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新韵)
半生牢狱诉心酸,“保证死刑”如戏言。
读史千秋三五案,而今多少窦娥冤!
2010年5月9日,因“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十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此案为一起错案。 赵作海回忆称,刚开始用小棍敲打头部,然后喝药水,喝了药水发晕、困了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在我头上放鞭炮,打到最后,扛不住就认了。 2001年8月2日夜,河南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一13岁女孩在村北河堤遇害,同村村民李怀亮因当晚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经过而成嫌疑对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批捕。此后数年间,该案历经七审三判,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04年5月,平顶山中院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害人家属上访,与其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该案也因此被称“死刑保证书案”。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被关押了12年的李怀亮当庭释放。 继“赵作海案”后,河南省三级法院汲取教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100起案件依法审理,依法宣告116名被告人无罪。
[ 本帖最后由 grlgl0 于 2013-6-7 15:4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