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62|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谈民诉妥协兼论附民赔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6-4 19: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谈民诉妥协兼论附民赔偿


                                 安杰


      谈到民事案件妥协及附带民事赔偿,从节约司法资源以及降低社会戾气看,笔者首先想到的是司法妥协。妥协既是诉讼的智慧,又是诉讼文明的表现,更是诉讼双方共赢的先决条件。就当前法院采取的立案登记制而言,无疑是降低了立案门槛。换言之,诉讼之门敞开后,它更需全体国民要以妥协审慎的态度面对诉讼。

      民事妥协并不是放弃主张权利,而是法治的一种运行状态,也就是说诉前可和解的不调解,能调解的不诉讼。受限于篇幅,本文略去宪政民主东西方文明之争,仅以我国法律、惯例、信仰、民俗以及现阶段意识形态构架下国民的价值是非观,略谈当前法治环境下,如何主张民事权利和刑案中的附民赔偿。

      虽然古人云:“君子求财,取之有道。”然而真的面对利益,让所有人做坦荡君子几乎不可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似乎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倘债务人无力偿还则奈何?若债务人恶意转移拒不偿还又奈何?对于无赖,虽然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着他,但且不说程序之繁琐,仅就操作可能性上恐怕都没办法让诉讼双方都满意。

      相信人的英美法,相信规则的大陆法,二者兼有的混合法,无论你相信任何一种,法律以及法治运行都离不开所处社会的宗教、道德、以及民风。在中国,很多人怀抱绝对的是非观终其一生,让其推己及人,渡己渡人绝无可能。

      众所周知,美第奇家族是意大利佛罗伦萨著名的家族,所谓的意大利文艺复兴背后的经济支持就来自于这个家族。然而这个家族起家却是靠的高利贷,因为死后能否去天国的问题,美第奇家族用赞颂上帝的方式通过文艺向上帝祈祷。这就是宗教敬畏,也是宗教通过教义征服人心的结果。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个家族虽然富可敌国,又出了两任教皇,当他们始终怀揣忐忑向上帝祈祷时,欠债不还杀人越货的可能性有多大?而我们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么?!义务未尽到,良心安否?权利受损者能否退一步海阔天空?再退一步讲,破釜沉舟的结果并不是完美的。

      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宗教和道德担当着法律的后援力量,当法律陷入困境,来自宗教亦或是道德的力量直指人心。这种力量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亦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那个绝食的印度圣雄甘地,不也个人的道德魅力而赢得了和平?当权利被侵犯,当义务未尽到,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各退一步?特别是债务人,能否设身处地为债权人想一想?

      法庭调解曾一度被调侃,调侃者认为案件调解率过高,是对法治的亵渎。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且不说恶意转移财产,当债务人偿还能力不足时,即便是对债务人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定罪处罚,债权人的权利又如何主张?民事诉讼前后,如何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是诉讼的最终目的,对于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债权人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亦可从有利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特别是法律文书生效前。

      为了防止诉前,藏匿、隐藏、转移、变卖财产,债权人可在诉前做好充分应对准备,收集关键证据,以防证据灭失。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方式来主张权利。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达到以双方付出最小代价而终结诉讼的目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和恶意转移财产虽然是刑法对民诉执行的保障,但在实践中费时耗力,如果可以在诉前和解,这既可以减少诉讼双方的经济损失,又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何乐而不为?

      关于附民赔偿,在我国绝大多数侵财类案件中,附带民事是不被支持的。不仅附民得不到支持,找民庭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也不能获得支持。除却侵财类案件,附民赔偿在伤害、杀人、强奸等刑案中附民赔偿也往往是一纸空文。当然了,造成这样的结果因素众多,经济的,文化的,风俗的,还有历史因袭受教继承的。

      有些反对死刑的声音,看上去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和人的同态复仇心理,其实并非洪水猛兽。譬如史来通奸的被侵猪笼,譬如历史上的凌迟活剐,再譬如某些道德绑,在特定历史时期是不允许质疑的,然而当前社会又如何?没有什么观念是可以亘古不变的,也没有什么可以是永恒的真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也不是永远的,虽然这个观念是进化而来深入人心。让罪犯赎罪的方法有很多,除却人身肉体的惩罚外,还有道义的谴责和经济弥补,还有自我的良心发现。

      给罪犯机会,给债务人机会,让他们用其他的方法赎罪,是多元社会的必然选择。不枉不纵的法治社会,一定不是一个迟来正义的社会,而迟来正义的社会也就无所谓社会正义了。一个社会的宽恕氛围是极其重要的,法国大革命也好,印巴分治也好,法西斯独裁也罢,当一个社会或民族决不宽恕的时候,距离歧视、奴役、杀戮也就不会太远了。

      舍得是个辩证的词,舍前而得后,有时候往往因为舍不得,所以导致两败俱伤,所以导致想要的结果南辕北辙。恕以成德,宽恕他人,这不是懦弱,而是最大限度的成全自己。因为宽恕的心态,无论在诉前、诉后、诉中、都对诉讼过程以及双赢的结果具有积极意义。被害人死了,罪犯被执行了,这时候似乎正义实现了,然而这两个家庭经济和精神上的慰藉在哪里?难道以血还血就是最大的安慰?要知道,逝者已逝,活着的人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民诉需要妥协,附民也需要在刑法惩罚上的轻判,而妥协和轻判的先决条件则是宽恕。绝对的是非善恶观是愚昧的,王小波有句话:做思维的精英,不做道德的精英。人性是复杂的,以简单的是非善恶主观臆测给复杂的社会及人性下定义是武断的,因为这只能导致一个机械、简单、恐怖社会的到来。

      当然,写这样的文字并非要宣扬无原则的妥协和宽恕,我的意思是: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宽恕和妥协的社会氛围,而权益最大化更需要这样的基本条件。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其后得出,夫礼者:夫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某种程度而言,礼法虽然是规范人行为的,但道和德却是它的源头。离开了道和德,不知道宽恕和理解的伟大力量,坚守“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而决不妥协,还美其名曰司法正义,恐怕是“舍本逐末”的缘木求鱼了。

      



2#
发表于 2015-6-5 08:55 | 只看该作者
嗯,这个话题有现实意义。
问好一江老师。
3#
发表于 2015-6-5 22:11 | 只看该作者
除了赞还是赞。
4#
发表于 2015-6-6 08:31 | 只看该作者
头大、、人死后,金钱还在,势力还在,饶一条狗命,取其金钱,也可以说断其后路,叫做宽恕,可问题是,九牛一毛,既没惩其恶,也没能扬其善,最要命的是,这些金钱,几乎又都是用恶的手段取得的,道德终归是句空话。
债权人的弱势总是事实。
5#
发表于 2015-6-6 15:43 | 只看该作者
一江兄法律文章就是一绝,给人无限思考。
本要追,末也是求。当然兼顾是最好的,兼顾不了时,舍本求末也未尝不可了。
6#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21:46 | 只看该作者
夏冰 发表于 2015-6-5 08:55
嗯,这个话题有现实意义。
问好一江老师。

很多案件最终两败俱伤,与其目的背道而驰,作为法律人,从势利的角度而言,本不应写此类文章,但我还是希望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诉求得到支持,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
7#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21:47 | 只看该作者

安然,跟帖要多赐教才好啊!!!以后再写几个字,就大刑伺候。
8#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21:48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5-6-6 08:31
头大、、人死后,金钱还在,势力还在,饶一条狗命,取其金钱,也可以说断其后路,叫做宽恕,可问题是,九牛 ...

其实我说的这些还是有使用价值的,如果双方当事人真能冷静理智,可能积极意义更多些,诉求的愿望有望得偿。
9#
 楼主| 发表于 2015-6-7 21:49 | 只看该作者
水如空 发表于 2015-6-6 15:43
一江兄法律文章就是一绝,给人无限思考。
本要追,末也是求。当然兼顾是最好的,兼顾不了时,舍本求末也未 ...

如空兄的文章才是力透纸背的。
10#
发表于 2015-6-8 11:44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是一张白纸,一堆条例,也应该有一张温暖的脸。公序良俗总还是绕不过去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09:37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5-6-8 11:44
法律不是一张白纸,一堆条例,也应该有一张温暖的脸。公序良俗总还是绕不过去的。

是的,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利益出现,公序良俗就不见了踪影。
12#
发表于 2015-6-9 10:50 | 只看该作者
一江言语 发表于 2015-6-7 21:48
其实我说的这些还是有使用价值的,如果双方当事人真能冷静理智,可能积极意义更多些,诉求的愿望有望得偿 ...

双方统一思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2-8 16:12 , Processed in 0.120686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