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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也说城市文明的缺失和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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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7 2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于具有许多“先天优势”,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无疑应该在我国的“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到领头羊和标杆的作用。近年来,国内每年都在大力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评选活动,初衷也是为了让城市这个“两个文明”建设的“火车头”跑得更快。

  各种评选中,应该以“全国文明城市”这块“招牌”的含金量最重。卫生城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绿化模范城市………这类“单项先进”其实都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都是为了建设文明城市而付诸的努力。对这类评选活动,各地、各个城市的政府也非常重视。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常常在各种“争创”声中,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看到一些不文明的治理行为,其中不乏一些“超重量级”的大城市。而所有这些,都证明我们的城市文明还存在相当普遍和严重的缺失与错位。

  近日西安某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明目张胆进行“土匪执法”的行为,引起了社会上的普遍关注。该街道辖区的一些小饭馆,被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认定与创建卫生城市有距离,要求整改。因为业主的“反应慢了”,街道“执法人员”便将这些小餐馆砸得一片狼籍,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面对电视台的镜头和记者的质问,竟然敢于“理直气壮”地承认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土匪行为。

  这些“执法人员”和街道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态度,让人惊诧,甚至会觉得不可思议。然而,这件事别人觉得愕然,其实却有很大的“必然性”――记者和群众觉得该街道执法人员的行为无异于土匪,这些人却是早已习惯了用打、砸、抢之类的行为清理、治理“不听话”、不守规矩的小店主和小商小贩。他们和“被治理”的群众,对这类行为都已经司空见惯。因为习惯,所以麻木,所以不觉得不文明,不觉得“土匪行为”会败坏执法者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不觉得有些行为不仅算不上是依法治理,而且执法者本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同时也大大违背了民意。

  毫无疑问,城市的清洁卫生,也是城市文明的一个体现。西安市政府要求各级重视争创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治理城市卫生的死角和小餐馆等“重灾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有关部门和当事街道恰恰忽视了一点:执法一定要守法,治理不卫生区域,一定不能用够肮脏的“土匪行为”。否则,若像西安某街道的执法人员那样为所欲为,即使治理了卫生不达标的单位,清除了看得见的卫生灾区,但在城市文明的名片上,也势必留下一个大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不仅西安的市民时时看在眼里,梗在心里,国内甚至国外众多关注西安、喜爱西安、向往西安的人也会看在眼里,也必将对这座名扬中外的旅游城市的“两个文明”建设进程,人为地设置一个不大不小的障碍。

  某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城市管理人员甚至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用“土匪态度”和“土匪行为”执法,说明我们的城市在“两个文明”尤其是精神文明建设上还任重道远。而这些习惯于用“土匪态度”和“土匪行为”执法的人员和部门,恰恰是城市这个“两个文明建设火车头”的司乘、保障人员,他们的素质和水准将很大程度上影响“火车头”的运行速度和质量。对他们在依法、文明执法上的缺失和错位,一定要坚决、及时地予以纠正。否则,创建文明城市将永远是一句空谈。

  建设城市文明,不妨先从为城市执法、管理者在文明上的纠偏和补位开始。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11#
发表于 2005-4-29 18:5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13: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冷眼看 发表
摆事实讲道理,很有分寸,不错。

精华!


谢谢冷版!
9#
发表于 2005-4-28 15:26 | 只看该作者
摆事实讲道理,很有分寸,不错。

精华!
8#
发表于 2005-4-28 13:30 | 只看该作者
宁静而和谐,繁华但不喧嚣,这样的城市才值得喜欢.
7#
发表于 2005-4-28 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也说城市文明的缺失和错位

最初由 上善若傻 发表
  由于具有许多“先天优势”,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无疑应该在我国的“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到领头羊和标杆的作用。近年来,国内每年都在大力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


颇有见地!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而火车头需要好的司机和保障人员。很形象。
6#
发表于 2005-4-28 08:31 | 只看该作者
 "某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城市管理人员甚至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用“土匪态度”和“土匪行为”执法",
他们就是这个水平与德性,不能希望在短时间内有多少改变.
5#
发表于 2005-4-27 23:13 | 只看该作者
执法需要硬道理,有时也是迫不光得已。
光软道理是没用的。
但过火的行为会适得其反。
4#
发表于 2005-4-27 23:04 | 只看该作者
执法队伍的素质不敢恭维,创建文明城市靠这种队伍维持秩序,必将越创越糟!
3#
 楼主| 发表于 2005-4-27 22: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创新文明城市是一个综合素质的体现,仅仅靠抹一点粉是远远不够的。可话又说回来了,目前一些外强中干的“创建”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病,已经容不得半点乐观!


所见略同。
2#
发表于 2005-4-27 22:45 | 只看该作者
  创新文明城市是一个综合素质的体现,仅仅靠抹一点粉是远远不够的。可话又说回来了,目前一些外强中干的“创建”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病,已经容不得半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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