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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关于移动南山菊《我只为我的心》一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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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0-22 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移动南山菊《我只为我的心》一帖的公告

  鉴于南山菊会员1019日所发主帖《我只为我的心》后面跟帖多次涉及与文字本身无关的争执,甚至涉嫌他人隐私,已经突破论坛正常交流底线,虽然版主也做了劝解努力,但当事双方仍然争吵不休。
  
  为维护论坛秩序,不影响其他会员的发帖交流氛围,经与论坛管理协商,现将此帖移至回收站,也提请各位就此打住,回到正常写作、交流轨道。
  
  如果还有会员就此纠缠,将建议论坛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春夜听雨版务组

                                                         2012年10月22日
2#
发表于 2012-10-22 12:04 | 只看该作者
也希望所有会员能快乐写作,幸福生活,平心,静气,恬淡,沉静。
3#
发表于 2012-10-22 12:32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是大家的,版面也是大家的,有一个好的环境才能真正春夜听雨,快乐写作,祝好各位!
4#
发表于 2012-10-22 12:40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来这个版块,刚刚看到,大煞春夜听雨风景!
5#
发表于 2012-10-22 14: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曹国魂 于 2012-10-22 12:40 发表
好久没来这个版块,刚刚看到,大煞春夜听雨风景!


哪里是熬风景这么简单的事,简直是目不忍睹,直教人内分泌失调。
6#
发表于 2012-10-22 14:34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呢?
7#
发表于 2012-10-22 15:4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个情况?
8#
发表于 2012-10-22 22:2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

[ 本帖最后由 何义钦 于 2012-10-23 17:20 编辑 ]
9#
发表于 2012-10-23 06:5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边走边唱版主积极处理板块内跟帖中出现的人身攻击事件。这对以后每一位会员,都是可以感到安心的。

我的帖子《我只为我的心》,不存在违反论坛规定,(至于写得怎样,那是另一回事)。但是何义钦在跟帖中,对我用极其侮辱性的言辞,给我严重伤害——他这是在公开场合,实施的人身攻击,看到的文友很多,也跟帖了,跟帖中可以看到,一些文友都误以为他的说法是真的,这就是既定事实。

鉴于此,我的帖子中出现这种跟帖,他本人不想删除,也不认错,文友参与讨论,帖子回收,我可以理解。但是,我底稿没留,烦劳版主给我复制一个出来。

同时,我有权对自己遭到的严重侵害,提出自己的请求,理由如下:
何义钦在跟帖中反复多次一侮辱性言辞攻击我,而且多次提到我个人隐私,尽管不是事实,他是以非常细节化的“对话”来跟帖的,(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两个女人,我在此不追究,只就何义钦一人,)我必须提出,他该如何对他这种行为负责?
杀了人,不是把血擦干净就没事了,(何况没擦干净),总要追究责任的吧?

对您的这个决议,我昨天病了,没上,今天看到也不晚。何况后面还有这么多跟帖,——因为涉及到我本人,我陈述如上,是否妥当,请版主定夺,文友旁观。

匆忙之中,就说这些吧,不妥之处,敬请各位版主与文友海涵。
10#
发表于 2012-10-23 07:06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补充一下,鉴于何义钦在版主和文友的规劝下,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他的言行不妥,我也想息事宁人,不想过分追究。我只提出三点小小的请求:

第一,何义钦所谓我“抄袭”中财论坛南山菊的文章,此时无需多言,我就是我。请何义钦在此公开为我洗清误会。

第二,文学论坛不容许发布私人短信息,和私人对话,这也是个人隐私范畴,请何义钦处理与您有关的、出自您的一切类似帖子。

第三,何义钦在春雨版我帖子的跟帖中,对我的辱骂与攻击,对个人隐私的公然侵害,在论坛给我造成严重侵害,这已经是违法行为,您是公开对这里文友攻击我的,我只想得到一句,一声道歉。仅此而已。

谢谢。
11#
发表于 2012-10-23 09:14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来了,有纠纷了!
12#
发表于 2012-10-23 10:3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最好。

感觉清爽。
13#
发表于 2012-10-23 10:39 | 只看该作者
久没来,问好菊妹妹。
14#
发表于 2012-10-23 10:5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老师与朋友们,尽管我是受害者,但是我也为此感到无比抱歉。
请贵版块斑竹给予迁移到会员交流吧。
15#
发表于 2012-10-23 11:44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上午乐队排练才回来。鉴于南山菊女士直喊冤枉,我作为一个长者也担不起欺负他人的罪名。为了论坛不燃战火,建议版主恢复南山菊女士的事发帖《我只为我的心》,并移动到合适的版区,请论坛管理员老师和版主老师以及文友们自己去明断是非。我接受版主和文友们的意见,不愿意与南山菊女士争论下去了,还论坛以安静。只要南山菊女士不再主动挑衅我,我绝不会搭理她,也不会提及我质疑山东五莲县王文娟抄袭剽窃事件和她丰富多彩的个人生活。保证。

[ 本帖最后由 何义钦 于 2012-10-23 17: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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