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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奶浆菜,你吃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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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4-11 2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野菜也成了一些餐馆的招牌菜。一天中午在一个农家乐餐馆吃火锅,吃的是陈火腿煮红豆。因为是陈火腿,所以汤和肉咸味重也是理所当然的了。我们让服务员上了几盘蔬菜,有常规的白菜、青菜也有蒲公英等野生菜,其中一盘菜的形状奇特,叶子有点像桃树叶,边缘有锯齿,茎是空心的,咋一看有点像空心菜,仔细一看不是。我以前没见过,问身边的同事,她说这种菜的名字叫奶浆菜。冲着这个名字,我捞了一筷子尝尝。口感比一般的蔬菜和野菜好,入口之后感觉甜香、爽滑。说笑间,一盘奶浆菜就被我们几个吃了个精光,我旁边那位男同胞还不解馋,叫服务员再上一盘这种菜。半天不见菜上来,不知是叫法不同还是服务员没听清楚,给我们端了一盘白菜苔上来,开车的小W看服务员听不懂,直接跑到蔬菜柜台指着说要那种菜。服务员恍然大悟道:“你们说的是烟叶啊!”席间一位年长的师傅L说:“这小姑娘手不快,嘴倒快,直接给说出来了!”听小姑娘说“烟叶”,我也大致猜到是什么东西了,听L一说就更清楚了。原来我们刚才吃的是刑法上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的罂粟啊!      

       L说:“有些东西吃得说不得,店家和食客心里明白就行了。这小姑娘居然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了!”在其旁边的M接着说:“这种东西在一些餐馆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只要没人举报,有什么呀?连禁毒科的警察也吃这个东西。”有需要就有市场,有市场就能形成产业。罂粟作为刑法上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如今居然在餐馆里堂而皇之的当小菜煮火锅吃了,人们还为其取了个奶浆菜的名字,暧昧而又形象,隐盖了其罪恶的本质。这么甜美的东西,若不是有人点破,我真的无法将它与毒品原植物建立起联系。想不到人们吃了天上飞的、山里跑的、水中游的,还有人把毒品原植物当野菜来煮火锅吃。看来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都说人嘴毒,我现在也算是领教了。
      
       也许有人要问:明知道餐馆出售的罂粟茎叶是刑法上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为什么没人举报?虽说这个菜在一些餐馆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毕竟这东西比不得清白小菜,食客举报了店家,通过店家势必追查到种植罂粟的人,店家和种植罂粟的人受到了制裁,势必断了一些食客的口腹之欲。俗话说吃人嘴短,何况食客明知不可食而食之,一旦追查下来,食客又脱得了干系么?食客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各级政府部门,在这些部门混的人绝大多数是讲政治、懂规矩的:一些消费是吃得、用得,说不得的。所谓祸从口出,宁愿让它烂在肚子里,也不会把它说出来。
      
       若是非法种植罂粟的人仅满足于将罂粟的茎叶当小菜卖给餐馆换点衣食,似乎危害性不怎么大。但是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敢冒着坐牢的风险种植罂粟的人又岂会满足于这点蝇头小利呢?W 说他们村里有一家人就种植这个东西,不仅当蔬菜卖,还割浆子卖,这东西太赚钱了,才几年的时间那家人就盖起了大房子。如此说来,罂粟种植已经走出金三角,大有向我们这些地方扩张的趋势。面对这种形势,不仅缉毒部门和当地政府应该引起重视,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知道毒品原植物的种植已经到了家门口也不会漠不关心的。
      
       鸦片在我们这里的方言中叫做“大烟”,解放前罂粟种植很普遍。小时候我听母亲说我外公就染上抽大烟的恶习,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钱买大烟抽了。最后死在外面,是我大舅请人将其尸首拿回来草草安葬了事。读大学时,在刑法学上看到一个罪名叫“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也只是把它当作一个普通的罪名来学习。从小到大,鸦片在我心目中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没想到自己会与鸦片或者提取鸦片的原植物罂粟扯上什么关系。直到前几天糊里糊涂的吃了一顿用罂粟茎叶煮的火锅,我才知道罂粟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
      
       罂粟茎叶味道鲜美,听人说罂粟花也很美,美得妖娆,让人沉醉。在网站上搜索了一下罂粟花的图片,发现果然名不虚传。这么美丽的花朵,谁知道它竟然出自一种罪恶的植物呢?
  
       罂粟真的是罪魁祸首么?罂粟作为一种古老的植物,考古学家说人类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发现它了。在人们认识到它具有镇痛、止咳、止泻的功效后,古埃及人和中国人都用它来治病。到了近代,当历史的车轮驶进十九世纪的时候,人们终于发现罂粟竟是悬在人类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剑。因为,它在为人们治疗疾病的时候,在让人忘却痛苦和恐惧的时候,也能使人的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可悲的是,人类的自私与贪婪又一次战胜了理性与道义。早期的殖民者在禁绝本国人民吸食鸦片的同时,却把灾难引向了整个人类,中国人就曾经饱受鸦片之苦。在近代,中国人被西方列强称为东亚病夫,这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不应该忘记的耻辱。作为一个中国人,说我杞人忧天也好,吃饱了撑的也罢,反正我就是不想看见历史的重演!
      
       罂粟本身并没有罪,是人类的贪婪让它背了黑锅,是人类转嫁了自己的罪恶。罂粟只是一种植物而已,是人类的贪婪把它推向了绝境,又是人类的贪婪让这种本该绝迹的植物在地球上蔓延。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1-4-12 20:25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22:34 | 只看该作者

罂粟花


好久没到江天发文,有劳水如空和张奇惦记,叫我常回家看看。仓促发一篇文章,以示答谢和交流。

[ 本帖最后由 陀螺 于 2011-4-11 22:38 编辑 ]
3#
发表于 2011-4-12 08:09 | 只看该作者
邪恶往往被美好的外表遮拦,当罪恶我渊源不能根除时,社会毒瘤就会肆意蔓延,罂粟种植是一种非法行为,失足妇女也是,但是谁又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呢?

[ 本帖最后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4-12 14:51 编辑 ]
4#
发表于 2011-4-12 11:54 | 只看该作者
边缘性的话题,毒与否,是个度的问题。情色与色情,也是个度的问题。贪污与收礼,也是个度的问题。

我们似乎都无动于衷。麻木和既得利益,使规则处于含糊状态,也因此,世界出现混沌空间。
5#
发表于 2011-4-12 14:59 | 只看该作者
罂粟本身并没有罪,是人类的贪婪让它背了黑锅,是人类转嫁了自己的罪恶。
首先是因为我们的祖先亚当犯了罪,所以人类的罪便再也不可避免。人总会以种种借口为自己洗刷罪名,甚至转嫁罪恶,但内心因了贪婪的天性,总也无法根除。
6#
发表于 2011-4-12 15:01 | 只看该作者
幸而食的是罂粟茎叶,不是它的果实制剂。
7#
发表于 2011-4-12 20:14 | 只看该作者
初读时总有这样的感觉,陀螺怎么竟会有这样的认识呢?罂粟何辜,怎么偏叫他“罪恶的植物”呢?罪恶的不过是人罢了。看到最后,才知道原来等着在末尾点明呢……
毒品泛滥已不是什么新闻,在一个中等城市,很容易就能买到摇头丸之类的东西。
罂粟花果我都是亲眼见过的,最常见的是白花的,白得纯洁,白得叫人生不起一点儿欲念。也有色彩斑斓的,陀螺图中的红色只是其中之一,彩色的则很娇艳,叫人每生亵玩之心……
家乡农户常常偷偷种几棵,但是不取浆,只要果实,有毛病时煮点喝,尤其是痢疾,每有奇效。叶倒没吃过,种子却尝过,奇香,叫人着迷……
古人不饮盗泉之水,恶其名也;今人改其名而饮之……
8#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4-12 08:09 发表
邪恶往往被美好的外表遮拦,当罪恶我渊源不能根除时,社会毒瘤就会肆意蔓延,罂粟种植是一种非法行为,失足妇女也是,但是谁又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呢?

昨天柳藏就说我的思维跳跃性大,想不到张奇比我还大,而且善于触类旁通。居然能从罂粟想到失足妇女,不过旧社会这两样东西通常是不分家的,这么说还是有联系的,佩服! 我现在看到的帖子好像是重新编辑过的,张奇就喜欢修改已经发出去的回帖,态度是认真的,其实没这个必要。论坛上言论自由,提倡畅所欲言,底线是不搞人身攻击。下次与其改回帖不如另外跟一贴,多为我码一层楼多好啊!
9#
发表于 2011-4-12 2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陀螺 的帖子

过奖了,因为忙于有课了,先抢个沙发,结果回头看风马牛不相及了,见笑,又跳跃一下思维,休了那个,娶了这个。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1-4-12 11:54 发表
边缘性的话题,毒与否,是个度的问题。情色与色情,也是个度的问题。贪污与收礼,也是个度的问题。

我们似乎都无动于衷。麻木和既得利益,使规则处于含糊状态,也因此,世界出现混沌空间。

柳藏的回帖对我的主贴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说到了问题的实质上。说到度,可以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来探讨,也可以作为生活中为人处事的一个尺寸来掌握。这个度,要把握得恰到好处很不容易,好多人不甘心受制于度的约束,行为失控也就是必然的了,失控的行为伤人伤己。不肯受制于此度约束的人,最终还是被彼度约束了自身的行为。还是一句老话:不依规矩,不成方圆。社会要正常运转,就得制定各种各样的规矩来约束人的行为,没有规矩的社会是无序社会,自然也是不长久的社会。但是,规矩落不到实处也是形同虚设,矛盾啊!
11#
发表于 2011-4-12 2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1-4-12 11:54 发表
边缘性的话题,毒与否,是个度的问题。情色与色情,也是个度的问题。贪污与收礼,也是个度的问题。

我们似乎都无动于衷。麻木和既得利益,使规则处于含糊状态,也因此,世界出现混沌空间。

恰切,到位的见解。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11-4-12 14:59 发表
罂粟本身并没有罪,是人类的贪婪让它背了黑锅,是人类转嫁了自己的罪恶。
首先是因为我们的祖先亚当犯了罪,所以人类的罪便再也不可避免。人总会以种种借口为自己洗刷罪名,甚至转嫁罪恶,但内心因了贪婪的天性,总 ...

风铃的评论是人的原罪说,和我的文章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说到底,人类的贪婪才是这个世界的罪魁祸首。人类总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些天灾,究其根源人都脱不了干系。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11-4-12 15:01 发表
幸而食的是罂粟茎叶,不是它的果实制剂。

糊里糊涂的吃东西,哪天要是真的吃了果实恐怕也未必知道,想起来有点后怕呢。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4-12 20:14 发表
初读时总有这样的感觉,陀螺怎么竟会有这样的认识呢?罂粟何辜,怎么偏叫他“罪恶的植物”呢?罪恶的不过是人罢了。看到最后,才知道原来等着在末尾点明呢……
毒品泛滥已不是什么新闻,在一个中等城市,很容易就能 ...

如此说来,师傅那里的人们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合理的使用罂粟的治病功效,这是好事呀!说起这个,我又想起我奶奶活着的时候有严重的支气管炎,咳嗽很厉害,要止咳就得使用“大烟”,可以说是“大烟”缓解了我奶奶的痛苦,虽然最终我奶奶还是因为肺癌去世了。
说到罂粟的花和果实,我都无缘得见,还是师傅有福气啊。既赏了花,又尝了果实,我只有羡慕的份了。
15#
 楼主| 发表于 2011-4-12 21: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4-12 21:16 发表
过奖了,因为忙于有课了,先抢个沙发,结果回头看风马牛不相及了,见笑,又跳跃一下思维,休了那个,娶了这个。

我这个帖子的沙发被自己占了,张奇还用得着抢吗?很久不见,张奇也学会喜新厌旧了,有进步啊!
言归正传,从明天开始我工作上事情多,回帖的时间很少了,还请张奇和各位朋友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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