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64|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我在论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4-2 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年前经一朋友的带领进入论坛,随后到了几个很有影响的文学论坛。大网站人多热闹,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仅仅是每个人的写作水平文学素养高低不等,就是人格也是参差不齐的。因此在论坛也会和我们现实生活一样,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不愉快和一些矛盾。厌倦了大的网站那种争斗和无休止的口水战,正想要从网络文学这快领土中退出。一个偶然的机会又被几个论坛的管理员邀请去管理版面,再次积极投身于网络文学这块领土。

  在论坛上的管理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事,可是我仍然热情高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业余时间上网、看帖、回帖,从来没有让自己所管理的版面出现过一个零回复的帖子。我的劳动得到了论坛管理员的肯定,也得到了很多的奖励,虽然奖励只是一些虚拟的东西,但是在我看来,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便更加为论坛拼命工作,出谋献策。身边很多朋友对我这种做法很不理解,觉得我把自己的时间都浪费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还耽误了自己的写作。

  在论坛上,我的做事做人的原则很生活中一样认真。要么不做,做就要做最好!这是我在论坛做版主,管理版面的原则。只要答应了去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好,否则就不做。心直口快是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最致命的缺点,看到了看不惯的言论一定会提出不同的意见。评点帖子也是主张先鼓励再指出不足的这个宗旨,当然我的水平也是有限的,评论肯定会有一些偏差。我想大家既然是把自己写的东西贴在论坛上,一定是希望和大家多交流,做一些讨论。就是没评好,发帖的朋友也可能感受到我的真诚和热情不会介意的。
在网络中混迹时有幸结识了不少的编辑和作家,得到了他们很多的帮助和文学上的启发。在此我要真诚地对帮助过我的朋友说上一句:“谢谢你们!”以前只是偶尔心血来潮才会向媒体投一次稿,可是从我开始网络文学创作后激发了写作的欲望和灵感,抱着好玩的心态,我这两三年陆陆续续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文字达二十余万字。

  在网络中的时间久了,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在他们的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常在一个论坛玩的朋友久了自然会有一些感情,虽然大家从未谋面过,但是从文字的交流中知道和明白对方会是怎样一种个性,甚至会去揣想对方的长像和一些其它的东西。而论坛上的人来来往往也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可是每当一个和自己兴趣相投的朋友离开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淡淡的失落感,虽然是淡淡的,可是却挥之不去,久久在心头有一个难以解开的结。也许那个离开的朋友换了一个ID会再来,可是我们却无法认不来他(她)了……

  网络里也和现实生活一样,有着险恶和一些是非曲直,我是一个过于简单的人,常会陷入一种困境。一个朋友说我太认真,太执着,不如抱着一种玩票的心情来管理论坛,来混迹网络和论坛,那样的话也就不会有什么烦恼和郁闷了。

  在论坛上常常会出现一些攀比的现象,有的人拼命把自己的帖翻起来,而不看也不回别人的帖,当然作为一个普通的论坛会员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论坛的版主也这么做的话,就有些显得有些说不过去了。有的人甚至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把别人的文章经过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东西,以博取论坛网友的称赞。我一篇小说帖在湖南在线小说版面贴出的第二天就被某人一字不改地以自己的名义贴到了同一个论坛的散文版面,当时引起了一场风波,管理员最后封杀了那个剽窃我文章的ID。也许我这么说会涉及到某些人,但是我说这些并不是针对任何人,只是很坦诚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而已,也并非对谁有着任何或是一丝责怪的意思。因为在论坛大家都是平等的,也是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说,你有了意见和不同的看法也一样可以说。

  在论坛和网络这几年,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不仅仅学到不少的知识还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拥有有了一套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和方法。

  有时也会产生要离开论坛,离开网络,可是最后还是没有那么做,因为在网络和论坛有那么多的朋友可以一起交流文学的体验,还可以交流生活的感悟。一个挚友曾经调侃我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是没有网络,要是没有电脑,你可能没法生活下去”。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可是却道出了我和网络和论坛之间难以割舍的那份情感。

  网络、论坛,要我说声不爱你,还真难!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4-2 10:48 | 只看该作者
网络、论坛,要我说声不爱你,还真难!
3#
发表于 2004-4-2 11:39 | 只看该作者
“要么不做,做就要做最好!”怎么和我一样的性格呀!认真的人活着就是累,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这么着吧!
有几个字错了哦!我也是认真之人,提点小意见,不会见怪吧:)
建议你来帮天丁一把,如何?
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 13:0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为我指出的缺点,感谢都来不及,怎么会见怪呢。写错字是我的老毛病,粗心大意是我这个人的特点:)

你的建议很好,不过我做不了这里的版主。我觉得以你写杂文的水平,倒想建议你来帮忙:)
5#
发表于 2004-4-2 13:14 | 只看该作者

贴切,身同此受。

在论坛上常常会出现一些攀比的现象,有的人拼命把自己的帖翻起来,而不看也不回别人的帖,当然作为一个普通的论坛会员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论坛的版主也这么做的话,就有些显得有些说不过去了。有的人甚至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把别人的文章经过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东西,以博取论坛网友的称赞。我一篇小说帖在湖南在线小说版面贴出的第二天就被某人一字不改地以自己的名义贴到了同一个论坛的散文版面,当时引起了一场风波,管理员最后封杀了那个剽窃我文章的ID。也许我这么说会涉及到某些人,但是我说这些并不是针对任何人,只是很坦诚说出自己的想法和看法而已,也并非对谁有着任何或是一丝责怪的意思。因为在论坛大家都是平等的,也是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说,你有了意见和不同的看法也一样可以说。
6#
发表于 2004-4-2 13:1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忆眉如黛 发表
谢谢你为我指出的缺点,感谢都来不及,怎么会见怪呢。写错字是我的老毛病,粗心大意是我这个人的特点:)

你的建议很好,不过我做不了这里的版主。我觉得以你写杂文的水平,倒想建议你来帮忙:)



你们俩上都别推诿了。

都去给我申请,让管理员来做裁定谁合适谁不合适,要不然等到我“死而后已”那就不好了:)

呵呵~~
7#
 楼主| 发表于 2004-4-2 16:06 | 只看该作者
为人民服务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是值得的:)

向刑天丁致敬!
8#
发表于 2004-4-2 16: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忆眉如黛 发表


你的建议很好,不过我做不了这里的版主。我觉得以你写杂文的水平,倒想建议你来帮忙:)


呵呵,赶鸭子上架啊!难为我哟:)
9#
 楼主| 发表于 2004-4-2 22: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呵呵,赶鸭子上架啊!难为我哟:)

:)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的!支持你啊。
10#
发表于 2004-4-3 10:19 | 只看该作者
忆眉如黛是一个热情负责的人,支持!
11#
发表于 2004-4-3 16:4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忆眉做斑竹!
12#
发表于 2004-4-3 17: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阿滢 发表
支持忆眉做斑竹!


看你也往哪里躲?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4-4 13:4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的信任!
忆眉能力和水平有限,暂时不适合在这个高手云集的论坛做版主:)
14#
发表于 2004-4-4 13: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忆眉如黛 发表
谢谢大家的信任!
忆眉能力和水平有限,暂时不适合在这个高手云集的论坛做版主:)


谁谁谁说过,谦虚过度等于骄傲哦:)
15#
发表于 2004-4-5 12:34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0 21:19 , Processed in 0.14075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