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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空手道文萃》主编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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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5 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空手道文萃》主编的一封公开信

                 李智红/文

      美文多先生:       
       
      我是《空手道文萃》的主编赖文章,你多次写来的,关于我刊数次转载你的文章却从不与你取得联系更不支付任何报酬的抗议信收悉。经本刊“空手捉蚂蚱”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我亲自给你回信并对你所提出的“抗议”作一个公开的答复。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你前几次寄来的“抗议”信我们都收到了。之所以没有给你答复,是因为我们觉得你在“抗议”信中所提出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根本就不是问题。所以,也就没有答复的必要。
       
      这次决定给你回信,并不是我们已经“良心发现”。主要是你在最近的一封抗议信中发出了“威胁”:若再不给予正面的答复,你将向国家版权保护机构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投诉我们或直接诉诸法律。为了避免由于你可怕的执著和较真而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才勉为其难,决定破例给你一个正面的回复,以表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
       
      你在“抗议”信中,竟然将我们的刊物斥责为是“强盗刊物”,我警告你,这可是对我刊的严重诋毁。尽管我们奉行的是“不摘白不摘,摘了也白摘”的办刊方针,但我们也是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正规刊物,并且在文摘类报刊行业中享有崇高的声誉。这些年来,在我们“不问版权,只管摘录”的思想指导下,发行市场得到有效的拓展,发行量与日俱增,发行范围遍及大江南北。给你说这些,无非是让你明白,我们多次转载你的文章,完全是因为瞧得起你,是在义务为你宣传为你扬名。照理,我们是非常应该向你收取一笔不菲的宣传推介费用的。理由有三:一是通过我们的反复推介,使你那些原本并不知名的文章被更多的读者所认识,所接受;二是由于我们的免费宣传,使你的知名度与日俱增,并且引起了《读者》等同类刊物的关注和重视;三是你的文章通过我们提供的展示平台,被更多的报刊甚至大中学生辅助教材或选用或转载。所以,我们为你带来诸多的好处却没有向你收取分文的费用,你本应该感激涕零才是道理。说实在话,要不是你的文章读者非常的喜欢,经常有文摘爱好者向我们投稿向我们推荐,我们才懒得为你义务推介免费扬名呢。
       
      虽然,我们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第三十二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我们也知道,大部分的文摘报刊基本都没有把这一条正经当回事。至于你在来信中谴责我们没能像《读者》等杂志一样,严格执行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我们也晓得,经过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读者》已经发展成为首屈一指的文摘名刊,市场上平均每13本杂志中,就有一本是《读者》。但你知道《读者》是什么地方办的杂志吗?是甘肃。甘肃是什么地方?是西部。西部是个什么概念?是贫穷落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这种“贫穷落后”地区创办的《读者》,自然要遵纪守法,要循规蹈矩,要以读者为衣食父母,要以作者为发展根基。目前,已经有为数不少的作家们甚至作者们向我们发难,就是像《读者》这样的杂志给惯坏的。全国有数百家的文摘报刊,你不付酬,他不付酬,大家都不付酬,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么?可《读者》等几家极少数的刊物,却偏偏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法规,甚至对文章经常被转载的作家,还首家实行了签约制,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自己给自己增加经济负担么?
       
      据我们了解,像我们《空手道文萃》这样的文摘类报刊,全国有几百家,但真正会把著作权的保护当回事的,除了《读者》、《新华文摘》《青年文摘》、《青年博览》等为数少得可怜的几家傻冒刊物之外,其他的根本就不执行或执行的根本就不爽快。即使是像《乌纱帽文摘》那样在官员队伍中有着广泛影响的刊物,不是也同样视作家们的著作权为虚无么?
       
      鉴于著作权的保护尚未形成气候,我们奉劝你还是省省吧,别再劳心费神地去“抗议”了。有那份闲工夫,还是多写两篇稿子赚几文稿费来得实惠。反正,至少目前我们是绝对不会主动给文摘稿的原作者们开稿费的,这怪不得我们,是大环境使然。不信,你就告去吧。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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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6 12:59 |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的文章  很有分量  

  友情提示一下  每自然段之前空两个字  握手  问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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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0 16:54 | 只看该作者
几年来,我至少有50余篇被选摘的小文收不到稿费。以任何形式咨询没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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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1 04:27 | 只看该作者
沉重的思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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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1 14:05 | 只看该作者
我写此文,也不过就是泄泻满腹的怨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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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1 15:43 | 只看该作者
嬉笑怒骂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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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3 13:4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需要相关的制度法律。
8#
发表于 2004-4-4 21:59 | 只看该作者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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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5 15:15 | 只看该作者
这等好文章是该不时提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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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7 00:2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这等好文章是该不时提一提:)


谢谢,我是被人转载怕了,故有此文的感叹。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4-7 1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智红老师,前方的路还很漫长,让我们共同走好!

最初由 周铁兵 发表
智红老师,前方的路还很漫长,让我们共同走好!



好,我们携手向前,管它前面是康庄大道,还是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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