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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利执行的市场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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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9 1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市场,小社会,是对国家发展的终极目标。
很明显,市场应该是效率最高的,而国家应该是以全体公民的权利公平实现为优先考虑的实体,最后,保障正常运行的,应该是法律,宪政的基础。
这里,我们仔细思索,会发现,其实许多事情都不需要政府去做的。政府需要的是决策保证对全体公民的公平。而执行只要不走样就可以了,更需要的是效率。
因此,行政执行权利市场化是绝对可能的,而相对与此的是必须有合适的严格的监督。
举例说明吧。建筑工程中除政府以外,仍有三方存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这里的监理,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的。其实,监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行政机关如建设局等的职能,同时由于其存在一定的责任,因此他们更尽职。当然,同时由于他们相当与甲方的代理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监管。而假如我们把监理换成保险公司来做(工程质量安全等),他们承担更多责任,同时和市场各方利益联系不是很多,这时保险公司一定会更尽职,因为有竞争,效率也会更高(相对于行政机关)。
同样的,是比如食品。工业产品等的质量以及其他。都可以由保险公司等来做。而政府更多的,是需要监督这些权利是不是得到很好的使用。
最后,自然是税收等。如果把这些权利赋予经过形政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比如由各地的省级税务部门分出来)等,我们会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互竞争会促进成本的降低,也会削弱行政权利的控制。没有执行权利的决策,必须考虑没有决策权利的执行部门的意见。
以此,来实现整个权利系统的分拆。
当然,这些代替行使行政权利的机构,都是应该更加专业化的,比如卫生只是卫生,而不能同时有安全的业务。以此避免单个系统的权利过大以至于尾大不掉。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跨区域的机构成立并且相互竞争,以此来提高效率。
政府这时只需要监督就可以了。同时可以负责信息的集成。不过要说一点,这样一定会提高小企业的成本,因为他们缺少讨价还价的实力。因此,国家应该在税费上予以减少(相对于大企业)。强调一点,当市场规范的时候,小企业的发展是对国家更有好处的。大企业的做用,只是如同国家一样,制定和推广规则。
好了,写点其他的。税收,也许国家应该继续深化改革。让我们研究一下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阿拉伯等石油国家,国家收入来自与石油(源于石油的输出),而美国等国家的税收来自与民众花费。那么中国呢?
我想应该是来自与两个方面:民众花费的消费税,以及垄断类资源产品的资源税,比如煤炭以及水.电等。
民众花费就不说了,之所以应该加大对煤炭水电的税收,主要是中国的产品需要进行调整,同时,象煤炭这样几乎是中国的垄断资源,抬高价格可以降低国家的整体税赋而由其他国家共同承担。甚至国家应该继续对普通工业品尤其是高能耗工业增加出口税。而降低高科技行业的税赋。
总体需要的税收总数是平衡而已。需要补贴的就减免,而需要控制的行业就应该增税。当然也要考虑到国内行业的承受程度。不然的话会伤害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转。
而其中比较合适的,是现阶段继续提高资源税如石油.煤炭以及水电等。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降低国家各行业的整体税赋,以促进产业升级。
当然,最佳的方式,是一些行业如水电等应该在消费时增税。只是,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力度没有达到而已。而煤炭等大量出口的资源,则是生产时就可以增税,以增加国家收入。
2#
 楼主| 发表于 2004-4-10 11:13 | 只看该作者
简单的说,国家税收应该如同企业一样。对于“现金牛”应该以获得现实利益为主,同时加大资金或者税收减免对有前途行业的扶植。而对资源增税,有利于产业加快升级。
而行政权利市场化运做,如果以行业分割(在每个行业都成立若干专业国有公司同时不得渗透到其他行业以促进竞争防止垄断),应该有利与国家集权,同时把地方的执行权剥夺。地方政府权利以决策和监督为主,将大大减少地方行政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力,同时加大力度实现区域经济整合。以国家为主体做好整个国家信息平台以实现对整局的监督控制,会比其他方法更人性化和有效。
3#
 楼主| 发表于 2004-5-18 09:41 | 只看该作者

由他律到自律的协会组织

其实,这一切也就相当与有竞争的协会组织。只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自律力量不足,同时在没有成熟消费者的情况下,他律是十分必要的。由市场力量取代行政力量需要过程,而这个过程可以用市场的方式加速。
同样的,是政治体制。加速政治体制改革,放开行政权利,也必须有必要的实际条件,需要符合这种发展趋势的高素质民众,需要过程。国家不应该超越阶段追求不符合本国实际的发展方式。未来的国家,也许也会成为一个这样的高度市场化的协商组织,但在现在中国这样的阶段,国家仍应该是一种保持稳定的力量。国家的目标仍应该是民众权利与自由的最大化,而不是做出不必要的民众牺牲以迎合所谓的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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