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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不当罪 虽猛何益[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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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7-6 1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罚不当罪 虽猛何益
       ――从《南昌晚报》事件想到的

             萧 坚

  最近,一向名不见经传的《南昌晚报》算是大大地露了一回脸,只是这脸露得实在是让某些领导很没面子,套用一下网上那句流传很广的话,便是“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了。
  
  作为一家地方性的主流媒体,《南昌晚报》在发文时错配了照片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但不管怎么说,这都只能算是一个低级的技术性错误,是该报管理水平混乱、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必然的后果,与政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在处理上只要严格按照的关规章制度,该咋办的咋办就行了。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南昌有关方面是上纲上线的又是“极其严重的政治错误”,又是撤职又是警告的闹腾得不亦乐乎,甚至对当事编辑还来了个杀鸡儆猴式的“省内新闻系统三年内不得录用”的全面封杀,力度不可谓不大,这药也是下得不可谓不猛的了。

  然则细细一品咂,我们便会觉得很有点不解了:如果当时错配的不是任长霞而是某个平头百姓的照片,南昌的有关方面是不是也会认为那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也会如此大动干戈呢?
  
  我想恐怕不会,甚至很可能连睬都没人睬你。尽管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普通百姓和任长霞之间并没有什么高下尊卑之分,这个错误的性质是一样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结果就完全可能大相迳庭,甚至可能会撂给你一句“把你当作贪污犯是看得起你”之类的冷嘲热讽。这也就从另一个角度说明,“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南昌晚报》的管理者以及编辑的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的缺失,而只是因为他们犯的这种超级弱智的错误让领导们感到很没面子而已,这猛药也只不过是一贴乱下一气的“出气药”罢了。
 
  为了挽回那点可怜的面子而乱下猛药,这似乎已经成了我们的官场中的一个通病,好像这药下得越猛就越能显示他们的决心和魄力,越能显示自己的清白无辜,但我们看到的结果却往往是事与愿违,猛药之下冤魂一堆,那痼疾却是依然故我。这不,《南昌晚报》刚刚服下猛药,在复刊的第二天便又让那些领导着着实实地跌了一回眼镜:这一回他们犯的是超级弱智的“法律性错误”,结果刚刚发出去的报纸又不得不来了个紧急收回。

  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古人早就有云,“罚当其罪,虽罚犹赏;罚不当罪,虽猛无益。”我们那些总是喜欢把“生气”跟“面子”联系在一起的领导们,恐怕是该醒醒的时候了!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7-6 14:47 | 只看该作者
,“罚当其罪,虽罚犹赏;罚不当罪,虽猛无益。”我们那些总是喜欢把“生气”跟“面子”联系在一起的领导们,恐怕是该醒醒的时候了!
                               
3#
发表于 2005-7-6 14:47 | 只看该作者
为了挽回那点可怜的面子而乱下猛药,这似乎已经成了我们的官场中的一个通病,好像这药下得越猛就越能显示他们的决心和魄力,越能显示自己的清白无辜,但我们看到的结果却往往是事与愿违,猛药之下冤魂一堆,那痼疾却是依然故我。

说的好,精彩!
4#
发表于 2005-7-7 08:12 | 只看该作者
丛容的这篇文章写得很好,说到点子上去了。
5#
发表于 2005-7-7 11:51 | 只看该作者
看丛容的文章,兰子只有学习的份
6#
发表于 2005-7-7 13:2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领导的面子就是大,没办法。
  
  容哥的文章就是简练,论述得当。
 
  拜读,文刀学习了:)
7#
发表于 2005-7-7 14:33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一件事故,一只小猪拱翻了一套班子.也是一张图片,一只小猪跑进了清真寺,引起回族同胞大怒,老总也撤了一大堆.
8#
发表于 2005-7-7 19:28 | 只看该作者
打打屁股,等于告诉对方,我教育孩子了。
9#
发表于 2005-7-7 20:3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老哥这篇文章我来加精吧。

  想等冷姐姐来点评一下,那家伙今天咋就没来了,呵呵。

  文章写得很精炼,有力度,语言老道。一针见血把领导的面子刺穿了。

  倒数第二段还可以把事情交代清楚点,不了解事情由来的朋友可能一下子会看不懂。

  学习并精华收藏了。
10#
发表于 2005-7-7 20:45 | 只看该作者
好处让上面的各位朋友说得差不多了,我只好说句学习了:))))))
11#
发表于 2005-7-8 11:3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七品文刀 发表
  呵呵,老哥这篇文章我来加精吧。

  想等冷姐姐来点评一下,那家伙今天咋就没来了,呵呵。

  文章写得很精炼,有力度,语言老道。一针见血把领导的面子刺穿了。

  倒数第二段还可以把事情交代清楚...


偶的网络断了两天啊,郁闷ING……

丛容这篇文章写得很好,精华无愧!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7-8 13:1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朋友!谢谢文刀、冷版二位版主!
  南晚事件,近期在网上是争论得很多也很厉害的事件之一了,大家见仁见智各有所见,似乎正反两派誰也说服不了谁。
  我自然是属于反派的了。
  我想,在中国这个特殊的环境里,用所谓的“政治错误”来置人于“生不如死”的境地,并不是什么新招了,直让人有“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玩什么别玩政治”的感慨~~
13#
 楼主| 发表于 2005-7-8 13:14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文刀荣任斑竹!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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