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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教育部权力裸奔,新闻单位又多一“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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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0 1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悉:教育部新闻办划定了一个“高考宣传报道禁区”,对新闻单位提出了几条“不得”这样、“不能”那样、“也不得”怎样的“要求”,许多媒体也作了报道。

  几千以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以公正公平口碑体面于世,它是一心只读圣贤书,金榜题名天下知,庶民与富贵之人享有同等权利,按照中国人的土话,就是在同一起跑线上角逐,是骡子是马唯分数是英雄的中国梦。这是一条山鸡变凤凰,泥鱼跃龙门的阳光大道,就是在腐败堕落的帝制皇朝时,它也还是面高扯不倒的旗帜,遮羞着皇朝内的腐臭,更是一尊巍巍不倒的牌坊,支撑着帝制的中梁,它更是天下读书人的仅存的一条光宗耀祖的凯旋之路。同时,它也是社会的减压阀,为稳定社会,其功不可灭。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小平提出恢复中考和高考,当时的中国人曾经是心潮澎湃,浮想联翩了三千年和三万里。中考和高考曾经让多少有才华的贫寒子弟圆了大学梦,同时在他们毕业后,又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多少贡献和牺牲。
  但是近年来,教育腐败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屡屡排在公众投诉榜榜首位置——官员腐败、教育收费、考试泄题、招生舞弊……高考也出现了大问题,如高考作弊、试题泄露、高考移民、保送舞弊、加分腐败、招生收费等等。出现这种令人尴尬的局面,不可否认与腐败的“环境效应”有关,除此则与教育领域公开程度不够,舆论监督不力有关。对此,教育部门除了积极“清理门户”“强化自身”的改革外,还应该尽快实施“阳光工程”,保证高考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还高考一片晴朗的天空才是解决之道,应对之策略。

  事实上,教育部是否具有法定权力或者法定授权,为高考宣传报道设置种种禁区、进而拥有对新闻单位指手画脚?显然,按照现有的国家体制,教育部与新闻单位没有上下的隶属关系,换句话说,教育部不是新闻单位媒体的“婆婆”,新闻单位媒体的“婆婆”是国家新闻署,它有权力也有责任代表人民和社会正义对政府的任何机构和部门都进行报道和监督,谁也不应是媒体舆论监督下的“特殊公民”,而这里也不存在国家 安全,所以教育部的行为是不当的,是错位和越位,是无知和笑料。如果以教育部的逻辑,只要冠之以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对媒体“指手画脚”,那么其他部委、部门难道就不可以“照葫芦画瓢”,也去它教育部门前耍刀弄棒的吗?如此一来,必然有荒唐的热闹了,但是国体与政体又成了什么?这是其一。

  其二,对教育部所要求的“考试结束后也不得进行试题分析的报道”。作出这个要求是自大还是霸道?则就有些得匪夷所思,闹不明白了。在刚结束的人大政协两会上,国家政府工作报告不是还进行了分析并全面报道吗?国家审计署不是对国务院部委在审计后,也还给出了一个分析报告吗?那么教育部这么规定要求“不得进行试题分析的报道”,是在掩盖什么?近年来高考试题的质量和高考试题的阅卷,对其中的合理性、规范性与仔细程度等群众与社会都有质疑。而考生对其整个高考过程,都是全程付了费,买了单的?待考生怀疑查成绩时,又得缴钱,所谓的“查成绩”还就是一个查“分数的加减法”是否有错!

  其三,“新闻单位不得进行高考录取分数线地区差异和考生因经济困难不能上学等方面的炒作报道,不要对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和各种特殊形式招生进行渲染报道,也不得对各地实行的考生照顾性政策进行带有对比性质的渲染报道”。事实上,由于“钢铁的的录取分数”,相关的人等要搞起腐败来,成本大,风险高。但要在“录取分数线地区差异、特殊形式招生、照顾性质的招生”上搞腐败,玩猫腻,则是阳谋者的策略突破口,所以近些年来在这些方面打主意而且成功的人趋之若鹜,几乎都成了因教育而给社会带来的灾难,究其原因则是因为灵活性与公开性和社会监督以及职能部门的监管没有跟上造成的灾难。教育部现在仍然出台这样的“要求”,究竟出于什么目的?这些问题公众当真就没有权利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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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0 19:03 | 只看该作者
“权力裸奔”这个提法挺别致。
新闻单位是不是服从教育部这个“婆婆”的管教,到时候就知道了。估计只是场裸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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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0 19:5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中国在线

这也等于是公开承认了高考是有问题的。叹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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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1 13:06 | 只看该作者
裸奔,有氧跑步:)题目比文章内容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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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1 13:14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
引发深思,媒体的功能本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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