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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评“人”(1)——男人、女人、人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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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1 0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引言:评天评地说古道今指东论西好象是一大快事,若非如此,怎可见处处充斥言论种种?若非如此,怎可见众众评说家唾沫横飞,评得人涕泪四溅笑口常开或是甘拜下风?余也心痒痒之,也学它几招评功,且率先以“人”开刀。
                 
  话刚至此,顿觉此题目奇大,不得不惭愧圈其范围,只评一二。先从性别评起,此为:
              

   评“人”(1)——男人、女人、人妖、人


  男人、女人,在人字前面加上性别标志之后就注定是不完美的。因为既然将人分为了A类与B类,那么其类别之间的差异导致了特性之间的差异。也即A类所具有的特性B类没有,B类所具有的特性A类没有。
                 
  因此,男人、女人一定都不完美。他们必须通过互补来达到完美,所以他们成立家庭,组合成一个团体,阴阳互补,刚柔相济,联袂处理生活中遇到的事,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一男一女可为婚姻、爱情、朋友或同事。他们关系越融洽,性格上越互补,其产生的合力越大,足以应付很多大难题。
                 
  而人妖是一个令人啧舌的“妖”物。人本是众生灵之首,在人后加“妖”字,应该是人上之人了?就外形而言,人妖经过了艺术塑造,成为一个理想的形象。有一著名的人妖艺术表演节目:一人妖款款出场,左侧面向观众,为一绅士,以男声演唱,唱罢一曲,旋转半周,右侧面向观众,已换为一淑女,以女声演唱,唱罢再转身,竟是一人妖“一人独饰男女角”。使人叹服其艺术节目的创造力。此节目展示的内涵有一点:人妖经艺术造型与训练以后,已然具备了男人与女人的优点。将二者优点同时集于一体,岂能不为人中之妖?
                 
  尽管人妖具有极美的外形,他们的性别却因此而变得中性。这于严格分类的人来说,似乎至今还没有什么表格可供选择性别,如:A男;B女;C中。倒是,在网络上,可更改为无性别,既不选A也不选B,此为神秘人士。
                 
  人妖的地位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低下的,尽管他们带来的艺术给人们很大的享受,可以颀赏到真正美丽绝伦的艺术造型人与别样的艺术表演,然而人们多半还是不同情他们。尽管他们很多为生活所迫选择成为人妖,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被持传统观念的人们鄙视。人妖的存在是对艺术的贡献,但这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人的一种摧残。
                 
  而最后一点,关于人。这里是指真正的人,已经上升到理想的境界。真正的人应该是完美的人。主要指内在的完美,人格的完美。同时具有男性的刚强,也具有女性的阴柔。能够独立面对生活,迎接各种挑战。无论是一个单独的男性个体,还是一个单独的女性个体,在没有所谓的另一半时,也能够有很良好的心态去独立生活,且具有完美的人格力量,屹立成一个大写的“人”。
                 
  当一个人已经足够完美的时候,他(她)已经够完美了,而不必再去追求互补。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全集,这个集合包含了所有人类的优良特性,没有缺点。所有完美的人都没有缺点,都是全集,也就是说全集之间不再有互补,他们的交集是全集。
                 
  男人与女人一直追求的就是想成为“人”,要么双方结合成一个“人”,要么单方自个儿修炼成“人”,而人妖,追求的也是“人”。但他们很大程度上只是在外形与艺术上追求着理想的完美,从完整的人体性别上来说,基本上是失去了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机会了。
                 
  所以总的来说,大家要成为“人”可真难。又可以说大家都是人,或大家都不是。当然,结尾应该这样写:无论男人、女人、人妖、人怎么分类,大家都是人。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04:02 | 只看该作者
自己先顶一个。辛苦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04:20 | 只看该作者
赫赫,人之复杂,又岂是一个字了得?
自己胡评乱侃
大家多多指教
在此谢过
4#
发表于 2004-6-21 06:1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道理。这题目果然很大,对人的诠释岂是这么几类了得?呵呵,学习。
5#
发表于 2004-6-21 10:12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评论,但建议把标题改改,这样就给自己留有空间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10: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木姜 发表
有些道理。这题目果然很大,对人的诠释岂是这么几类了得?呵呵,学习。


赫赫,谢了
谢阅读与留言
偶想抽出时间慢慢来评
也磨磨刀
多多指点
7#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10: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不错的评论,但建议把标题改改,这样就给自己留有空间了。:)


冷眼看,赫赫
谢了
谢阅读与留言
汝之所言极是
问您顺便帮我改改外面的标题

就改为: 评"人" (1)-----------男人、女人、人妖、人


谢了,偶打算抽时间慢慢来练习一下评论方法。
请多指点。
8#
发表于 2004-6-21 10:26 | 只看该作者
呵~`改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10:2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呵~`改了。


谢版主热心协助!
10#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10:28 | 只看该作者
偶在写文章的时候尽量采用了精简手法。不引经论典,不过多举例,不反复说明。每个观点均是直接阐明。

请大家多多指教。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17:02 | 只看该作者
唉!后面还有之二之三呢
12#
发表于 2004-6-21 17:25 | 只看该作者
为了看之二之三,精华鼓励则个。呵~~
13#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17:33 | 只看该作者
赫赫,正是,偶努力写二三送江版上以杂文学习篇贺礼
谢打头的宝石亮闪闪
14#
发表于 2004-6-21 19:2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微风找了个好大的课题!
15#
 楼主| 发表于 2004-6-21 20: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楼文章 发表
呵呵,微风找了个好大的课题!


赫赫,是啊,大,偶不得不慢慢接着写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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