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51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由“作家与老板的故事”的启示探讨企业用人要各就各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2-22 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知名作家去报社办报,结果没几天自己便主动辞职。这并不是说他没有能力写稿子,而是他的确不懂怎样把报纸办得令读者叫好,他自己也感觉比写小说还累。于是,作家继续拿起他的笔写小说。
  
  老板在用人上同样会遇上像作家这样的人才,他们的确是那类很优秀很出众的人才,只是由于他们对某些事务或某类工作不熟悉,操作起来不仅显得吃力,也显得被动。有的人适合搞科研,有的人适合做管理,有的人喜欢习文,有的人酷爱练武。一个优秀的领导,应该清楚地了解其下属的所长,让他们各就各位,各司其能。如同那位作家,报纸没办好,即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为报纸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老板最理智的办法:就是让这个人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做他应该做得好的事情。即使把这个得意之才留下来,也只能是陪了夫人又折兵,不值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你必须十分明白全体的工作目标,了解团体的需要,并明白个人的工作情形,在适当的时候,做出明确果断的决定,不可受任何人情因素的蒙蔽,如此方能成功。
  
  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要力争摆脱那种以貌取人、迷信权威的传统方式,对人才的甄别,应从本质上去认识,这样才不会错失千里马,朽木当块宝。对于那种“恃才傲物,不守规矩的”特殊“员工,管理者要学会识人用人,从而轻松驾驭其为己所用。工作中,我们太习惯在传统或知识中打转,以致反而失去单纯的想法和意念,结果凡事总是太有章法,却无法灵活变通。
  
  企业员工的潜能是巨大的,在企业中,给予员工适当的压力和激励,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管理之道,唯在用人。人才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杰出的领导者应善于识人和用人,只有做到唯贤是举,唯才是用,才能把企业做强做大。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应有一根敏感的神经,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非常敏感,不断充电,学习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
  
  实际上,工作中那种把创新想的太高深、太神秘,甚至太复杂,往往会阻碍我们的思维,继而无法创新,因为创新有时是在不经意间获得的,而且创新还是成功的一条重要途径,只有敢于创新,才能跨入成功的大门。学习固然需要勤奋,但也不可拒绝灵感的突然迸发,它犹如夜空中划过的流星,虽稍纵即逝,但也弥足珍贵。一个无所用心的人,即使100个苹果砸在头上,他也不会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一个善于动脑思考的人,总能把握住问题的关键,继而轻松成功。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以及日新月异的祖国建设,给每个人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成功机会。但是,请记住,如果认为不管会不会科学思考,不管有没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只凭“离开常走的大道”就能凑效的话,那么,对于我们只能是无异于在山崖峭壁间任意奔突,后果不堪设想。对于创业者来说,机会是均等的,但是,通向成功的道路却不可能是一样的。有的人错过了星星,有的人错过了月亮。但是,在稍纵即逝的机遇面前,创新意识对求职者是否成功至关重要。
  
  工作中,你无法改变环境,唯一方法就是改变你自己。就事论事往往很容易局限在一个小小的圈子里,这就是常说的“惯性思维”,当你跳不出来时,就找不到处理事情的正确方法,相反,当我们换个角度跳出原有惯性思维的框框时,我们就走上了一条新的道路,正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只有心中有希望,并为自己的希望努力奋斗,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经历不意味着经验,如果你不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就没有任何进步。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错综复杂的问题,只要敢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目标稍微下调一点,脚踏实地一点,也许很快就能迈向成功。困难和挫折只是一时的,只要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挺直腰杆,别趴下,坚持一下,因为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转机。人生无法跳跃前进,但人生的每一步要怎样走,以什么样的速度走,走的质量如何往往掌控在自己手中。


       企业的管理者整天讲要尊重员工,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是不是真正做到位了呢?尊重员工要发自内心,并把这种尊重付诸行动,而且要落到细节上,使员工切实感受到被尊重,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要还是态度问题。

       作为一个管理者,你必须十分明白全体的工作目标,了解团体的需要,并明白个人的工作情形,在适当的时候,做出明白果断的决策,不可受任何人情因素的蒙蔽,如此方能成功。(1774字节)
                                                                                                                                                                     2015年2月22日

      
  



  

2#
 楼主| 发表于 2015-2-24 13:16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多多指导,欢迎赐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5 16:13 , Processed in 0.069674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