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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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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何不索性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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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8: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1-18 19:11 发表
赞成暖玉观点,问好


谢谢阿奇的赞同!远握!祝一切都好!
1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8: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1-18 21:19 发表
老子曰:名可名,非常名。可我们专门爱做改名的勾当……
不过,叫“XX妇”这个名字还是不大好的,叫“妇女”就好得多,因为妇女一词还是中性的,而“妇”大抵是贬义的,如“泼妇、荡妇”之类,看来公安部的水平就是 ...


是!“寻常妇女”记住了,以后不再挑“部”的刺儿了,好好跟“部”走,“部”再有啥子类似行动,我举双手,哦,还有双脚,一起来表示赞同。呵呵。
问好!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8: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辛文 于 2011-1-19 09:30 发表
“再如此尊重,那后果会怎么着?按我的理解,下一步就该是名正言顺吧?”
迟早会是这样。接轨嘛!


我想也是会这样的,不过,刚接时,还得乱,你想啊,终于敞开了,那些个(绝大多数)想试试的男人还不赶紧着试试?呵呵。
问好辛兄!:handshake
1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潇湘渔父 于 2011-1-19 10:45 发表
文章写得挺有意思,亦庄亦谐,既有见地,又颇具讽刺意义。


谢谢潇湘的鼓励!很给力。
祝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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