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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真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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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12 2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真有一套
                文/东只艮
  
   今天无意间看到一篇名为《贵州一女教师遭官员强奸,警方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帖子。说的是贵州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某在“法制宣传活动”后被阿市中学校长代某点名强令她去陪8位领导喝酒,结果十五六杯过后,不胜酒力,酒醉后还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某强奸。酒醒后周某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钟教导员”竟说:“戴避孕套就不算强奸”,“劝”其不要闹大,之后还有“方方面面的人”“劝”其要为名誉着想,最好私了。
  
   看到这个帖子,很是惊讶,惊讶于“校长”的“权威”,惊讶于“所长”的无耻行径,更惊讶于“警方”的荒唐理由。不过最让我惊讶的还是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校方“法制宣传活动”之后。
  
   话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个说法还真有一套,有网友说,这是“公务员牌避孕套”,是万能套。想想,这种说法还真不为过。在天朝,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纵权享乐,这都是万能套。
  
   假如说校长强令敬酒是“下套”,那么所长强奸就是“用套”,而警方所言“戴避孕套就不算强奸”那就是为所长“解套”,一套接着一套,套套相扣,官官相护,真乃万能“连环套”。这让我们不禁想像,“法制宣传活动”对领导、官员来说是不是就是一个“虚套”,而“劝”受害者“私了”就是他们为“万一事发”所备的“备用套”。
  
   “戴避孕套就不算强奸”这一事件,咋看上去是有些匪夷所思,闻所未闻。但仔细想想,类似的事件很多,不同的只是“官员”的级别不同,受害者的名字不同而已。在中国,某某领导利用“权威”要求别人提供“特殊服务”、某某领导威逼下属“三陪”上级、某某警察正处于“70码”安全地带……官员的“隐形特权”、加上法律对官员的“隐形保护”,一切不可能的事件都变得理所当然了。
  
   一个避孕套就可以免除强奸之罪,就可以掩盖无耻的无耻行径。官员特权的隐性化,他们“内部人”很清楚,所以一旦有需要,就会有人为其“下套”,让其顺利“入套”,要是不小心事发,只要官级够大,有的是“自己人”为其“解套”。一套扣着一套,连环保护,所以才会有这么多“我是什么什么”、“我爸是什么什么”、“什么就不算什么”的无耻行径和荒谬言论。
  
   “戴避孕套就不算强奸”,按他们的思维,我们可以想象,他们要是穿上夜行衣、带上口罩抢劫那就是“劫富济贫”了,带刀杀人也不算杀人,弄不好还能拿到一幅“拔刀相助”的锦旗也不定。
  
   “带官套就不犯法”,源于“特权”思想,源于“官本位”思维。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大一部分官员都将公共权力是为其个人私产,并用其处处“独立特行”,让其有“面子”、显“身份”、行“正道”、干“正事”。
  
   那些官员的“官套”、“权套”的表示方式很多,比如强迫下属“喝花酒”、让某某某“睡觉死”、又让某某被强奸者直接反省成主动献身,而他们都戴着“公务员牌避孕套”、贪赃枉法、为所欲为,视法纪如无物。
  
   李敖先生说“党化教育是叫不明理的人训练不懂事的人。”这话用在“避孕套”事件里就是,“法制宣传活动”就是“知法犯法的人‘教育’不受保护之人”。他们为了“教育”我们,还不惜赤身上阵、戴套办事。
  
   最后,我也想“教育”一下大伙,要戴套看电视、看新闻,那样才不会被我们的“公仆”的雷人话语、无耻行径所雷倒。条件允许的话,最好带个“备用套”,来个“双保险”,因为他们的“官套”是真有一套,难解。要是解不开他们的“套”,就要像彭晓辉教授说的去做:“遇到侵犯,要主动递套”。
  
   2011.07.12.晚
  
  
  


[ 本帖最后由 东只艮 于 2011-7-13 19:44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7-13 0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东只艮 的帖子

  带避孕套就不算强奸,不知是哪家的理论!也不知法律是臬规定的?的确,在中国荒唐事太多了,这都是权力惹的祸!
3#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17: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潇湘渔父 于 2011-7-13 09:23 发表
  带避孕套就不算强奸,不知是哪家的理论!也不知法律是臬规定的?的确,在中国荒唐事太多了,这都是权力惹的祸!

好一句都是权力惹的祸。
问好前辈!
4#
发表于 2011-7-13 18:38 | 只看该作者
权力大到极点,这个政权就已经不代表人民了。
5#
发表于 2011-7-13 18:4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奸污那位警方领导的妹妹,不知算不算“强奸?”
6#
发表于 2011-7-13 19:03 | 只看该作者
看到那句“一切不合理的都很合理的存在着”话,想起官员处处设套,强奸民意,不在相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谎言和谬误。正如渔父所言一切都的权力惹的祸,一些狼狈为奸的官僚们相互勾结,鱼肉人民的行径再次验证了元曲大家张养浩的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经典独白。
7#
发表于 2011-7-13 20:23 | 只看该作者
遇到侵犯,要主动递套——有个熟人,熟知各交通部门有能量者的名字,但凡遇到收费或交警,就递个一个,这个不好使就再换一个,总有一款适合你,结果免去了许多罚款和麻烦。其实,这些人他一个也不认识——戴个空头官套也是管用的。
8#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运涛涛 于 2011-7-13 18:38 发表
权力大到极点,这个政权就已经不代表人民了。

在中国,很多官员都是权大于官,发挥到极致
问好
9#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1: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范廷伟 于 2011-7-13 18:43 发表
如果奸污那位警方领导的妹妹,不知算不算“强奸?”

要听警察叔叔的话,记得戴套!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7-13 19:03 发表
看到那句“一切不合理的都很合理的存在着”话,想起官员处处设套,强奸民意,不在相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谎言和谬误。正如渔父所言一切都的权力惹的祸,一些狼狈为奸的官僚们相互勾结,鱼肉人民的行径再次验证了元 ...

百姓往往是实验品、试验品!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7-13 20:23 发表
遇到侵犯,要主动递套——有个熟人,熟知各交通部门有能量者的名字,但凡遇到收费或交警,就递个一个,这个不好使就再换一个,总有一款适合你,结果免去了许多罚款和麻烦。其实,这些人他一个也不认识——戴个空头官 ...

有那样的时候,虚的往往比实的管用,呵呵
问好水版,好久不见!
12#
发表于 2014-11-23 21:13 | 只看该作者
把匕首套上一只避孕套,捅死那位“领导”也不算的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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