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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霸王硬上弓”侵犯老婆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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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8 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对夫妻口头上订了一个“性爱协议”:15天过一次性生活。可没到约定时间,丈夫要“霸王硬上弓”,愤怒的老婆随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丈夫侵犯“性爱协议”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敢于维护自己性权利的做法值得称道。

  在一些家庭,由于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丈夫以大男子主义自居,使老婆一直处于家庭生活的弱势和被动的地位,认为女人就是伺候男人的。受这种思想的惯性推理,在对待性生活上,丈夫完全拥有自主权和主动权,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完全不考虑老婆的性感受。更有甚者,因生活琐事和老婆闹矛盾,将不良的情绪带进性生活中,用性生活来惩罚和虐待老婆。这些做法,都侵犯了老婆的性权利。

  作为夫妻双方来说,彼此都拥有受尊重的权利。虽然说性生活是夫妻感情的润滑剂,和谐的性生活有利于促进夫妻的感情,但是性生活不是促进夫妻感情的惟一要素,如果老婆不愿意而“霸王硬上弓”,就是对于老婆的性侵犯,就是对老婆的不尊重。在对待性生活上,老婆有权利选择自己能够接受的频度。

  在现实的家庭生活中,女性一直处在性爱的被动地位,在一般的女性看来,性爱是很私人化的事情,难以给别人和公众表白,一致于不管受了多大的委屈和不公,永远埋在自己内心深处。而大胆对不适合自己的性爱说“不”,正是女性现代性意识的觉醒,是维护自己合法性权益的理智举动。

  虽然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于保护妇女合法的性权益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但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就包括了保护妇女合法的性权益,所以在老婆不愿意的情况下而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也是违法行为。同时,为了更体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人性化,现行的法规应该考虑补充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

  对于丈夫来说,尊重老婆的性爱权利和选择,是践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从我做起所应该首先做到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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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0 16:21 | 只看该作者
女人为爱~~~
男人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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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0 17:56 | 只看该作者

霸王硬上弓

性感的题目:)
4#
发表于 2004-6-20 21:27 | 只看该作者
视角独特,标题独特。

不错的时评,好!

精华!
5#
发表于 2004-6-20 22:36 | 只看该作者
爱与性是难舍难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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