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8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逝者如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3-4-6 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在夜深时把削好皮的苹果顶在头上,关上门窗,拉上红布帘,然后站在镜子前,等待传说中的身影出现。

  听说出现的那个人影,便会是陪同你共渡生老病死的那个人。

  高朗离去后,我对生活的无所适从更加肆无忌惮。穿着脏旧的卡其裤旧风衣,光着脚蜷在屋里看完一集又一集琐碎繁冗千篇一律的日剧,夜晚的时光被寸寸消磨淡失;看累了电视就看书,朱德庸的《醋溜族》、《双响炮》,让自己长时间沉浸在这个小男人隐蓄悲情的幽默絮叨里;吃泡面,往里面加青菜和火腿,青菜叶吸油,面于是变得更加淡而无味,只是一味埋首去吃,捏着鼻子也吃下去,食物只是维持呼吸的方式,是以再无需花样百出;喝大量的咖啡,不喝水,几乎可以预见,自己的血液都已快变成浓厚的咖啡色。不听电话,也不打。高朗已走,我简直可以切断与整个世界的联系。因为长久以来在我的个体世界里,只有高朗而已。如今斯人已远,一切都变了徒然苍白。

  彼时高朗转身离去的背影已成了记忆中一块抹不去的灰蓝渍子。我在星星满天的夜里捧着咖啡壶灌咖啡,姿态十分豪迈。美式咖啡壶泡出来的咖啡颇为简易劣质,淡大于酸,酸过于苦,苦重于甜。风夹杂着海的咸腥味款款飘至窗前,劈头盖脸拂迎上来,头脑在那一瞬间突然变为真空,无限无尽地颓然空茫。我皱眉。至始至终,我也平复不了生命中太多的褶皱与不安。

  半年前来到这个城市。以旅游为名生存在此地球上的岛屿,不过区区六个月,这里的海景风情,包括令人垂涎的海鲜锅,也都变得乏善可陈淡如蜡味——一如我同高朗的感情,或是谁同谁的海誓山盟,起先都是那么鲜丽明亮,让人喜极目眩;到后来,时间刀一般,无声无息削薄一切。忽地明了,世上原没有一生一世长久的人与事。若要拖拖拉拉地执着,不过是苦了自己的心。

  理论谁都懂,都会讲,感情一旦抛洒出去,又是另外一回事。届时想拉也拉不出来,眼睁睁看着自己如泥牛入海般不可救药地深陷,除了无可奈何还是无可奈何。有时候我想养一盆花,整个空荡荡的屋子,只有我的呼吸存在,岂不是太寂寞了。然而念头终于打消掉。我尚不能照看好自己,何况是事事要主人悉心照料的花花草草?而我需要的照料无非便是高朗。他已离去,我甚至已失去了自生自灭的能力。

  我想起我们的初遇。在海边,轻浪朵朵,云卷云舒,一切都符合最浪漫小说里的最浪漫情节。我固然不是浪漫的人,却也实在没有理由拒绝生活赐于我的旖旎际遇。高朗吸引我的是他的灿烂笑容和明亮的炭色眼睛。我们彼此轻易交心,轻易送予对方微笑和自己温暖的双手,至于彼此有无灵魂,实在不用费力探讨思索。在海风轻拂的阳光下,任何模糊的事实与情感都被轻易地映照得光彩夺目感人心腑。

  此后思念与情感滔滔不绝,几近溺毙其中。没人怀疑这不是爱情。爱情无非便是两人相对相视,突然产生莫明其妙的彩虹与火花,热烈绚丽,灼得大家无路可逃,便只得奔进了对方柔软温馨的怀抱。起初怀里均是恒温,之后渐淡渐冷渐硬。——然而热恋中的人谁能参透此点?即便心中明了,也索性相信自己便可以是千分之一的例外。如果你学会自欺欺人,那么你便已开始恋爱了。太过清透聪颖的人,连爱情都无法让她们快乐。

  时间渐行渐远,我把对父母、兄弟、朋友和自己的深情厚谊一古脑儿投在高朗身上,浓烈沉重,高朗日益心力不支,思绪开始拐弯。爱情的冰川渐露端倪。爱情是两个人的战争,并非不需要心机城府,小小伎俩,光凭枭勇善战,必定出师未捷心先死。当道理浮上水面之时,高朗已经变得非常漠然。我在他的眼睛里再看不到自己,语辞中的温柔缱绻消失无踪,心与心早就失去方向,又何来未来可言?

  不如分离。结束是温暖的开始。这是多么让人激昂奋进的一句话,要真正做到,谈何容易。高朗对分离毫无异议,诀然转身而去,连背影都显得毫无眷恋之意。彼时我们的爱维系了不到半年,时光匆匆,朝花夕拾。

  半年后的现在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何必心痛如绞心扉痛彻,一生在世,并非只爱情一项,离开了也不至于就活不下去——顶多活得寂寞一点,孤清一点,辗转难眠一点,——然而仍旧是活了下来,便不会再亲痛仇快。已经没有什么事可让历经沧桑的人长时间地千疮百孔颓废低迷。这是幸,还是不幸,不身临其境,实在难以感同身受。

  回国后不久,我找到新工作。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冷漠疏离。没有人成日摊着双手擦亮眼睛,露出天真无邪的笑脸,在商业社会求生之余,掏出心肺,捧在手里寻朋觅友。我们所有的,不过是自己而已。

  觉得闷,寂寞得紧。若然没有试过去爱一个人,倒也罢了,爱过后方知,吗啡的滋味也不过如此。

  周末与同事去酒吧,那里正在周年庆,非常热闹。光怪陆离下,我突然看见高朗和一群人坐在吧台上,大叫着灌酒。他的笑容在灯光显得甚为夸张——较之阳光海滩的笑容,既熟悉,也陌生。

  我有些薄醉,摇晃着走过去,拉住他的衣袖,张口便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高朗醉得深了,眼神迷离,看我一眼,笑笑,不语。

  我再问:“高朗,你怎么了?”

  高朗尤自灌下一杯啤酒,凑近来,脸与脸的距离只得两三公分,我看见他的炭色眼睛,在昏暗喧哗的酒吧里,变得浑浊模糊。

  高朗靠近我,气定神闲地微笑,“小姐,怎么称呼?”

  我退后几步,回座,远远地看着他。只是一瞬,都是枉然。

  我忍不住鼻酸,既而泪流满面。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楼主| 发表于 2003-4-11 23:41 | 只看该作者
胡婷婷版主,你好。

我是榕树下的“敏感米蚁”,这篇《逝者如斯》绝绝对对是我的原创。
你可以根据发表时间调查真相。
地址如下:http://www.rongshu.com:8033/viewart.rs?aid=1642640

另外,此文章我首发至这个论坛:http://old.21dove.com/bbs/cgi-bi ... tart=0&show=125



最后,我会保留追究对以上你提到的四个网站,以及抄袭者的法律责任。
请调查清楚后,给我一个回复。 谢谢。
3#
发表于 2003-4-12 16:05 | 只看该作者
胡婷婷版主:
    您好,我是亦舒论坛的长风无泪,此文尹栖是9月10日发在亦舒论坛(旧版),时间对照一下,其实就分明。。:)http://old.21dove.com/bbs/cgi-bi ... tart=0&show=125
   
     米蚁即亦舒论坛的尹栖 。
    剽窃者是轻松,反而原创者是麻烦了,呵呵,也敬服你的严谨,要不然米蚁也不知道文章被剽窃了,也请您速澄清,避免原创作者反为困扰的情形。:)
4#
发表于 2003-4-12 17:11 | 只看该作者

抄?

能抄?
抄也可以,
别冒充就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0 00:17 , Processed in 0.07207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