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7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玩转“年龄”何时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24 1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玩转“年龄”何时休

(2012年4月23日)


    郡县治,天下安;乡村和,政坛稳。要实现中国社会的“安稳治和”,各级选人用人确当与否是关键。选人用人管人,对于一个执政党和国家来说,是一件极为严肃至关重要的事情。从大处而言,关乎政党政权政制的兴亡成败;从小处来看,关系到民心民意的向背离弃。怎样选人、如何用人、用什么人、不用哪些人?千万不要把“年龄”作为玩转的依据,更不能作为“用”与“不用”的决定性因素。人民群众对选拔程序不透明的年轻领导干部普遍产生质疑,直接导致人民群众对组织的不信任,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事业,破坏了党和民众的鱼水关系。时下,选人用人诸多“玩转”手法让人忧虑。
   一是随意定年龄。我在大学毕业之后,担任过3年的中学教师。后来在县委宣传部门干了近5年,后来被派往乡镇工作近10年,只担任过乡镇非正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当时正是处于人生黄金时代(35-55岁)——不到40周岁。适逢换届之年,有幸参加一次全市性的组织人事任免大会。由当时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布的任免人数、职位、依据均不记得了。最后,会议由当时的市委书记作重要讲话,这位权倾一时的党魁高屋建瓴的演讲,让人震耳欲聋。但我只记得其多次强调的一句话:“这次人事调整,提拔乡科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限定在38周岁以内,超过38周岁一个也不提拔。”
    这位市委书记在全市干部大会正式宣布如此决定,即在其治理权限内年龄超过38周岁不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这是该市在共产党执政后,第一次把年龄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否决性条件,并且“一刀切”为不可逾越的重要杠杠。让该市不少干群一时无法接受,舆论一片哗然。但是,掌握组织人事大权的是一方诸侯,可以一手遮天,其辖区之内谁都是他的臣民,谁也不敢当面说一个“不”字。针对这一件事,当时有人编了一个顺口溜:年龄是个宝,学历不可少;跑要抢讨俏,立马带官帽。其时也有老干部直言不讳地质疑:不知《国家公务员法》第几条明确规定乡科级优秀干部超过38周岁不能由副科转正提拔使用?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坚持用“一刀切”的办法推行干部年轻化,不仅挫伤那些因年龄原因无法合理提拔任用的优秀干部,也易滋生他们不安于现状的浮躁情绪;而且这样切一刀也未必有利于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更为严重的是,可能直接导致用人上的一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开了这种先河,此后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二是层层减年龄。在干部工作中另一种做法就是层层减年龄,即一些地方在领导班子配备中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比如,有的地方在换届中规定,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市级不超过45岁,县级不超过40岁,乡镇不超过35岁;有的规定,干部年满40岁不再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年满35岁不再提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有的规定选拔县级后备干部,年龄限定在33岁以下;有的要求新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下,如此等等。这种做法,使一些年富力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因“年龄门槛”得不到合理使用,不仅挫伤了一大批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容易助长一些干部产生“仇官”情绪,对于各级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极为不利。
    为了防止和纠正在干部任职年龄上搞“层层递减”,首要要克服对干部年轻化存在的片面认识。在一些同志看来,推进干部年轻化就是干部越年轻越好,就是要一级比一级年轻,就是要大做年龄的文章。年轻化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总体性原则性要求。如果简单地、机械地理解这一要求,把年龄绝对化,唯年轻是取,势必出现“降格以求”的现象,也会在干部队伍中产生“年龄歧视”、“年龄门槛”和“年龄去留”等不公平问题,其消极后果不可低估。我认为,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时,更应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更不能打压中年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是我们党长期坚持和执行的干部政策,必须全面把握,不可偏废。我长期在县乡两级机关工作,深感县、乡两个层级,处在基层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面对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更需要一些年龄稍长的干部,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基层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具有较强应对及解决突发事件能力等优势。
    三是任意切年龄。2011年是县乡换届年,某市果断地实施正科级现职领导干部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全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副科级现职领导干部1961年12月31日出生的,一律退下来,改任非领导职务。据说,这样“切一刀”是根据现有科级干部职数确定的,因为此前提拔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人数超编,不这样做难以把年轻干部推上前台,只好大刀阔斧地切下一批年富力强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把一些年富力强的中年干部“切”下领导岗位,出现了某些新颖的政治术语:主任科员、副主副科员;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保留正科级等。这些创新名堂,与公务员法是否一致,我认真地做了一番比对,看是不是任意切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在这次县乡人事调整中,使用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保留正科级等提法确实与公务员法不相一致,我们姑且认为是一种大胆的组织创新。面对基层出现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在工作中需要不断输入新鲜血液,同时更加需要一些经验丰富的中年及年龄稍长干部。让这些年富力强、老成持重、阅历丰富、情况熟悉、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中年和老成的干部来破解基层工作中的各种难题,也许能够更好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减少基层上访人数和次数,这些正是各级党委政府所思所想的。
    四是比着降年龄。严格地讲,年轻干部只有达到“六力”:即学历、阅力、定力、能力、魄力和魅力的统一,才能独当一面,才能在工作中树立威信,也才能干一番事业。否则,组织上拔苗助长或者年轻人不懂得珍惜,反而贻害无穷。随着全国各地相继出现“24岁副处”、“29岁市长”、“80后副厅”等年轻干部,干部年龄问题再次成为刺激公众神经的敏感话题。因为过度强调“年轻化”,甚至把年龄当成唯一刚性的指标,这就容易在用人问题上有失偏颇,甚至出现严重的负面问题。前一阶段,媒体多次报道,当前官场出现一种怪象,各地比着降低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你50岁我就45岁,你45岁我就40岁,甚至更年轻,这样做是否把“年轻化”庸俗化了?有关专家指出,干部任用只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违背法律明文规定的公民任期制和劳动权利,年龄就不该成为干部任用和去留的决定性条件。
    人们普遍认为,年轻干部有理想、有干劲、有创新精神,这是积极的一面。但是,公众对于近期提拔重用的一些年轻干部表示质疑,矛头看似指向年纪过轻,实质却是从媒体公布的这些干部履历中,看不出他们有什么过人之处。这是当前选人用人上“玩转年龄”的必然结果,也是危及政权稳固的严重问题之一。如果只是为了与其它地方比着降年龄,或者为了用人方面的统计指标、占比例,这很容易把那些根本不符合条件的所谓年轻干部提拔上来。所以,在年轻干部提拔问题上,一定要坚持科学提拔,坚持以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否则,既不能选拔到真正优秀的政治精英,也不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根据社会发展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当前一批“70后”干部走向政坛前台是历史的必然,这是实现党的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需要。但选拔领导干部不能“唯年龄论”,更不应只凭年龄选人。过多或任意地追求干部年轻化,就会造成整个干部队伍对工作的不适应,同时导致广大群众的不信任。特别是对选拔过程不透明的年轻干部会产生质疑,直接影响到党的组织原则和用人路线的贯彻执行。
    要防止和纠正在干部任职年龄问题上搞“随意定年龄、层层减年龄、任意切年龄和比着降年龄”,关键是要正确理解、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对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要“随意加码”和“任意玩转”,更不能“层层递减”,以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续性。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不唯年龄,不拘一格,大力选拔优秀人才,真正让法定工作期间各年龄段的干部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劲头,心理上有镜靠头。要切实做到在一个领导班子中,既有年轻干部,也有比较年长的同志,真正做到老中青相结合,实现梯次配备,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要克服单纯从年龄上考虑问题的倾向,综合考虑领导班子建设的诸多因素和要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要不断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努力实现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否则,选人用人过度“玩转年龄”,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终结,蒋介石集团退居台湾的教训就是镜鉴,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燕黄天娇 于 2012-4-28 21:41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4-24 18:31 | 只看该作者
这应是杂文吧,转江天版。
3#
发表于 2012-4-24 19:14 | 只看该作者
潜规则可比红头文件被执行得彻底,普遍情况是三十五岁以前不能进入晋升轨道,基本上仕途即告结束,有些地方还会更早。
4#
发表于 2012-4-24 20:10 | 只看该作者
玩转年龄,有的是因为上头有文件要年轻化,有的是因为要提拔某人,如某人恰好35,竞争者比他高,就规定36以下的,如比他低,就规定34以上的。
5#
发表于 2012-4-25 18:50 | 只看该作者
选票才是合理合法解决干部的制度弊端的唯一途径,否则人尽其才、人人平等与干部年轻化必然冲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5-11 02:50 , Processed in 0.05708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