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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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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杀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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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夏冰 于 2013-10-18 17:11 发表
这些叙述,有着影像般的质地。
我起笔写了关于杀生的文的部分,可惜还没写完,柳老师倒捷足先登了。
很抱歉,因为琐事,现在才能给朋友们回复。

拙文就当抛砖引玉,希望能看到夏版的杀生
1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3-10-18 17:24 发表
我小时候就不喜欢看杀生的过程,不是善良,而是天生胆小。看了这篇文章我就想:做个女人还是好,至少没人叫我去帮忙杀猪、杀鸡,这种机会历来是留给男孩或者男人们的。我现在想象柳藏提着杀猪刀的样子肯定很滑稽,身 ...
我现在回想起自己当年也是很滑稽,你想吧,我念初一时身高才一米36,钎刀长约一尺,也就是说,我当年伸直手,也没有刀那么长,却要杀那只猪!
18#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时光安然 于 2013-10-18 18:55 发表
巧的是看这章字之前,刚看完一个女网友作者写的杀鸡,与禅道有关,读来唏嘘。当然她那只鸡是有寓意的,我看那样的场景总是联想到一个被生活现实活生生剔除的人,随后再找来吧。
我没看你的链接,但我能猜想那位网友写的肯定是感叹,鸡的宿命和人的宿生,由此心生怜悯或悲叹。鸡在人手,引颈待刀,引申为人,便是大悲痛了。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水 于 2013-10-18 19:39 发表
阿弥陀佛。你竟然杀小兔子,你竟然杀小兔子。
我不杀谁杀?他杀与我杀有何区别?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孔 于 2013-10-18 21:53 发表
不能再杀了,不过你不杀,别人也得杀!
一来一去,一生一死,往而复返,人生大道。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兴文 于 2013-10-18 23:15 发表
对待生命的态度这个话题,太敏感了,也太繁杂了,关键是让人的灵魂太容易震颤了,不说也罢……
李版的纠结的省略号……谢谢来读
2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郑百顺 于 2013-10-19 00:42 发表
又读大作,赞叹
问好百顺兄。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3-10-19 10:15 发表
杀生很可怕,比小人暗算君子更可怕,生命道行
比小人暗算君子更可怕?奇哥高见,原闻其详。
2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3-10-19 16:03 发表
你这篇字,我看了好几遍,楞是没看完。 胆小如鼠,是不是很丢脸?
记得小时候家里杀年猪,我蒙着头躲在被窝里,说什么也不肯出来。还有一回,家里杀的猪是我曾经放过的,居然在被窝里嚎啕大哭。
有点可怜阳台上的 ...

之所以血淋淋的细节描述,就是想以非常态的视观效果,来反思自己。正如我打油《杀鸡赋》

杀了一只鸡,勾起满腔愁。

生灵何所忍,君子远庖厨。

饕餮食中客,诚曰造浮屠。

你我都不杀,拿什么下锅?


往常我们在进食时大快朵颐,味蕾应该是很少让我们想起这些不愉快的过程,而只有亲身经历了,你才会深深感觉它的真实存在,血腥的存在,堂而皇之的存在。

这篇文字,我隐去了许多心灵的道白。

矛盾的存在,就是人世间烟火的所在。矛盾的碰撞,也是我们存活的最好证明。不论承认与否,事实是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割断一段情缘,舍却一番情谊,拂尽案几虫蠹,挑去半截烛芯,均是“杀生”的影像。

唯有记取六祖禅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杀生为自在观心,则世事了然。


[ 本帖最后由 柳藏 于 2013-10-21 08:54 编辑 ]
2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3-10-19 20:14 发表
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让生命终止,来自莫名疆界的气场在无声监视你,压迫你,让内心的“善”不安颤抖,甚至陷入深深的矛盾中。只是生活的需求不会让人停止杀生,就象阳台上剩下的两只鸡,它们都终将经历今天的过 ...
谢谢楼兰来读,问好。
2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石上柳 于 2013-10-20 08:09 发表
问候柳藏,老实说,我不喜欢有人以杀生为乐为喜,尽管人杀鸡鸭猪狗已成常态,但是当我看到关于杀生细节的描写时,我心里不舒服。
诚哉斯言,石兄善心淳厚。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08: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3-10-20 10:43 发表
昨天上午和我儿子看乌干达一位拳王(名字一时想不起来)回忆小时候被绑架进入军队后为了生存被迫杀人时的痛苦和忏悔,拿到去美国参赛的签证后进入美国一家拳击俱乐部,最后成为世界冠军的故事。拳王多年后想念祖国, ...
你能改变自己,却难以改变世界。
28#
发表于 2013-10-22 14: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柳藏 于 2013-10-21 08:51 发表

之所以血淋淋的细节描述,就是想以非常态的视观效果,来反思自己。正如我打油《杀鸡赋》

杀了一只鸡,勾起满腔愁。

生灵何所忍,君子远庖厨。

饕餮食中客,诚曰造浮屠。

你我都不杀,拿什么下锅?

...
找了我11年回老家回来后写的一段小文字,帖来如下。

  这只鸡死的时候,天大概还没有亮,我还在睡梦里。早晨起来刷牙,满嘴牙膏花花的时候,猛然憋见它被撸光了羽毛躺在院子右边自来水管旁边的洗衣机盖上。她的肚子被剖开了,根根细细的肋骨仿佛刚刚打了败仗的士兵一样列着队。殷红的血迹从脖子上淌下来。无疑,娘是从脖子上下刀的,揪住它的头,往后一拧,用锋利的菜刀在软软的脖子上一刀下去,切断了动脉,血汩汩的冒出来,直到滴答干净,开始鸡或许还会不甘心的挣扎,血流尽之后,鸡也为了人类的口福,不甘不愿的做了牺牲。
  娘正在对它的五脏六腑做最后的清理。肠子,鸡胗,鸡心,放在一个冒着热气的大水盆里。在鸡被剖开的肚腹里,大大小小塞满黄色软软的圆蛋。娘看我在看,有点心疼地说:捉错了。以为它没蛋。
  昨天晚上娘说要杀鸡。我说:不要杀了吧,不吃了。在此之前的两天,已经有一只鸡死于母亲利索的手起刀落。我依旧在睡梦里,等我起床,娘已经将喷香的鸡肉,焖在了锅里。
  我不是素食主义者。娘做的鸡肉,一向被我和妹妹视为上品佳肴。一只鸡,妹妹、我、还有妞妞,只需几十分钟的就能连锅端掉,剩点汤,留着下点面条,溜缝。娘养了几十只鸡,平时下点蛋,专门给妞妞留着。妞妞有一阵子,专吃鸡蛋,一天要吃七八个,好在娘养的鸡多。等我们回家,娘就恨不能于我们在家的日子里,把她养的鸡都杀了,让我们全吃掉。如果不是我们拦了又拦,娘非以每天一只的速度,来让她的鸡成为我们的肚中美食。
  鸡们大概是最不喜欢过节的。也是唯一极其不喜欢我们回去的。老屋会想念我们,可鸡肯定巴不得我们不回去,过节我们就会回去,回去,它们就会危在旦夕,性命难保。娘通常都是黑灯瞎火把手伸进鸡笼里,随便抓一个,拿起来就杀。我和妹妹偶尔会跟娘说:别杀了,不吃了。娘说:不杀留着干啥,你们不吃谁吃。鸡喂了就是等着你们回来吃的。其实娘在我们不归的日子里,她是一只也舍不得杀的。她心疼她的鸡。而在儿女们的口福面前,她可以放弃她内心自我的所有。娘的用心,我们自然体会得深刻。平日里,难得回家,好不容易回去一趟,顶多呆个十来天,娘恨不得在我们居家的几日,倾其所有。她养的猪、鸡、鸭子,她种的菜。她的温慈。
  我了解娘的心,所以,吃起鸡来也心安理得。可今天早晨,真真切切地看见了洗衣机盖上的这只被拔毛剖腹的鸡,而且,还正孕育她简接的下一代,还是觉得,如鲠在喉。被什么东西,心脏被什么东西钝钝地戳了一下。
  这只鸡还只几月大,昨天,这只鸡还和别的鸡一起,在菜园子里晒暖暖。还跟另外一只小公鸡热恋。她一定想不到,一夜之后,会成为人类的盘中餐。她的生命,会在瞬间,堕入粪土。
  我不知道鸡有没有情感记忆,那只小公鸡会不会想念她。最好没有。否则,活着的,会比死去的更疼。
  鸡的命,是由人决定的。可人的命,由啥决定?比如五婶,就是在一个清晨,不明不白的死了,头天晚上,她还蹲在六伯娘家的火坑边,扯着嗓子和六佰娘争论去年发生在邻村的那场火灾到底是人为还是天灾。第二天,突然没再起来。村子里有人议论说:是她那个不孝子干的,为了抢她老娘陪嫁过来的那只金手镯还赌债。
  五婶其实是个苦命的人,三十多岁时。五叔就死于肝癌。五婶本有一子一女,女儿婚后,因和婆婆不和,在一次吵完架后,一瓶农药,抛下一双小儿女,撒手人寰。剩下个小儿子,自小没爹管教不让五婶省心,逃学、旷课、打架。样样少不了他。后来干脆不读书了,拿着五婶东拼西凑的学费跟人跑到广州打工,五婶也就认了:打工就打工,村里打工的人多着呢,有在外打工的,不到几年,还在乡下盖了大瓦房。没成想,小儿子工不好好打,倒学会了赌博,在外欠了不少债,年关逼得紧,跑回来躲风头。谁料五婶没多久莫名其妙就死了。五婶的手上,有一个金手镯,那是她的棺材本儿,原想要儿子孝顺,留着给儿媳妇。五婶死后,她的儿子也不见了,五婶娘家也没啥人,五十多岁的人了,死了就死了,也没谁想着报案。村里人帮着草草下了葬。后来听平常总和五婶一起唠白话给她洗澡入殓的三阿婆说五婶手上的金手镯没了。
  没人在意这条命。人嘛,总要死的。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也只是私下议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那个人是五婶的命根。
  不知道五婶在九泉之下会作何感想,是否对她的命还不值一个金镯子而心生恨意。
  下一个故事,是听来的。听是听,但千真万确。因为发生车祸的其中一个车主的姐姐,跟我熟悉。
  这个城市,地处大西北,沙漠气候,冷也是夹杂着风沙的干冷,很少下雪。却在春头下了一场大雪。下得不早不晚,从半夜到凌晨。下雪之前,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道的某处,刚刚发生一起车祸。大货车和一小轿车。据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表明是大货车追尾。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在半夜十一点多,救护车和交警大队的人两小时以后才到,大货车车主一条腿被挤得齐根断掉,失血过多已死在驾驶室。小轿车车主安然无恙。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就下起了雪,很大的雪,两小时之后交警大队的人赶过去时已无从辩证事故县城的车祸痕迹。不知道事故的认定结论是如何出来的:主要责任在于大货车司机,小轿车只需做适当赔付。
  货车司机已经死了。那场雪将一切可以证明真相的痕迹掩盖得踪迹全无。“他的尸体在停尸间两天还软软的,”他在这个城市唯一的至亲姐姐边哭边说。民间有种说法,人死后如果身体没变僵硬,是含了冤屈未能伸张的。
  生命在城市暗藏的诸多规则面前,跟一只鸡,没什么两样。
  那场雪下得蹊跷也停得蹊跷,不知道是否是对这个世界的一种告知。

[ 本帖最后由 冷晰子 于 2013-10-22 14:12 编辑 ]
2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2 22: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3-10-22 14:10 发表
找了我11年回老家回来后写的一段小文字,帖来如下。

  这只鸡死的时候,天大概还没有亮,我还在睡梦里。早晨起来刷牙,满嘴牙膏花花的时候,猛然憋见它被撸光了羽毛躺在院子右边自来水管旁边的洗衣机盖上。她的 ...
文字之作用,便是放大或缩小,拉近或者放远。
所以,人与鸡相似,人与蝼蚁也仿佛。
胸怀自然之人,则可以感觉和领悟更多。
30#
发表于 2013-10-23 21:40 | 只看该作者

杀人与吃人

恐慌、内疚纠结缠杂的一个夜。
  看到了(确切说是听到了)杀人,之后是,炒人肉,吃人肉。不慌不忙中进行的这一切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是一个邋遢之极的流浪汉做的事情。但是,不得不说,众人,默许并纵容了这件事情的发生。到后来,简直就是参与了。他是主犯,众人是同谋。包括自己。
  是在院子里。那个家伙说笑着走来。大家对他的出现不惊不乍,置若罔闻。如同面对一个每天来上班的同事。他说:“啊呀,长时间没吃肉啦,该弄点肉吃才好哩。”人们大都没理他。有的人瞄瞄他,笑:“想吃肉?那还不简单!”说完朝他挤眼睛,话里明显有些意味。
  他也笑:“是啊是啊,简单,简单得很哩。呵呵呵呵……”
  大家没理他,只是聊天。关于世界杯。
  过会儿,他又说:“你们信不信,我要吃老五。”
  当他甩出这句话的时候,众人哈哈大笑。
  他气咻咻:“哼哼,你们还不信,不信——”
  事情便在这种轻松的打趣中拉开了帏幕。
  老五是另外一个流浪汉,一个瘦小的老头,比他还傻,总涎着脸皮跟人笑,让人恐怖让人烦的笑。流浪汉吃流浪汉?有些意思。不过那是聊斋里的故事吧?呵呵,大家只顾聊天,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然后就发生了那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老五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不知道。到发现不对劲儿的时候,老五已经被他一刀毙命。他已经缓缓地往下剔割肉块儿了。
  我恰好是背对着他们。听到有人惊呼,扭头瞅了一眼,赶紧再扭回头来,心扑通扑通跳。能够听到刀和肉骨发生亲密接触时候的微妙声响。那是一把杀猪宰羊用的刀,狭长,稍弯,有着锋利的刃,在太阳底下明晃晃的,打眼。那个时候,聊天戛然而止,人人默不做声。没有人有进一步的举动。都泥塑木雕般,或者,集体注射了麻醉药。冷然,漠然。空气里流动着一种令人窒息的物体。
  随后这家伙笑嘻嘻地端着那堆散发着腥气的东西走向厨房,随后便满院子里飘散着那种暧昧的味道了。
  接下来便是吃。不可思议的是集体参与了这一活动。不可思议的是连自己也没有例外。不过,自己,又怎么啦?不也是凡夫俗子一个吗?想想也便释然。
  人到做不该做的事情时,总喜欢找个理由的。由此可见一斑。明明心里忐忑得紧,但是错误照犯不误。就是这样的。人在世上许多时候就是这样。
  没有炒熟似的,连筋带丝,发甜——很真切的感觉。这样说,是为了强调。梦境里的感觉,也是十分准确细腻的。
  吃的时候,没有什么恐慌之类。知道这就是那个老五的肉,但是并不害怕。起码是不明显。
  那家伙呲牙咧嘴一气好吃狂吃,然后哈哈笑着离去,全然不管那个屈死的人尸首还横躺在当院。不过,又有谁理睬那具散发着阴森气息的尸首呢?
  忽然就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还有内疚。这样的感觉一直在梦境里游走,伴随了我整整一个夜晚。
  杀人,吃人;被杀,被吃。
  你杀人,难保不被人杀;你吃人,难保不被人吃。
  想起了现实生活里的一些事情。想起了鲁迅那篇著名的《狂人日记》。
  不寒而栗。
  
  附记:没有看午夜的球赛,本想让自己睡个好觉的,不曾想未能如愿。
(200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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