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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江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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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边缘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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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4-7 21:37 | 只看该作者
我这人好事,特地找了论坛《章程》,第二章第三条是谈计酬作品要求,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
『(二)以中财论坛为载体并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原创作品(即在此之前未在任何形式媒介发表过,包括报刊杂志、论坛、网站、本人博客等。若要发于博客,需在文末注明首发中财论坛,并附以地址)包括在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前提下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所产生的演绎作品。』
本帖应该可以算是对原作品(原作者就是“一江”自己)的注释、汇编“所产生的演绎作品”吧。
17#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0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林逸凡 于 2014-4-7 21:37 发表
我这人好事,特地找了论坛《章程》,第二章第三条是谈计酬作品要求,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
『(二)以中财论坛为载体并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原创作品(即在此之前未在任何形式媒介发表过,包括报刊杂志、论坛 ...

无所谓了,事实就在那里放着。
18#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0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夏冰 于 2014-4-7 14:58 发表
我这里看到的效果是统一的,没有宋体仿宋之分。

不再解释,到处。
19#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00: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4-4-5 20:00 发表
读兄此文,想起了鲁迅的一段话:“青年时期读向子期《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然而,现在我懂了。”
专门找来那篇《闻笛赋》,共享:
                        思旧赋
  余与 ...

写这些之后,向秀不多久也抑郁而终,劝进表的阮籍违心之后也很快死了,人生如梦。
20#
发表于 2014-4-8 10:42 | 只看该作者
一路看下来,对各位争执的内容大体了解了。说到论坛的原创首发问题,由于角度和理解不同,版主和会员可能有不同看法。作为版主,我对夏版的认真负责表示大力的支持!前几天我在版主群里提议搞个“江天四大恶人”的评选,没通过。我一直都认为,当版主的人容易得罪人,还要敢于得罪人,要是评选“江天四大恶人”,我就想当老大!
21#
发表于 2014-4-8 10:4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首发”似乎不难理解,也还够不上争执。在这上面玩,遵从规则,写点自己的文字,大家在一起分享分享,应该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当然,前提是相互理解,相信会的。
22#
发表于 2014-4-8 11:4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挺深奥的。
23#
发表于 2014-4-8 11: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4-4-8 10:42 发表
一路看下来,对各位争执的内容大体了解了。说到论坛的原创首发问题,由于角度和理解不同,版主和会员可能有不同看法。作为版主,我对夏版的认真负责表示大力的支持!前几天我在版主群里提议搞个“江天四大恶人”的评 ...

这不干我闲事,还是想吱个声。

一江老师的这篇帖子,到底属不属于“原创首发”,对照章程规定,一目了然。按说没有人看不懂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什么角度理解的问题。

如果真有理解不同,到底谁理解错了?

有些婆婆妈妈家庭妇女絮叨式的平庸文字,虽是“首发”,我觉得都不如这篇《边缘》有价值。
24#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3: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4-4-8 10:42 发表
一路看下来,对各位争执的内容大体了解了。说到论坛的原创首发问题,由于角度和理解不同,版主和会员可能有不同看法。作为版主,我对夏版的认真负责表示大力的支持!前几天我在版主群里提议搞个“江天四大恶人”的评 ...

已经很清楚的事情,我不再解释。
25#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3: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孔 于 2014-4-8 10:48 发表
“原创首发”似乎不难理解,也还够不上争执。在这上面玩,遵从规则,写点自己的文字,大家在一起分享分享,应该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当然,前提是相互理解,相信会的。

我只是表个态,依据事实表态。微博是感悟,感悟之后的润色才是文章。
26#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3: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孔 于 2014-4-8 10:48 发表
“原创首发”似乎不难理解,也还够不上争执。在这上面玩,遵从规则,写点自己的文字,大家在一起分享分享,应该是件很愉快的事情。当然,前提是相互理解,相信会的。

我现在介意的是澄清事实,别的我也没兴趣讨论。我完全可以不作声明,但这样就等于默认了我这篇文章曾经完整出现在自己博客里,就此文不再解释,到此。
27#
 楼主| 发表于 2014-4-8 13: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江言语 于 2014-4-8 00:21 发表

不再解释,到此为止。
事实胜于雄辩。
28#
发表于 2014-4-8 14:56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某版主,包括胡乱“支持”的版主,应该学习一下章程规定,提高执法水平,有利于江天漫话的宏图发展。

陀螺版主说评选“江天四大恶人”,如果是在你们领导圈子里选,自然与外人无关。如果广开大门,面对芸芸众生,我首先报名参选。
29#
发表于 2014-4-8 15: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林逸凡 于 2014-4-8 11:48 发表

这不干我闲事,还是想吱个声。

一江老师的这篇帖子,到底属不属于“原创首发”,对照章程规定,一目了然。按说没有人看不懂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什么角度理解的问题。

如果真有理解不同,到底谁理解错了?
...
我相信夏版从严掌握首发问题是为了论坛的发展,个人没有私心,我赞同的也是他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如果你坚持不是理解的问题,我也没必要继续解释。
至于什么样的文章更有价值?就像吃饭,有人喜欢粗茶淡饭、有人喜欢生猛海鲜,对喜欢的人来说无所谓什么好,什么不好。同样,对文章的欣赏也是一样。作为杂文版,需要充满智慧和针砭时弊的文字,也需要“婆婆妈妈家庭妇女絮叨式的平庸文字 ”。在当下中国梦语境下,杂文的市场非常小,包容是逼不得已的。至于价值问题,智者见智,不强求。
30#
发表于 2014-4-8 15: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林逸凡 于 2014-4-8 14:56 发表
看来某版主,包括胡乱“支持”的版主,应该学习一下章程规定,提高执法水平,有利于江天漫话的宏图发展。

陀螺版主说评选“江天四大恶人”,如果是在你们领导圈子里选,自然与外人无关。如果广开大门,面对芸芸众 ...
如果其他会员也认为我们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我这个胡乱“支持”的版主代表江天版主对我们工作的失误向一江和全体会员道歉!
说到“江天四大恶人”评选是我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提议,旨在活跃版块气氛也顺便说说江天版主的苦衷,小范围内征求过江天其他版主和江天会员的意见,他们都认为这种活动有伤大雅,层次不高,不支持。我也就作罢了!江天搞活动不会集中在“领导圈子”,在活动帖子正式发表之前我们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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