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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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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喜欢在城市之间辗转,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不是追逐也不是逃离,只是喜欢了这种随波逐流的生活。然后在穿梭之间,编织一些故事供给各种出名或者不出名的杂志报纸去赚取生活的所需。



  在每一个新的城市边缘觅一间僻静的房屋,在城市的公交上看车窗外的繁华,听耳畔的浮生俗事。



  从他们中挖掘我所需要的灵感,然后加工后成为我生存的来源。



  我莅临这个城市的时候,天色已晚,随意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下了车。临水的房子有些旧,斑驳的墙面带着岁月的印迹,有一份让人安稳的妥贴感。



  我喜欢旧的东西,可以让人无尽揣测曾经的故事,有时会衍生出莫名的伤感。世事芜杂,人事更替,而物依旧。



  房间很简陋,只是一张木质的单人床,一张简单的书桌,可以让我放置电脑。



  入夜,开始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栖息,也许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很快就进入睡眠状态。



  半梦半醒之际,似乎有女子哭泣的声音传来,因为连日来的劳累,并没能真正将睡意驱赶,翻过身去,一夜无梦。



  次日刚起床,便见到房东,那个年过六旬慈眉善目的阿婆提了菜篮正准备前往菜市场。我忙唤住,与她同行,正好去采购一些必需品。



  顺着绿树成荫的街道,我随意和阿婆拉着家常。突然想起昨夜的哭声,便问我隔壁是否有女子租住,好象夜里在哭。阿婆的脸色似乎一变,随及否认,没有人住。便走得快了许多,我不解,但不喜多问。或是我听错了,也未可知。



  买完东西回来,我打开电脑,上面有编辑发来约稿函,亦有催我稿子的红雨。那女人说我再不把稿子给她,她就杀过来,和我一起吃住,因为如果再没有稿子,她就要被老总给赶出杂志社了。我笑,不理她。知道那家伙最大的能耐就是能够把假话说得比真话还真。



  我一边放着音乐,一边去查约稿函,看哪些比较适合我,会尽快完成。



  大略安排了一下近段时间的工作,就走出门去,在这个小镇东游西逛。



  临街的铺子,客人并不多,行人也少。但铺面的主人似乎也并不介意,大抵生活状态就是如此,当我们习惯的时候,无论什么都不再是压力。



  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浮华,水边还有垂钓的人,戴着草编的遮阳帽,安静得有些过份。还是初夏,树荫间偶尔会有蝉声,带着一份躁动不安的气息。



  这座城市,适合怀旧,让人于淡然里想起往事。街头行走的女子,却带了城市的繁华与冷漠,似乎与小镇格格不入,却真实存在。世事就是如此,很多存在的东西,未必一定合理。然而,哲学家告诉我们,存在即合理。如此,也难怪小镇的包容,包括我一个外乡人的加入,亦没有吵醒这份冷寂。


  不习惯自己做饭,总是觉得油盐酱醋尤如化学里的试剂,稍有不慎,便让实验的结果改弦易辙。在镇内一家小餐馆,点两个小菜一瓶啤酒,自斟自饮起来。



  餐馆说不上装修,原本粉白的墙壁,被时光浸染成淡黄色,而墙上油烟熏过的印迹清晰可见,被主人用白灰刷过,那份欲盖弥彰的味道更加明显,反而有一份触目惊心的难看。老板是外地人,说着一口并不地道的普通话,乡音颇重,对于我这个唯一的客人,也没有丝毫可以称得上热情的东西。



  生活往往如此,过多的重复,会让人陷入一种麻木状态,让人忘却自己本身的需求。



  我亦如此,随着时光的推移,已经在慢慢学会一种宠辱不惊的状态,虽然多半是伪装,但仍然让自己有一份坦然。



  平心静气的吃完饭,我并没有再去别处,我知道有些东西必需要用钱来实现的,譬如说生活,而有些东西必需要用时间来完成的,譬如说稿子。



  我回到住所,开始赶稿,赶完稿子已是凌晨一点半,点开红雨的QQ窗口,离线发送稿件。原以为她不在,谁知一收到我的稿子,她的头像马上亮起来,对我发来一个感激涕淋的表情——哭泣,接着来了一句:你这铁石心肠的家伙,终于做了一件人事。



  对于这女人的人身攻击,我没有还以颜色,笑着回她:尽快把钱打到我帐号上。



  除了钱还有别的吗?她马上翻着白眼问。



  当然,如果你能把自己附送给我,我一并笑纳。我无耻地色笑。



  可以,不过你得告诉我地址才行。红雨一本正经。



  咳咳咳,我打出三个同样的字,有点无语。



  被我吓倒了吧,没色胆不要乱讲话,小朋友。红雨哈哈大笑。



  我真正无语了,发了表情后不再与这家伙胡扯。
 


  正准备睡去,耳边真切的传来哭泣声,似乎就在隔壁。我附耳在墙上去细听,似乎又没有了,断断续续,大约女子也怕吵醒别人,终究还是不敢大声。选择夜半哭泣,多半内心委屈之极,却又不想让他人知晓,这种女子多半隐忍而让人叹服。只是既不愿人知晓,我也只能装作不知。



  赶了半日的稿子,也累得没了好奇心,迷蒙着睡去。似乎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里有女子的声音:水笙,水笙,我等你等得这样苦!



  醒来时,窗外已是阳光普照,可能做了梦,头有些昏沉沉的感觉。但仍然记得梦里的声音,似乎熟悉却又仿佛很远。在时光深处搜索,却又无果。不再徒劳去想,只是一个梦而已。我不再理会,吃了简单的早餐,踏上公交车,开始融入这个城市的生活。


  公交车,是一个城市的缩影,从这里可以看到城市的前锋时尚和低端的落魄。乘坐公交的,偶尔也会有收入颇丰的白领,西装笔挺,衬衣雪白,电脑包上都无一褶皱。如果不幸只能站立,挨挤中会满脸不耐,然而却非常绅士的沉默。大多是收入普通的职员或者员工,穿着厂服,无论哪张脸,看上去都有相似的倦怠,看起来就有些相似了。也会有打扮得非常鲜亮的少女,那是下班后游玩的工人,多半年岁不大,一脸稚气和向往,青春且好奇的模样。那些服饰,可能只是几十元的地摊货,然而,因为青春,却穿出不一样的精彩。



  在这个城市的公交上,我看到更多的是那种身着厂服的工衣,感觉公交更象某家工厂的厂车。多半会有关于工厂的桃色新闻,八卦却也有趣。



  那日的公交车上,大家似乎都有意沉默,只有一女子对着电话咒骂:你这个不要脸的无赖,我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还想怎样?那边怎么回复,我们不知,只有女子一句接一句的骂过去:不要再来纠缠不清,无耻,卑鄙,你再来我也不会见你……



  想来,又一个不完美的爱情故事。


  这个安静的城市,仍然是一个让爱情窒息的地方。这方土壤上的爱情,要么死去,要么活来,终究是惨烈得有些浮华了。



  一整日在城市里转悠,并没能遇上值得我去撰写的东西。坐在电脑前,留下这样一句话,睡去。



  又似乎是一个很长的梦,梦里有女子用凉凉的声音唤我水笙,我不解。我不叫水笙,我叫浩海,严浩海。我是一个孤儿,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在高中时就用文字开始养活自己。没有去念大学,拿着写字赚来的稿费四处游荡。



  穿行过许多的城市,从来没有一个城市让我有归宿感。只是这一次,这一间屋子,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只是我确定自己从未曾来过。



  然而在梦里,似乎女子很确定,我就是她要找的水笙,我无意骗她,只是她对我的解释仿佛感觉很突然。目光中充满寂寞的凄凉,那份凉好似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远,脸上的笑容,淡而更显了冷清,笑着说:水笙,水笙,你居然不记得我了,我是静姝。我愕然,从未曾遇见,怎会记得。



  女子抬头看我时,如水的眸中,有深情无限。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可以让人深陷。我就那样陷进去,虽然是在梦里,可是我仍然真实感受到那份美好。我再也不否认自己不是水笙,拥她入怀。怜惜万分。



  女子靠在我怀里低低呢喃,如自语般的诉说,别离后的等待,重逢的喜悦,琐碎而温暖。说话的间隙,时时抬头看我,苍白且秀丽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欢悦,仿佛与多年前的故人重逢。



  水笙,从此我不会再放开你的手,我要你答应我不离不弃。女子握着我的手说。我唯有点头应允。



  其实她不知道,现实里的不离不弃,早已经是你不离,我便不弃。何尝有她所说的这般美好。



  只是,似乎她极易倦怠,只是一时片刻,说完这句话见我点头,便在我怀里闭目睡去,女子温软且瘦弱不堪。睡去的她仍然在嘴里唤着:水笙。看来,女子口中的水笙曾经于她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我不是水笙,然而从来没有哪一刻如此渴望自己是水笙,就是她要等的那个人。而我们只是久别重逢的一对故人,久远的一些故事,都已经淡去,此刻,彼此拥着的这份感觉。是剥离了经年守候后,最清晰的欢喜。


  我并非一个清高的男人,走过不同的城市,穿梭在灯红酒绿的都市,在酒吧或者高档的会所里,和那些所谓高层社会的女人约会、上床。然后各取所需的离开,互不相欠,互不干涉。



  也会在QQ上和不同的女人暖昧,如果有女人愿意送上门来,也会照单全收。



  男人,是不会拒绝任何一个艳遇的机会,当然更是会制造很多机会让艳遇成为真正的实质上的感官刺激。



  而此刻睡在怀里的女子,却让我有了迥然不同的感受。她的纯净,象一池碧水,映照出我的龌龊和卑劣。看着她睡去的容颜,我突然就觉出自己的肮脏,对于曾经的不羁有那么多无法言说的后悔。似乎,与她相遇,只是为了佐证自己曾经的生活有多么荒谬。



  我是在一声鸟鸣中醒来的,已经是午后的时光,但梦境完整而清晰,让我甚至分不清那是梦还是有过的曾经。然而,却清晰的记得那个叫静姝的女子,美丽、干净、冷清。



  看着房屋内简单的摆设,隔着浅绿的纱窗,照进来的阳光有些淡了。屋外的蝉声急切,让我明白,那不过是一个梦而已。我甩甩头,开始了又一天的生活。



  穿上那套西装和皮鞋,走出屋子,于街边拦了辆的士,去了这个城市最高档的娱乐会所。推开门,会所内稍显冷清。这不是最热闹的时光,然而却是艳遇指数最高的时段。只有在白天还呆在会所的女人,才是真正寂寞的女人。而我所要寻求的,正是这样的女子。



  她们有钱有时间,而我有外表有青春。我们的交易直接且迅捷,常常只是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我便会挣得自己几个月甚至更多的稿费。只是这样的交易,在每一个城市我只做一次,没有原因,只是心里的一种底线。



  其实,以我的收入,完全不必如此,只是习惯了的生活就象吸毒,每到一个新的城市,我都会去一次,就象程序,就象生活的必须。从来没有觉得不妥,因为做为一个孤儿的我,想要如何生活,只需要对自己负责,道德的约束力向来是微不足道的。



  人的习惯有时候其实就是一种瘾,戒不掉的时候,就会象毒,渗透在生命里。


我进去的时候,一眼看见坐在吧台边的那个女人,浓妆艳抹的脸上掩饰不住的傲慢,可是我一眼就看穿她伪装的空虚。果不其然,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对着这张擦着厚厚脂粉的侧脸说:美女,等人?那女人向我瞟了眼,马上转过头来,佯装清纯: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如果不是看在钱的份,我马上把那杯昂贵的酒泼到她脸上去,让她看看被洗过的容颜,是怎样被岁月摧残过的纵横交错。让她清醒,知道她的清纯就象妓女的笑容一样廉价。



  除了小姐你还算美女,还有谁算得上美女呀?我暖昧的反问。忍住想吐的冲动。



  不管什么年龄的女人,稍有姿色你夸她漂亮,都会是百试不爽的良药。这一点,是我多年来的经验。



  果然,女人很受用。小弟弟不但人帅,嘴也很甜呀,姐姐喜欢!只是笑起来,她的脸显得更恐怖了。



  我在心里暗忖:她三十五,四十,四十五还是五十?



  我知道,今天的生意只要我愿意,便已经成功了一半,鱼儿已经咬饵了,等的,只是我往回收的线了。



  水笙,水笙,你在哪里?突然,好象有声音在耳边低唤。



  静姝,我喃喃应道。那个梦里女子的脸,清晰无比。



  什么?女人凑近前来,一股浓浓的脂粉味,几乎让我窒息。



  买单!我没有理会女人,只是抬头向侍应生叫道。



  付帐的时候,听到女人在嘴里咕哝:神经病!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我没有反击,只是心里有种迫切的感觉,要迅速离开这个地方,越快越好。



  走出会所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街灯都已经亮起来,灯红酒绿象一场接一场的戏曲,在这个城市的繁华里不断上演。似乎永远也不会完结。


  静姝,那个梦里的女子。我甩甩头,第一次因为一个女人而放弃习惯,而且仅仅只是一个梦里的女子。可是这放弃如此决绝而坦然。



  顾不上吃晚餐,我只想赶回租住的小屋。泡了包方便面填饱肚子,开始坐在桌前发呆。用力的想梦里的女子。



  静姝,静姝。我独自自语,怎样也不明白怎么会如此纠缠于梦境。想得头开始疼痛的时候,开始睡去。睡得并不踏实,梦里仍旧是昨夜的女子。女子仍然在说着同样的话,说想念,说别离,说等待。说着说着就倦极睡去。



  我醒来的时候,天气已经变了,开始下雨。江南的春末夏初,总是如此,缠绵在雨里,说不清是欢喜还是厌恶。而我的生活,似乎也和江南的天气一般,和一场梦境无止境的纠缠,只是内心里没有讨厌,反而期待时时在梦里。



  看着窗玻璃上的雨滴,一滴滴挣扎着落下,象离人的眼泪。我伸手摸过去,却是冰凉一片。那时,我明白,我不是水笙,我是严浩海。可是,为什么梦里的女子非说我是水笙,为什么梦里是同一个女子,象延续更仿佛是现实?



  我在网上查阅,关于这个小镇的故事,看到一段关于小镇的传说。



  坊间有女,袁氏静姝,年方二八,美丽不可方物,且德才兼备,与异族水笙相恋,因其父反对,水笙远走他乡,静姝思念成疾,郁郁而终。



  原来,真有静姝,也真有水笙。



  这世间的情爱,真的可以轮回。面对这浩瀚而浮华的尘世,那一份牵扯着前世今生的爱恋,让我自惭形秽。我不是静姝所爱的水笙,也不配做她的水笙。



  可是,我情愿就这样伴着静姝,或许只是一个梦,但愿意以一生的时间去圆满。



  从此,我驻留在这个城市,夜夜于梦里与静姝相依。



  尘世间的聚散于彼此,是个很遥远的话题,在一份清澈的情感里,我忘了时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恋尘叶子 于 2012-3-7 10:49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3-7 12:05 | 只看该作者
先提一下。
3#
发表于 2012-3-7 17:32 | 只看该作者
语言、故事都很有张力,笔法娴熟练达,字里行间又一种强有力的牵引力和感染力,散文化笔触,柔美的抒情情调,像读泰戈尔,也像读沈从文,给人以美的感受。
小说不以故事取胜,却比有故事更耐读,最大的特点在语言的精美和地道。支持先生!!
4#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0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2-3-7 12:05 发表
先提一下。

谢谢先生支持,问候!
5#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08: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暴雨迎风 于 2012-3-7 17:32 发表
语言、故事都很有张力,笔法娴熟练达,字里行间又一种强有力的牵引力和感染力,散文化笔触,柔美的抒情情调,像读泰戈尔,也像读沈从文,给人以美的感受。
小说不以故事取胜,却比有故事更耐读,最大的特点在语言的 ...

谢谢迎风斑斑的鼓励!
6#
发表于 2012-3-8 09:49 | 只看该作者
梦里世界清澈到底,世俗中人却也不失本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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