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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高危行为与“高难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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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6-15 1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危行为与“高难干预”

  说到高危行为,一般人容易想到建筑工在几十层高的楼层高空作业,或者洗楼工吊一根绳子在高楼外壁当“蜘蛛侠”。但有一些行为新近也被有关部门列为“高危”:暗娼、性病患者、同性恋人,以及大型工程、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地区的长期打工、外来务工人员的性行为。而某部针对这类高危行为出台的干预方案,用心解读之下,便觉得如同体操运动中以运动员名字命名的某些动作一样,也属新颖而高难之列。

  该部公布的《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要求各地根据本地目标人群分布及特点,分类实施相应的干预措施。对暗娼,要通过“外展和同伴教育”等方式,开展“促进安全套使用”和“鼓励接受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服务”等综合干预措施。一边是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暗娼,一边是别的部门像老师、保姆和私人医生一样,对她们循循善诱地进行“教育”,提醒她们使用安全套,为她们提供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服务,不由得让人想起旧社会的某类角色。旧社会的妓院,都专门请有医生为妓女们上这样的课,提供类似的服务,这样妓女们才能少一些“花柳病”,让妓院少花点药钱,多赚些银两。而今天的暗娼们有了如此称职的“保姆”,不知道会不会更加放心、大胆地将“暗娼事业”进行到底?

  对外人而言,“外展”和“同伴教育”也是两个陌生的字眼。“同伴教育”或许就是对暗娼的同伴,当然也是暗娼的,进行相关教育,然后再由她将这教育传播给别的在“暗处”的同伴。只是,接受教育的暗娼,是否真的愿意充当这“先进教育”的传播者,尚不得而知。又或是这“同伴”指的是暗娼们的“顾客”,那么这“同伴”无异于海中搜鱼般难找了。至于外展,不知道是不是将教育“向外拓展”,拓展到那些准备当暗娼、有心当暗娼的人群当中去?如是,这些人的脸上又没有贴着标签,又没听说哪个国家生产出了可以有效探测人类心理活动的仪器,可以把“准暗娼”们的心理及时捕捉到手,然后再由有关部门派员“服务上门”,对其谆谆教导。外展是怎样的“外”,又是如何地“展”,玄而又玄,姑且不谈。

  这项要求,为各地出的最大的难题,应是如何找到“目标人群”。暗娼既被称之为暗娼,当然是属于“地下工作者”,要发现恐怕不是容易的事。即便是像某地的警方一样,在路口安装探头,恐也不能侦知所有暗娼的行迹,而且还有将“良民”误为暗娼的危险。去医院医治性病或进行有关咨询的女性,又不能开口问人家是不是暗娼。如果这样发问的话,说不准会让人家劈脸抽上一巴掌。唯一可行的方案,似乎只有与警方配合,警察抓到一名暗娼,就通知卫生部门,然后由该部门派人过去进行教育,提醒暗娼要注意使用安全套……如此办法,如果说可行,不如说只是一把幽默。

  第二项要求,是为性病病人免费发放安全套,并提供转介服务。这一条实施起来并不难,现时很多大城市医院的拿药窗口都摆有免费发放的廉价、低质的安全套,有些私营药店大把拿来,或是“走后门”弄过来,摆在药柜上公然以一元钱一盒的“超低价”出售,供低收入人群购买。把这免费供应推而广之到各地的医院,让医生们在治疗性病病人时,顺便塞过去几盒免费的安全套,并不是难事。

  比起以上两条,第三条要求是难度更高的“高难干预”:在同性恋人群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同伴教育方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诸君,谁可曾知道“同性恋人群较为集中的场所”是什么场所?网上的“同志”社区,还是现实生活中的“同志俱乐部”?虚拟世界的“目标人群”集中的场所倒不是难找,但有关部门如何进行干预、干预是否有效又需要打个问号。现实生活中,少数开放的西方国家,同性恋人群集中的场所仍是一朵“羞答答的玫瑰”,少有大张旗鼓地开放,国内更是鲜闻有容易找到的“集中场所”。如果弄个少年宫、老干部活动之家一样的场所,让同性恋人们集中一下,只怕会门可罗雀,成为老太太们扭秧歌的场所。那么,这一条要求又如何落实呢?还是干脆置之不理呢?我都替“各地”犯愁了。

  针对其他目标群体的要求,每一条落实起来也都非易事。即便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也不见得能件件落到实处,何况“各地”向来不愿在此类出力、出钱不讨好的事情上过多投入,这些“高难干预”的效果如何,就可想而知了。那么,“高危行为”的泛滥,似乎仍将如洪水猛兽般不可制止,某部又该如何降服这头“怪兽”呢?

  我真为他们捏着一把汗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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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5 23:08 | 只看该作者
也许出台这套方案的部门,是站得太高了,因此才搞出这一种“高难干预”来。依我看,他们的行为也是“高危行为”之一种。
3#
发表于 2005-6-15 23:20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很尖锐,政府很矛盾,事实不乐观,痛斥是多余,不如去引导\干预!
4#
发表于 2005-6-16 02:14 | 只看该作者
我真为他们捏着一把汗了。

责任心很强,后果很严重。
呵呵
匹夫有责之训,自古有之
5#
发表于 2005-6-16 07:38 | 只看该作者
作为女作者,有这样犀利的眼光真的不错.
叫一些男人都感到不好了.
6#
发表于 2005-6-16 08:3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利益在作怪,如果管事的人都能层层树立起责任心,抛开私人利益不谈,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中国的事,很多出发点是好的,可就是执行不下去,正是这个原因!
7#
发表于 2005-6-16 09:38 | 只看该作者
这些女娃子们!不去拿针线,刀枪匕首耍得挺厉害!
8#
 楼主| 发表于 2005-6-16 12:1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大将军 发表
也许出台这套方案的部门,是站得太高了,因此才搞出这一种“高难干预”来。依我看,他们的行为也是“高危行为”之一种。


有道理。
9#
 楼主| 发表于 2005-6-16 12:1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问题很尖锐,政府很矛盾,事实不乐观,痛斥是多余,不如去引导\干预!

也是干预之一种。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6-16 12:1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只似鸢尾花 发表
我真为他们捏着一把汗了。

责任心很强,后果很严重。
呵呵
匹夫有责之训,自古有之


不过也可能是方案一出来,这事就算完了。
11#
 楼主| 发表于 2005-6-16 12:1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作为女作者,有这样犀利的眼光真的不错.
叫一些男人都感到不好了.

许版主这话,有点大男子主义了。女作者就不能有犀利的眼光啊?许大哥说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不如男?呵呵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6-16 12: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吴建中 发表
关键是利益在作怪,如果管事的人都能层层树立起责任心,抛开私人利益不谈,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中国的事,很多出发点是好的,可就是执行不下去,正是这个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事不关己”的问题。关人就难用心了。
13#
 楼主| 发表于 2005-6-16 12:2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老牛 发表
这些女娃子们!不去拿针线,刀枪匕首耍得挺厉害!

古代还有花木兰哪!
14#
发表于 2005-6-16 17:2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目前中国的怪现状。不承认合法、不取缔,也不不去管理:))))))
15#
发表于 2005-6-16 21:46 | 只看该作者
政府无力清除暗娼,又怕人们染上性病,只好采取这种补救措施了,只是这措施有点“隔靴搔痒”的味道,被楼主这么一批,真正是“为他们捏着一把汗了”,呵呵!

好文章,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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