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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拉拉家常——以杂文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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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12 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时见方家评价杂文,一说真味,一说章法,我仔细琢磨,这应该是专业术语的。作为门外汉,不是太明白,姑且仍旧以拉家常的方式絮叨一些感想。

       在杂文领域似乎存在这样一种认识:着眼于批判时政的才是有良知的,反之则是醉生梦死的、粉饰太平的、趋炎附势的……我看倒很像拉不到同盟的酸葡萄言论。几千年来无论古今中外都不乏批判者、思想者,批判了几千年,思想了几千年,社会文明不断进步,而批判仍在继续,思想还是个糊里糊涂。沧海桑田,它们也只是一种声音存在,就像音乐可以陶冶情操,抱怨可以发泄情绪,思想可以成为物质之外的精神富足。仅此而已。生活中千人千面,有的热衷于思想政治,有的只脚踏实地过自己的日子。从古代静心于烧瓷炒茶却于时政不管朝代更迭的艺人,到今天钻研在实验室里却于国际不知风云变幻的科学工作者,那些默默耕耘者往往更是社会文明的繁衍力量和推动力量。包括时下那些衣着脏乱的拾荒者,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汗流浃背的建筑工人,他们或许目不识丁,却通情达理,他们或许不会谈天说地,却改天换地。

       所谓真味,大约是在形容杂文的犀利和战斗性。是不是投枪匕首刺出的血腥味才是杂文的真味呢?我对这种凶器般的描述向来有些不以为然。挥舞匕首的人总是自以为站在正确立场上的,就像那些杀人犯从来都觉得行凶对象很该杀一样。有人把批判的杂文当成了正义的化身,倘若评价身外之事大义凛然,然而推及自身,也有各种批判和质疑声音,那么哪一方才算是惩恶扬善呢?所以单纯把杂文当成投枪匕首,只能说它锋利,不见得有多么的正确和正义。况且惩恶扬善也有个尺度问题。比如有人只犯了一个错,原本只要惩戒他“一恶”就够了,批判者偏偏又扯出“九恶”来归罪,拼凑成一个“十恶不赦”来。痛快淋漓也罢,但这个强加的“九恶”的相比于那个仅存的“一恶”,到底是在伸张正义还是在戕害无辜,就不好说了。

       相比于大是大非的评议,家常里短的文字显得不够“格调”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人对诸如真理、美德呼声惊天动地,可是一旦到了验证自己的时候,哪怕一个小错误都不肯承认,一点小损失都不肯承受,这些叶公好龙般的高调不唱也罢。倒是些朴素的文字更能刻画生活本来面目,虽琐碎却道尽人情世故,言为心声更显真诚。这种文字有一味最浓,那就是人性的真味,更是生活的真味。前时见到软性杂文一说,很有新意,指那种淡定从容却不乏人生真味的杂文。固然有人喜欢血腥味、辣椒水味、醋味抑或燕窝粥味,我听说金圣叹把花生米与豆腐干放一起还嚼出了火腿味,善于品,就吃得香。

       再说章法。现代杂文鼻祖鲁迅大师赋予杂文新的姿态,有了更强烈的社会实践意义。鲁迅的文风多是那种揭露和抨击社会现实,无论其何种文体,都有着这样的力度。鲁迅之所以成为杂文的标杆,似乎不在于他的文字形式,而在于他文字中蕴含的思想。所谓杂文,终究是文无定式,才称其为杂,融各类文体之长为自由抒发所用。在鲁迅之前,古代文章也是许多堪称好杂文的,事无论大小,文无论长短,喻理诲人便好。只要文字传达出一种生活智慧,有一份思想启迪,有一份情感共鸣,那么它济世的作用也就达到了。

       文字但求实用,本无高低贵贱,大学者侃侃而谈也难免有长篇废话,老爷爷病榻前含糊不清尚可说出至理箴言。只要是有金子的,大浪淘沙也自然有人去找,去发现;就算是土,又何妨?有人惯于高瞻远瞩,脚下的路就不愿走了,想必是怕沾着土味呢。其实沾点土味也不必自惭形秽,毕竟人都要在地球上转的。文字高于生活,毕竟还属于生活,生活需要有艺术品来欣赏,更需要有锅碗瓢盆来使用。思想者可以丰富得连饭都不要吃了,但耕耘者却不能没有菜味、饭香,日出日落,还是要陈谷子烂芝麻的打点行囊。

       有的文字因气质而迷人,有的文字因真诚而可爱。文字不单纯是一件脱离生活的艺术品,它也是心灵的一扇窗,于是,有人通过读你的文字而读你。一篇文章写出来,有人隔着门缝看你,有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你,有人穿透文字直入内心去看你,什么正眼斜眼高眼低眼就都有了。评价是别人的,真实是自己的。天生丽质那是天赐,精雕细琢固然可以更加美好,但若削足适履就因小失大了。是美丽?是真诚?只有自己把握了。包括你的生活状态,包括你的喜怒哀乐,作为人之常情自然会有共鸣,就算排解心绪也是文字的一件功德呢。

       所以,奉劝那些与我这般脱不掉土味的文友,与方家所说的真味、章法相比较,我们的文字纵然输掉几分文采,却不输掉生活本身。生活本身就是细琐平常,高谈阔论固然风雅,小处着眼亦文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好了,不要怯场才是啊。


[ 本帖最后由 云端 于 2010-9-12 14:08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0-9-12 13:57 | 只看该作者
谢李明版主沙发:)
前些日子见有人提到杂文的本质,还有些规则,我也不懂,所以一向很少写。写也多是分享。一直在等水如空说的那篇关于杂文的文。他也不贴。我就只好冒用下杂文的名义,拉拉家常了。估计若按标准,我这也是个四不像,谢谢鼓励,欢迎批评!
3#
发表于 2010-9-12 14:04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句句有余味,耐嚼。
4#
发表于 2010-9-12 14:36 | 只看该作者
入味三分,很有陀螺对象的风格,洒家赐你名号:云客官。
5#
发表于 2010-9-12 15:30 | 只看该作者
云端难得发一主贴,真有点让人爱不释读了。
云端的真味说让我动心。章法也好,风格也罢,软也好,硬也好,唯真情真意在,就应当敢于执笔,真诚显文章价值。
6#
发表于 2010-9-12 15:36 | 只看该作者
有的文字因气质而迷人,有的文字因真诚而可爱。文字不单纯是一件脱离生活的艺术品,它也是心灵的一扇窗,于是,有人通过读你的文字而读你。一篇文章写出来,有人隔着门缝看你,有人戴着有色眼镜看你,有人穿透文字直入内心去看你,什么正眼斜眼高眼低眼就都有了。---------------这样的境界,只有在云端的人才有的啊。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对这个名字似曾相识,原来,你早已在云端俯视着尘世的一切。我知道,为了这份俯视,我要抛却一切的纷扰,让我的文字更美好,为有一天可以在云端与你相见。
7#
发表于 2010-9-12 16:45 | 只看该作者
“奉劝那些与我这般脱不掉土味的文友,与方家所说的真味、章法相比较,我们的文字纵然输掉几分文采,却不输掉生活本身。生活本身就是细琐平常,高谈阔论固然风雅,小处着眼亦文章”
赞同。

[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0-9-12 16:48 编辑 ]
8#
发表于 2010-9-12 17:04 | 只看该作者
这篇确实写得不错。内容是关于拉家常的,却笔法恰恰不是拉家常。观点鲜明,语言洗练,论述有力,这样的文章才是真正的杂文。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杂文论事,无所谓大小,只要深刻、切中要害则可。

流水账式的、结构散乱、论说东拉西扯式的写法才是杂文应该避免的。

[ 本帖最后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9-12 17:05 编辑 ]
9#
发表于 2010-9-12 17:14 | 只看该作者
对云端之大作,有感于楼上各位的好评,这里一并欣赏了!

关于为别人的作品作评论,好象钱钟书有一句俏皮的比喻:就像是织锦的背面,看起来绚烂,终究是漫漶一片,不得要领。
10#
发表于 2010-9-12 1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10-9-12 17:14 发表
对云端之大作,有感于楼上各位的好评,这里一并欣赏了!

关于为别人的作品作评论,好象钱钟书有一句俏皮的比喻:就像是织锦的背面,看起来绚烂,终究是漫漶一片,不得要领。


哈哈,一水的比喻有趣。然而,双面绣除外。
一水不妨来一篇双面绣。
11#
发表于 2010-9-12 17:43 | 只看该作者
对云端的这篇作文,实话说,我是充满敬意的。引用钱老的话遮盖,所评在理不在理楼主见谅就是:

以杂文的名义——这个附加的“词条”是一个很狡猾也很聪明的颠覆,不然,我可能要不着边际地将这么一篇好杂文,“另眼”看成是散文什么的也不好说。

对杂文的概念“纠缠”,云之匕首、投枪,那就是冷兵器。既然是兵器,近身相搏,无血溅就不得其快。故常见啮肉嗜血者意之,非殊死而无以见悦。人族之潜因,文明一点说盖有茹毛饮血之承传,故进化论胜,斗争说亦甚嚣天外;通俗一点说,多以利己之欲,包括作文。然,殊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更是人之攘攘。倘以“杂者”之类人中一等,高之曰什么文人,多性喜杂啮,惟食之类者而殊乐,所犯自由,未免于众人皆黑我独白……因之,赞成文中观点,所谓家常里短之风格,谁言不是大家之风采?譬如云端、陀螺等江天女侠,实乃杂文之高手!云端说不该怯场,换句话说,也就是不该隐的。

所以,再盼佳作。
12#
发表于 2010-9-12 17: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0-9-12 17:32 发表


哈哈,一水的比喻有趣。然而,双面绣除外。
一水不妨来一篇双面绣。


兰一激将,我就绣了一段:)云端不反拍我最好,拍我也得受着
13#
发表于 2010-9-12 1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一水 的帖子

看了一水关于杂文的这大段感想,陀螺以一个家庭主妇的见识调侃一句:写文章就像做菜,众口难调。你说好吃的,别人未必认为好吃。有些高级饭店的高级厨师做出的饭菜也未必让一些挑剔的顾客满意,所以,好吃就多吃点。认为不好吃的顾客上别的地方吃去,或者自己做几样拿手的好菜来让别人尝尝再评评也好。当然食欲与一个人的心情有关,心情好的时候吃什么都香,心情不好的时候吃什么都不香。还有一种情况——爱屋及乌! ;P ;P
14#
发表于 2010-9-12 20:04 | 只看该作者
丫头,谁家孩子叫屋及乌?
15#
 楼主| 发表于 2010-9-12 2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辛文 于 2010-9-12 14:04 发表
好文,句句有余味,耐嚼。


感谢先生的“嚼”,我家对象说了,这是我做的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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