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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2-1-4 11:35 发表 哇~~~好强悍的官啊! 不会是我吧,幸福死了!:lol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2-1-4 11:39 发表 行走于山水之间,气定神闲。 飞翔在文字之间,其乐无穷。 这个好,我学学!
原帖由 漠北雪莲 于 2012-1-4 11:51 发表 我当时惊得半天嘴才合上,我有一个咪咪就满足了,人家竟然有46宠,真不怕分心哪! 知足者常乐!新年快乐!
原帖由 狗尾草 于 2012-1-4 14:44 发表 祝贺你拥有小咪咪。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2-1-5 09:25 发表 看了若谷这篇小文,笑过之后,这表情一下子就严肃起来了。宠物、贪官、女人,这些词语居然能被若谷如此自然的串联起来。有些女人是甘愿当宠物的,就像野生动物很难被驯化,因为它们已经适应了那种环境。若谷也别为那 ...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2-1-5 10:23 发表 看了若谷这文,正不知说什么好,翻到最后看到对象的评论,简直说到我心里去了,对象真是“知己”呀 “我现在最喜欢的是野生动物,在那里才能看出动物的本性来,或善良或残忍,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为这句话另加 ...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2-1-5 10:46 发表 看到对象把我引为知己真是莫名的高兴,要知道生活中的对象们要达到知己的程度那可是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咱们虽说是网络上的对象和知己,那也是三生有幸了。难得对象这两天工作不忙,有时间和我在论坛灌水,想起 ...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2-1-5 11:26 发表 我上论坛忘乎所以的玩,要么因为心情大好,要么因为心情烦躁。 陀螺可爱,我先把对象一职抢到手了,知己也得占上,免得被别人抢去了:)
原帖由 若谷 于 2012-1-5 17:58 发表 云端有点太贪心哈,不准备给别人,或者若谷留一个位子吗?
原帖由 云端 于 2012-1-5 19:32 发表 知己可以很多,对象只有一个,如果你实在想要,我只能忍痛了。把知己让给你,前提是你得附和她,要不然怎么证明是知己呢,哈哈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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