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24|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权力三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11-23 2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权力三题


               权力攀比危害了谁的利益?

  物质攀比的被后是权力比拼,权力比拼的背后是钱权交易。我们这里主要就权力攀比的危害,谈点浅识。权力攀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内部的权力攀比。如党委和政府,平级副职和科室之间的攀比。另一个方面是外部权力的攀比。如:单位与单位,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攀比。

  内部权力攀比,一个是党委和政府之间,平级副职和科室之间都会存在权力之争,或者权力攀比。权力之争都会被任何人嗤之以鼻的。然而,权力攀比却又是人们在潜意识当中,会是一件乐此不疲的大好事。犹如我们的婚礼排场,或者是居室的宽敞,或者是工作环境的优劣……而且这种攀比是人的天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内部的权力攀比,往往逐步就会魔幻成勾心斗角的利益冲突,以至演变成了个人的恩怨。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单位,当内部的权力冲突蜂起的时候,那么这个地区或单位可能表面是和和眭睦的,甚至感觉非常的友好,实际已经离心离德了,这种危机如离弦的箭,快要起爆的火药筒,一有机会就会暴发。具体表现在行动上,就可能会是相互拆台,相互攻击。这种内部权力攀比的危害,要命的是主要表现在它的隐蔽性上。正如癌症一样,早期发现我们可以将他们铲除掉,可这种内部权力攀比,到容易发现时,癌症已经是中晚期了,无药可救。从这点上来看,这种内部攀比的危害,对我们一事业,已经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有些危害已经无可挽救了。当然,结果下来,这种危害最终是危害了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而这种利益却是由少数心胸狭窄的权力攀比分子造成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防止这种内部权力攀比的暗流,侵害我们的小康事业。

  外部权力攀比,主要是针对单位与单位,地区与地区之间,这种攀比特别容易产生于平级单位与单位,地区与地区之间,这种攀比主要是指物质上的。有人往往会说,某单位和我们一样大,他们职工的工资是多少多少,奖金是多少多少,高档轿车多高档,职工福利怎样怎样,职工住房多豪华……反正攀比的都一些表面的东西,可很少有人去攀比为人民做了多少事,替群众分担了多少忧愁,帮百姓谋了多少利益。

  当然这种攀比可能会使人们养成浮夸,虚假的作秀、面子或者政绩习惯,也有一定的危害性,但危害性不如内部攀比大。孟子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搞好内部团结,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基业,这里也有一个攀比什么的问题,内部攀比也好,外部攀比也好,我们要有正确的攀比观。

  我们应该少在收入利益,权力上进行攀比,应该多在贡献、作为、干事、务实上多作攀比,只有这样我们的小康才可早日实现,民族才可立于世界之林。

           法权为何容易滑落成附庸?

  法权是应该独立行政的一个部门,可是由于某些部门的权力膨胀意识,导致了法权滑落成了附庸物,这种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A、无法保证行法和执法的公平性。当法权一旦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小人所把握,那么法权就成了为虎作伥的工具,那这个社会不仅没有了公平性,而且恶人横行。

  B、正义被强奸。当法权不能正常行使权力时,社会公德,社会正义感就会被歪风邪气所占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不复存在了。

  C、社会容易陷入混乱。一个社会当没有了一个维护正义的利剑,各种不良现象就会沉渣泛起,邪恶的东西就会在阳光下横行霸道。

  如何走出法权不作为或者被“控股”的现象呢?

  第一,一定要维护法权的尊严,任何人都不得利用法权为自己谋取私种。

  第二,维护法权的独立性,不得让法权堕落成某一部门的附庸。

  第三,全社会都要关心法制建设,坚决与侵犯法权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政府行政的目的是什么?

  不用说,政府行政的目的是:全心全意人民服务。

  可是一到实际的行政上,政府的行政目的就变成了全心全意为利益服务了。甚至政府行政之前都要想一想,这相行政对政府到底有没有什么好处?有好处,就派人下去做工作。还要下任务,定时间,施加压力。如果没有多少油水,那么就是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也就没有人去请解决了。

  令人欣慰的是,如今行政的唯一标准,就是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不满意,政府行政就是不合格的,有问题的,只要人民满意那这行政就是有效的。

  当然说起来总是容易,做起来总是非常难的。可我们是人民政府啊,不为人民,为谁啊?

  要真正为人民,就要心中时刻想着人民利益,要放弃个人的私心。

  只有政府一心为民,我们的事业才能够成功!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11-24 15:24 | 只看该作者
但愿王老师的肺腑之言那些当官的能听见:))
3#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4 15:3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冷版鼓励!
4#
发表于 2004-11-24 17:39 | 只看该作者
权力三题,影射出很多社会的问题,权利2字总是让人喜欢也让人憎恨的,幸运的是依然有人在反省在思考~


       
5#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5 08:4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猫版的评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 18:34 , Processed in 0.16871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