7 16: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0-9-7 15:48 发表
应南山菊的邀请,我来看这篇文字。
南山菊在跟帖中多次提到我,可见对我的关心。是的,我已经吃过早饭,来看各位文友,也看望南山菊,希望可以看到你更多的佳作。---------
这是早上在南山菊一再要求下回复的,后来 ...

非常感谢。欢迎公开交流。
15#
发表于 2010-9-7 16:28 | 只看该作者
时下学生的心理问题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就山菊的这篇文章是否是杂文,也谈一下自己的见解:应该算是杂文。原因有二:一是这篇文章算不得是小说、散文、通讯、消息、随笔或诗词等之类文体,二是前面是叙后面写出自己的看法和感想,且观点鲜明,更多的具有杂文(杂感)的味道。杂文者,不好划归于某一明确文体之文体也。杂文更多的一面是让人看清事实,明白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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