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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杀无赦 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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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6-1 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连串的校园性侵案件令人发指。
  
  对于受到伤害的儿童,我们没有必要把这些事情搬出来再次重述一遍,因为只要是稍微留意一下电视与网络的人都知道最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五月初的时候,在一个朋友的文字里看到了类似的介绍与分析,我尚且不愿说话,因为我觉得事件的出发者是我极其不齿的,我觉得为他们浪费我的心力不值!我的答复只有四个字——一帮畜生。
  
  我干嘛和畜生较劲呢?
  
  然而,当畜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愈发忍不住了,面对畜生躲避不是方法,迎头打击才是正途。
  
  从海南到安徽,从校长到老师,从十四岁到幼儿,地域之大,年龄之小无法不让人震惊!
  
  种种迹象表明,这已经不是偶然与特例,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个别人的变态和道德的滑坡,这甚至可以被定性为一个社会现象,这完完全全是一个法律范畴的事情。
  
  尽管有人说,我们有一千万的教师队伍,不就出了几个事情吗?
  
  错!你有一亿教师,落在哪个孩子的头上都是百分之百,你毁灭的一个孩子完整的人生和她背后的家庭。不要拿比例说事,比例是最能软化罪恶的,要不落在你头上试试!
  
  况且,公布出来的永远只能是冰山的一角,所以即便用比例来计算的话,那个比例还小吗?
  
  20天8起,几天就能摊到一起?
  
  从校外的闲散人员进校砍杀学生到校园内的侵害事件;从不着调的流氓和闲汉到衣冠楚楚的老师校长,我们的家长真的很恐慌了,究竟该怎么办?还有一个好地吗?还有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吗?
  
  我也觉得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啦?
  
  我是一个教书的,但他们不是我的同行!我从不与畜生同行!
  
  可是,我的义气有用吗?他们是事实上的老师,他们的视野里有的是学生,保不齐某一天他们依然会举着我们同行的招牌继续从恶。狼总是会找个羊皮来批的,孩子知道有个狼外婆,未必能认得真正的狼外婆,因为他们会认为狼外婆只是一个童话和一个传说而已,是不可能出现在生活当中的。
  
  这是这类事件的最基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小孩的防范意识几乎没有,小孩一出世接受的教育就是老师和自己的父母一样,对老师要言听计从,老师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只讲奉献,不计索取等等。
  
  老师怎么可能和父母一样?老师是一项工作的代名词,父母是血脉的渗透与融合,两者一样吗?有必要一样吗?
  
  我们一代又一代不厌其烦地造神,造各种各样的神:伟大的君主、威猛的将军、造反的头头、节烈的妇女等等。老师被造的最多,从孔老夫子开始,就端坐在正堂之上,顺延了几千年,使得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一方面心安理得接受着安贫乐道,另一方面却也产生自己在精神层面上高高在上的幻觉。绝大多数从业者会珍惜这种虚幻的荣誉反倒更加克己复礼了,此为贤者;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会利用这种优势来为非作歹,从古至今未绝,此为败类;自然包括最近的这几个人面兽心的东西。
  
  到了今天,我们应该要讲清楚,教师只是一个职业,他是通过自己劳动获取合理的报酬而已。没有这个教师,就会有另一个教师;同样的道理,没有这个学生,他就会教另外的学生,学生获得知识,教师获得财富,是一种契约关系。能这样理解的话,反倒释然了,教师没有必要背负着八竿子打不着的精神枷锁,学生也没有必要盲从于教师,双方完全是平等的。以这样的视角来审视师生关系,很多问题就会呈现出不一样的情况。
  
  比如,学生可以而且应该学会对老师说:不!
  
  把老师的架子放下来,老师就是常人,就可以昂首挺胸地告诉家长咱不可能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材。既然学生有差异,教学的结果也就不同,没有必要成天嚷嚷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在纸上画个饼子去勾引学生家长的口水,老师也应该坦然接受有时教不好的情形,部分学生教不好咱不觉得理亏!把自己的事情做出来就行了。而在学生眼里,教师就是隔壁的王叔或者是李婶,只不过多了一些知识而已。那么王叔有可能是好人,李婶也有可能是坏人,面对好人我们自然欢迎,而遇到了坏人,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说不呢?
  
  这类事情发生并猖獗的根本原因就是那帮人抓住了学生乃至家长防范意识薄弱的这么个特点而胆大妄为的。我们的家长应该清醒,不要放松对任何人的警惕,要警觉稍有差池的行为举止,方可防患于未然。
  
  其次,这种犯罪的本质是龌龊对弱小的欺凌,教师从校园下手并非仅仅就是就近,而是抓住了受害人以及家长的心理。孩子未成年,本身就不懂,再加上害怕,所以一般选择不说,另外即便是家长知道了,总是会想到孩子今后的影响也会选择隐忍。这样的做法在咱们国家土壤是非常肥沃的,结果女方往往会吃哑巴亏,纵容了罪犯的继续作恶。而贞操观念则又像一个毒瘤繁衍在我们的血液当中辅助了罪犯的作恶,你想通过语言来改变多少可能性是不大的。必须要尊重国情,保护好受害方的隐私,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隐私,工作更加人性化,达到牺牲最少,一刀致命!
  
  要知道,这些事件多发地点又是偏远的乡村居多。那里原本天高皇帝远,没有多少人会过问这些事情,再加上教师少、学生少,留守儿童居多,家长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等等因素,使得对小孩的管理空间漏洞太大,是犯罪的温床所在,的确需要引起家长和全社会的警觉。我们不能让这些偏远的孩子处处吃亏的,人家受的教育原本都是相对较弱的,承担的风险却最大,莫非让他们自幼就相信宿命?
  
  我不是帮别人说话,我忽然觉得这帮带着教育工作者帽子的所谓老师校长还真不如那些贪官恶棍。人家找情人,包小三,爬墙头虽说也是犯罪,可也算是敢作敢当,大不了落个贪财好色的名声。你一个当老师的,你这叫什么事情,非“龌龊、肮脏”还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人们会想到变态,我从不认可,一个两个算是变态,多了就是常态。就是先盘算好了,看重了犯罪成本低、取证难、原告不愿作证、法律界定模糊等因素致使侥幸的空间大的因素而后肆意妄为的。这世上美女多的是,做皮肉生意的也有,为什么偏偏把魔爪伸向弱小的孩子?
  
  没有那个胆儿!记得一个女作家自己回忆亲身经历的段子,她颇有几分姿色,夹着一个书稿找一个老编辑,编辑色迷迷的动手动脚,那个作家非常不齿,索性豁出去了,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脱了,结果把那老头吓傻了,颤巍巍地说他只想摘果子而已,换来一个巴掌!
  
  打得好!就该揍那些冒充斯文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文痞流氓。
  
  这个老编辑是升级版的猥亵幼女的教师校长!他的没有得逞是因为遇到了反抗,胆小的秉性完全显现。
  
  因此,对付这帮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严惩,让有此恶念的人不寒而栗而摈弃恶念。
  
  严惩到什么程度?
  
  我参与过司法审判,我原先倾向于废除死刑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五花八门的罪恶面前,不用重典应该是不行的。我不是诋毁我们的民族特征,但是我们的民族性格里面赎罪意识的确较少,犯过罪之后真正忏悔的并不多,反倒始终认为自己几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居多。所以,现在的行情,有人说,蹲了几年牢相当于读了几年书,工作都好找的很。坐牢倒是可以耀武扬威的了,岂不是令人啼笑皆非!
  
  不说罪犯,就是常人我们真正反思自己的人都是很少的,很习惯地找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就像那句台词“这事不赖我!”,成为一种本能反应。
  
  你还能指望有多少人能真正地悔改,恐怕是电影、电视剧上演的要多一些。
  
  所以,对付那些魔鬼,当前的做法只有六个字:“杀无赦、斩立决!”
  
  以后怎么办?
  
  还是从教育入手。我们的教育从来都是看轻个体的,孩子从小就渗透家国观念而忽视个体意识。家国观念自然要讲,但是自尊自爱更不能放弃。问题是你说家国大业他幼时未必懂,相反讲如何坚持自我,保护自我他倒是很能明白。我们知道幼时的教育如果他们能接受的话,那么效果是最明显的,会影响指导他的一生,那么我们何不给他们多来一些实用的呢?
  
  最近网上疯传“英国儿童的十大宣言”,主要的是讲小孩要注意对自己的保护,在生命面前,可以选择非常手段,真正地懂得生命大于一切。具体来说,很简单明了,罗列一下:
  
  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6、不与陌生人说话;
  
  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10、坏人可以骗。
  
  如果每个学生都知道这点的话,这些案件还会如此大面积地发生吗?
  
  听说,最近各地反思的结果是要加强师德的建设,看起来肯定对,可是不完整,一来目前尚有不少偏远地方的从业者没有教师资格证,谈不上是教师;二来这不是师德问题,这是犯罪,应有法律来制裁,三来以为通过这种方式来教育约束广大老师动机是好的,可是我们的国情会使得这项工作最后多半又停留在几趟检查和一堆材料之上,未必能落实。
  
  还有一个原因,这样做同时会让很多无辜者感到不适应。
  
  可那也没办法,谁叫这么个圈子里出了这些败类呢?这殃及池鱼的倒霉事我们就认了吧!
  
  也是,摊上这些个事,咱们教书的真的感到蒙羞。我曾经固执地以为男老师不可以单独辅导女学生是不对的,是对教师的不够信任和尊重,辅导原本就分为集体辅导和单独辅导,应该与性别无关。可这么一来,我都后怕,看来是不能单独辅导!
  
  赵丽蓉前辈在小品中夸张地说:“黑啊!真黑!”,但从这些案例来说不是吗?
  
  当务之急是先除之而后快,再作长远计议,彻底肃清毒瘤,如林则徐戒烟般“弱鸦片一日未决,本大臣一日不回!”,坚持到底!
  
  总得让让孩子在校园内安全吧!
  
  总得让咱这当老师的不至于经常迎接狐疑的目光吧!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3-6-7 20:36 编辑 ]
2#
发表于 2013-6-1 23:34 | 只看该作者
妖魔横猖,既要有观音,更要有阎王!
3#
发表于 2013-6-1 23:3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你是——老——师——啊?!
(声音上扬,眼神狐疑。再补一句:不能怪我的不对劲)
4#
发表于 2013-6-1 23: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孔的倡议,确实令人愤恨
如果我们要杀的对象只是影子,怎么办?
5#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09: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简然 于 2013-6-1 23:36 发表
原来你是——老——师——啊?!
(声音上扬,眼神狐疑。再补一句:不能怪我的不对劲)

是的,我是老师,是一个不背道德包袱,没有精神负担,以服务学生换取报酬的普通从业者。因为学生的存在而养活了自己,所以我得尊重他们——尽管他们可能还小。
同时,我还是一个家长,在这个问题上我更多的是站在家长的角度上来看的。如果谁侵犯我儿子的话,我会撕了他,不管他是贴着什么标签。
问候!
6#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09: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3-6-1 23:45 发表
支持一孔的倡议,确实令人愤恨
如果我们要杀的对象只是影子,怎么办?


在这个问题上,我知道我的言论有些过激,不似之前理性。解决问题总是应该以公序良俗来入手的,更应该是以法律作为支撑的。但是,我的激烈只是想提醒一下更多家长的注意。
非常问题需要非常声音,招来口水无妨!
7#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09:55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种声音,总是说什么教师压力大,待遇低怎样怎样。我不觉得一点道理没有,但是如果这些可以作为借口乃至减刑的依据的话,那么还有什么罪恶找不到托辞呢?只能用两个字——扯淡!
一码归一码!
8#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09:56 | 只看该作者
看好自己的孩子!要让孩子相信世上最爱,首推父母!让他们有什么事都愿意和父母说,这是保护孩子的第一条。
9#
发表于 2013-6-2 10:21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学生对老师说“不”那是真难,尤其是小学生。要一个对老师言听计从的孩子警惕怀疑老师,是社会的进步,也是一种悲哀。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0: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3-6-2 10:21 发表
在中国,学生对老师说“不”那是真难,尤其是小学生。要一个对老师言听计从的孩子警惕怀疑老师,是社会的进步,也是一种悲哀。

这也是个性成长的一个必要步骤,孩子总归要长大的,要独立的,要形成自己的自主判断的,所以我觉得谈不上悲哀,您看呢?问候陀螺!
11#
发表于 2013-6-2 10:50 | 只看该作者
有的教师,禽兽不如,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靓丽人生 于 2013-6-2 10:50 发表
有的教师,禽兽不如,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真要是盗或者倡都还次点,就是不能对弱孩子啊,问好!
13#
发表于 2013-6-2 1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孔 于 2013-6-2 10:34 发表

这也是个性成长的一个必要步骤,孩子总归要长大的,要独立的,要形成自己的自主判断的,所以我觉得谈不上悲哀,您看呢?问候陀螺!

我想说的是活生生的例子逼着孩子学会警惕和避免来自教师的伤害,是一种悲哀。
1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3-6-2 10:59 发表

我想说的是活生生的例子逼着孩子学会警惕和避免来自教师的伤害,是一种悲哀。

就事论事来说是这样的!
15#
发表于 2013-6-2 12:59 | 只看该作者
如此痛快的写作,看出来了,一家的族人已经义愤填膺了。

很全面的论述,症结和办法,不事一般的时评只论及皮毛,这很难能可贵。一孔的文章有广度!我读过,想到一种极刑:最好凌迟这些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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