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790|回复: 5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调整论坛稿酬发放周期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7-2 1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论坛会员
  根据论坛稿酬发放形式的调整,结合会员在红天桃注册之实际情况,为方便论坛会员及时收到稿酬,现决定调整论坛稿酬发放的周期,由原来的两个月发放一次调整为每周发放一次,实行现计现发,即周五发布计酬作品公告于下周五前予以稿酬发放(具体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如下:

  一、取消会员邮寄计酬回执单之步骤。仍要求初次在论坛获得稿酬的会员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写上会员注册名、手机号码)发邮件至论坛邮箱:bbs@zhongcai.com或传真到0571-88383182(中财论坛收)

  二、自762期计酬作品公告后的备注申明将作调整,并取消每期作品公告后的作品通知函附件。备注申明添加原来计酬回执单之《中财论坛关于作品发表等权益的通知》的内容: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您的作品享有如下权利:以各种方法,不限地域、时间、内容加以使用(包括修订、排版等编辑权;直接在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发表的权利;转由制作图书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权等),再以其他形式使用作品时不必再支付费用。

  三、在761期计酬作品公告(含761期)以前的计酬,如未领取的,则仍以计酬回执单的形式邮寄并将进行补发,如超过六个月未寄来回执单将视为申领时间过期。

  四、中财论坛根据会员提供的真实信息并结合该会员在红天桃注册开户的实际情况,每周计酬公告发布后,由红天桃将会员的稿酬直接汇入对应用户的帐户(您所注册的红天桃帐户根据实际需要可绑定任何银行卡,用于提现或转账),如您尚未在红天桃注册开户,则稿酬不能及时汇入。

  五、要求红天桃将每周已发放稿酬的人员清单反馈给中财论坛。中财论坛将公布每周稿酬发放情况。如果自计酬作品公告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时间,该用户还未在红天桃注册开户,原则上视为申领过期。

中财论坛管理团队
2015年7月2日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14:06 | 只看该作者
湘西高翔 发表于 2015-7-2 13:46
银行除了农业银行,太单一了

您好,在红天桃可绑定银行卡无限制类别。
3#
发表于 2015-7-2 11:41 | 只看该作者
收到,正在学习。为论坛的与时俱进鼓掌!
4#
发表于 2015-7-2 12:46 | 只看该作者
现计现付,互动互联,好也
5#
发表于 2015-7-2 12:46 | 只看该作者
收悉。确实是与时俱进的举措,支持!
6#
发表于 2015-7-2 13:27 | 只看该作者
遵照执行。
7#
发表于 2015-7-2 13:3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论坛!
8#
发表于 2015-7-2 13: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方便了许多
9#
发表于 2015-7-2 13:46 | 只看该作者
银行除了农业银行,太单一了
10#
发表于 2015-7-2 14:34 | 只看该作者
湘西高翔 发表于 2015-7-2 13:46
银行除了农业银行,太单一了

你好!在红天桃,你可以提现到本人的任何一张银行卡,包括储蓄卡与信用卡。另外红天桃提供转账服务,可以受用户委托把资金转帐到非用户本人的其它银行卡。提现、转账等操作,红天桃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11#
发表于 2015-7-2 19:28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操作越来越麻烦了。
手头一些作品发上后,慢慢淡出中财吧……
12#
发表于 2015-7-2 19:48 | 只看该作者
邱天 发表于 2015-7-2 19:28
对于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操作越来越麻烦了。
手头一些作品发上后,慢慢淡出中财吧……

让孩子替你操作。你可不能淡出,少了幽默!
13#
发表于 2015-7-2 20:58 | 只看该作者
lvhq018 发表于 2015-7-2 19:48
让孩子替你操作。你可不能淡出,少了幽默!

家里就俩老人。女儿、女婿在韩国。
谢谢您!
不会操作,连发照片都不懂,就算了。
14#
发表于 2015-7-2 21:01 | 只看该作者
不会操作怎么办?
发作品交流,不要稿酬可以吗?
15#
发表于 2015-7-2 21:1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对一些老年人应该特别对待,更有人性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2-22 17:32 , Processed in 0.09947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