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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戴套”“捐精”门一开,社会岂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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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13 1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孙金栋

    近日,一则关于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包养二奶、养育私生女的帖子在网上迅速传播。对于私生女,段振豪称自己是“捐精”。

   “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同样引起关注。一名英语女老师,今年5月酒醉后,被他人强奸了。报案时,警方竟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无论是违背道德底线,还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违纪违法是用不着讨论的。

    包二奶、养私生女,所谓“自愿”是见不得人的钱色、权色交易,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婚姻法》,引起家庭“隐形解体”,无数夫妻同床异梦。家庭不稳,社会不稳;细胞异化,肌体腐化。臭不要脸的“捐精”,是在为自己的道德败坏“贴金”,难道还要授他一枚“3·5学XX”勋章不成?

    某领导“戴套强奸”,是在女老师酒醉之后,严重违法的奸淫行为,官官相护的警方无权作出挑战国家法律的司法解释。作出“戴套强奸”不算的警方,即使他的亲女、亲姐、亲妹也是不会接受的。如此有害的司法解释一旦被社会认同,一套在手,乱伦横行,岂不又回到群居的原始氏族社会。人同野兽,那还有什么社会文明?

    文明社会,人不能自毁其身。如果不关闭“戴套门”“捐精门”,悔之晚矣的将是整个社会。
2#
发表于 2011-7-13 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现在可以说“欲推之罪,何愁无辞?”
3#
发表于 2011-7-13 18:52 | 只看该作者
文明社会,人不能自毁其身。如果不关闭“戴套门”“捐精门”,悔之晚矣的将是整个社会。
极力赞同,讽刺意味深远。
4#
发表于 2011-7-13 20:39 | 只看该作者
玩文字是我们的长处……
5#
发表于 2011-7-14 14:49 | 只看该作者
道德沦丧,柄政者难辞其咎!

[ 本帖最后由 武俊岭 于 2011-7-14 14:51 编辑 ]
6#
发表于 2011-7-22 17:46 | 只看该作者
针贬时弊的好文!!!
7#
发表于 2011-7-22 20:39 | 只看该作者

标题

再读抨击时弊的好文,该文与时具进,直击社会痼嫉
8#
发表于 2011-7-23 13: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能不能写具体点哦,好象没有展开议论一样。问好楼主!
9#
 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15:37 | 只看该作者
飘逸枫 发表于 2011-7-23 13:48
楼主能不能写具体点哦,好象没有展开议论一样。问好楼主!

此类内容,不宜具体。
10#
发表于 2016-3-11 20:42 | 只看该作者
有点以毒攻毒的意思了。社会的发展是不由人的意识决定的,非自由性的掌控意义也不大,在发展的同时给予束缚与相对宽容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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