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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人的辫子女人的脚 [打印本页]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2 19:19
标题: 男人的辫子女人的脚
本帖最后由 一孔 于 2015-11-13 08:04 编辑
近几年乃至于几十年来,男人的辫子时常在眼前晃悠。比如电视一打开,总会遇到了一个像牛尾巴一样的长辫子拖在某人腰后,眉宇之间英姿勃发,然后又是情深款款、武功盖世什么的。
当然,相应的也会有一个乃至于一些走起路来东摇西晃的三寸金莲在那儿婀娜多姿,同样吸引眼球。
没办法,大家喜欢看,市场就会配合,看着看着就习惯了,习惯到觉得头上顶个辫子没什么不好的,习惯到觉得拖条辫子没准也挺好看。
好像一不小心唤醒了某种关乎民族与历史的记忆。
辫子嘛!也就眼跟前的事情,从普及到消亡不过两三百年的样子,而且它的待遇也前后迥然不同,一开始是死活不肯留辫子,得强制执行,谁要是不拖个辫子要谁的小命;后来是死活不给养,你在大街上好好走着,就有可能会有一把不打招呼的剪子“咔嚓”一下把你的辫子给剪掉,你没处喊冤。
清朝入关不但打仗打得残忍,杀人就像砍瓜切菜似的,而且,他们还希冀于从内心里征服汉人。一个重要的标准是“留发不留头”,每个人必须得留和他们一样的辫子。这事似乎可以这样理解,你们汉人不是说“身体发肤受诸父母”吗?头发不能剪,一剪就是对爹妈不孝,我现在拎着一把刀站在你后面,我看你还究竟能怎么着?爹妈大还能比大清皇室大,孝心还能干过圆月弯刀!于是经过一轮又一轮的反抗,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等惨绝人寰的杀戮之后,华夏之内,大多都留着长长的辫子,整齐划一了。
华夏民族大辫子及腰是迫于威逼和杀戮的。最为悲催的是一开始那会儿,这边是清朝入关,那边是反清复明,苦了夹在中间的老百姓,尤其是福建以及云贵那边,清军来的时候得留辫子,明军来的时候得剪辫子,都是杀头的待遇。没办法,一个脑袋在头上顶着,存活与否取决于关键时候怎样遮掩,也真是难为了他们。这个事情的最后结尾可能是也管不着那么多了,什么正义与否,谁输谁赢,早点结束为好,倒不是因为可以确定一个最终的发型,而是终于可以少些杀头的风险。
人们总习惯说明清之际缺乏死节之士,宋朝多的是千古名臣。道理很简单,宋朝不杀文人啊!顶多是从中央挪到地方,还是能滋滋润润地给老百姓干实事,可明朝稍不经意能给你打得皮开肉绽,清朝能让你灭门九族,真正地拿着身家性命地博得一个好名声的人是不多的。
还有人说东方很难产生甘地(也是受的英式教育)和曼德拉式的人物,其实,我们忽略了曼德拉的确坐了几十年牢,但是几乎没有受过什么鞭打与责骂,不是每个政治人物都有这样的待遇的。苏俄的西伯利亚曾经是天然的坟场,许多人宁愿中途自杀都不愿意在那儿等待残年。“从肉体上消灭敌人”曾经是一句多么炫酷的词语,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单是描写刑法就有六七十种之多,而伟大的肖斯塔科维奇科维奇在晚年流落国外时才敢说几句自己的心里话,他曾经最为焦灼的问题是:我什么时候被绞刑?那样的环境下你指望着产生什么民主斗士几乎是一种空想。
于是乎,在经过短时间的反抗以及更为凶残的杀戮之后,晚明时代文坛宗师钱谦益留起了辫子,复社领袖侯方域留起了辫子,大明的股肱之臣洪承畴留起了辫子,手握关宁铁骑的吴三桂也留起了辫子。虽有大明孤臣黄道周不留辫子以卵击石,被俘殉国,成就了节义之名,国姓爷郑成功不留辫子,孤悬于海外,但除他们也是死的死,走的走,绝大多数的汉人完全妥协,辫子成为满族统治的象征在华夏地区坚挺地生根、发芽、开花。
而到了后期诸如《随园诗话》的袁枚和诗文造诣极高的沈德潜已经开始主动给乾隆爷专事拍马之职了。咱们的忘性的确是很大的。
身体上臣服了,心里多少还有些不甘,还不敢明说,于是,咱们的先人发现了另一个被忽略的事实并做起了文章,就是女人的小脚。
女人的小脚究竟起源于何时各有说法的,历史原本都不应该完全可信,何况道听途说。按说西汉赵飞燕能在手掌里跳舞,要么是天生的芭蕾舞专家,要么就是裹了小脚,还有就是天然的小脚。不过当时那些主子应该看得很过瘾,无奈难度太高没有普及。到了五代的时候,也有相关的小脚美女的传说,也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不过应该还是小众的范围内。后期到宋朝应该普及了,宋朝富啊!日子过好了就开始折腾,这是咱们的国粹,无可争议。费正清认为中国的妇女缠足隐约地体现了某种性变态的讯息,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当时的女人都认为那玩意很美,自然是为了呼应男人的审美观。朱元璋老婆作为一国的皇后因为有一双大脚还受人嘲讽便是一个例子。
好好的一双脚生生地裹碎,走路都走不稳,还觉得好看,这不是变态这是个啥!
实际上,缠足和辫子不一样,缠足的范围没那么广,真正的贫苦人家的闺女是不会缠足的。缠了足之后,怎样上山砍柴,下地锄草,还有就是侍奉人家步子慢了也不行,还是留一双天足吧。少数民族也不缠足,蒙古女人在马背上都能生孩子,怎么可能缠足?
缠足的女人都是上等人,文明人,美女!这在当时应该是普遍共识。
现在人家打赢了,男人的辫子是养起来了,可女人还在缠足啊,这叫男降女不降!咱们的女同胞还是为大汉民族挣足了面子啊!
满族的蛮子就不缠足,他们完全折服于我们的审美趣味啊!
这么一想,汉人挺得意,心里平衡多了。
想想真的挺逗,妇女继续缠足根本上就不是什么反抗精神的体现,人家大脚丫子走得多利索,干嘛要缠足?再说真要是刀架在脖子上,你还是得放足的。这完全是因为人家没怎么理会这事儿,跟你个人没关系的,咱们的爷们完全是自我安慰。就像1793年马戛尔尼访华的时候就是过来看看,顺便想做个生意之类,可咱们偏认为他是来朝贡的,结果还就和皇帝汇报了,然后弄清楚事实根本就不是这样,让人家下跪人家不干,结果相当的可笑,双方都留下了不够愉快的印象,家底子还让人家摸得一清二楚。
自欺欺人的宿命何时结束?
没有任何征兆,反倒愈演愈烈了。
阿Q到底指的啥?就是一个脑袋后面拖了一个辫子。不知不觉地,咱们就从非常地抵触到离开辫子就不行了。辫子不仅仅是一个民族政权的象征,已经拓展为整个中华帝国的象征了。
人死了,叫啥?翘辫子——没辫子死得都很尴尬。
没有辫子的叫啥?长毛子!老外叫啥?老毛子!二毛子!白毛子!言语之间一种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
连小孩出世都还送顶帽子,天然的就有个小辫子在后面拖着。至于乡间为了男孩子好养活,多半在头上留条辫子到十岁是很常见的,大家在潜意识已经接受了辫子的符号特征了。
黎元洪和段祺瑞吵架,想让张勋调解,张勋倒好,跑皇宫把溥仪搬出来了,玩了十二天的复辟把戏。张勋手下人清一色都留着辫子,他也被人称为“辫帅”,影响力很大,很多人响应,那也是辫子的最后一丝辉煌。要不是他封官没怎么封好,忽略了一帮封疆大吏,没准还真能折腾一会儿。张勋结局挺好,无论是大清遗老还是民主人士乃至于学术泰斗都给他送挽联,表彰他所谓“孤忠”的气节。做奴才做惯了,见到一个小丑般的铁杆奴才反倒有些汗颜。
真要是小老百姓我们大可以说什么“民智未开”之类的,问题是我们的很多泰斗级人物也是认可的。比如当时张勋的挽联就有章士钊熊希龄等等,他们可是民主的先行者啊!而特别搞笑的是康有为听说复辟了立马回来要官,无奈辫子不够长,肠子都悔青了。康有为究竟是大师还是妄人尚且有的争论,但王国维可真的是大师啊,在清华上课的时候,后面留着辫子,时常还到溥仪那儿请示汇报,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自沉昆明湖不是在为清朝殉节,因为就那么三尺深的湖水要不是决然求死的话是实在死不掉的。而辜鸿铭算不算中国人还难说,可他不但留辫子而且辫子留得很纯粹,金钱鼠尾,正宗的清朝辫子——后期的汉人虽然流着辫子,但多少还是有些改良,头发剃得并不彻底。
这事儿细想想也不能简单话之,多少还是有点说的过去的理由。就是共和没整好,国家比较乱,信仰迷失,纲常不在,病急乱求医,那就用辫子来证明自己或多或少还是有些信仰的,是过渡时期多元思想碰撞产生的一道风景。而且知识分子遵从于自己的内心,不掩饰,不昧心也不见得就是什么错误。
他们需要的时间,只要有时间,他们会看得很明白,但是你硬来的话往往适得其反,就他们而言,这个时间花的并不长。
辜鸿铭说,你们别笑我,我的辫子留在脑门上,可你们的辫子留在了心里。
他是怪才,他点了大家的穴道,至今还有余痛。
另一个现象是女人的脚没怎么折腾就放开了。康熙让着放,大家有的放有的不放;洪秀全让人家放,范围也不是很大;孙中山先生也提倡放,最后也就放了。不是很强硬,但也经过了几百年,现在打死人也不裹脚了,女人放足的过程比男人剪辫子的过程要温和得多,却放得更为彻底。
但是,那些辫子和缠足所代表的诸如愚忠、自欺、媚骨、盲从、迷信、自残等等是不是也应该随风而去呢?
冯骥才的那个小说《神鞭》,我们小时候是当武侠电影来看的。其实,真干仗靠辫子是不行的,靠的是洋枪,辫子只能走进博物馆。傻二能弄明白的事情,咱们应该也能明白。
咱们明白是明白,可是没注意或者说不知怎么着又给绕回去了。比如对于权威的迷信,对于领导的盲从,对于等级的默认,对于史实的回避,对于舶来的节日的跟风,对于隐私和粗俗的窥探欲,对于物质消费的彻底膜拜,对于金钱权力的近乎无耻的表白,对于帝王历史的莫名其妙的癔病等等都似乎在说明着一些什么。
我们是一棵树,嫁接了太多的枝叶和花果,看起来枝繁叶茂,可找来找去,硬是找不到主干。什么都长,就是不长脊梁;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自己。
抗日神剧一个民兵能打死几十个鬼子,不是民兵头上长着辫子,而是编剧或者导演身上长着辫子;好好的一个丈夫倒觉得多了,偏偏喜欢和十几个嫔妃争夺一个糟老头子皇帝的专宠,莫不是脚底下也被裹了层厚厚的裹脚布。
裹脚布很臭的。
马云最近写了一幅字卖了四千多万,我瞅了一下,字写得还行。尤其是他写的那个“禅”字,拖得很长,越看越像一条男人的辫子,很中国,因而很精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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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介草民 时间: 2015-11-12 19:23
男人的大辫子,女人的小脚,都深深地打上了神州大地封建社会的印记;以至于影响了数个时代、数百年历史。即使现实里看不到了,在一些角落里仍然偷偷摸摸地存在着。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5-11-12 20:15
赶快占个位,最近忙的,不要说沙发,连椅子都捞不着了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5-11-12 20:53
在县城,留辫子的男人很少,不过让我碰到了一个。仔细看了看,头皮底下有圈圈点点的斑秃,原来人家是为了掩盖缺陷呢,从而理解了此人一番苦心。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5-11-12 21:22
我晕。
作者: 川媚 时间: 2015-11-12 22:26
历史的隐痛总是可以忘却的,而作者却让我们想起!学习问好
作者: 夜莺 时间: 2015-11-12 23:01
我的天,这结尾!赞!
作者: 徽州雪 时间: 2015-11-13 05:56
孔斑斑的文学术氛围越来越浓,切入点新,奇,辣,烈,深,是的,文人的深度是潜下去的,能潜多深就有多深。。。
作者: 徽州雪 时间: 2015-11-13 06:00
斑斑,笑一个吧,快过年了,您都那样那么多日子了,怕捏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41
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42
这架势,莫非升官了?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43
连衣服都是遮丑的,何况辫子,您遇到的那位没准是个高人。问候高老师!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44
这很正常的啊,我现在长了不少白头发,于是就只有剃平头了,异曲同工啊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45
谢谢川媚来过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52
也就是这结尾,才惹得俺写了这篇。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54
小雪的评论也赶脚非常地高大上啊。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08:54
赶明个,再写首诗,就能乐呵了,谢谢小雪。
作者: 夜莺 时间: 2015-11-13 10:06
上次看见一片别人写东坡的,感觉没你写的好,就私自把你东坡肘子文转在扣扣空间,差点被一著名作家选入2015年散文年选本了。没侵权吧?
作者: 黎洪正 时间: 2015-11-13 10:07
忘性大,自欺欺人
奴性深深,民智待启……
从男人的辫子批起
论民族,讲名臣,议节士
由古至今。从阿Q张勋
说到抗日神剧和马云的字
揭批潜于国人骨子里的
那份受奴的劣性,既辛且冷!
孔版的文字,启智启心
悯怀且厚重。
作者: 夜莺 时间: 2015-11-13 10:08
“对于史实的回避,对于舶来的节日的跟风,对于隐私和粗俗的窥探欲,对于物质消费的彻底膜拜,对于金钱权力的近乎无耻的表白,对于帝王历史的莫名其妙的癔病等等都似乎在说明着一些什么。”
还有比如结婚穿婚纱,都很哪个。。。。。。。
作者: 夏冰 时间: 2015-11-13 12:01
话说得从容,理道得深刻。显示了十分过硬的洞察力和丰富的识见。
作者: 高骏森 时间: 2015-11-13 13:24
从男人的辫子说到女人的小脚,最后用马云的字价值连城做总结,真是令人感慨啊。孔版牛!
我突然想起了鲁迅的文章《从牙齿说到头发》。
作者: 虞城传奇 时间: 2015-11-13 13:43
天,这两个疤揭得,这个大染缸里什么东西都有,就是没有本色。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5-11-13 13:51
" 缠足的女人都是上等人,文明人,美女!"这个有待商榷。我妈生在北方农村,很穷,但她曾经也裹脚。
男人的辫子女人的脚!题目就新颖。内容更是让人目不暇接,容量大,力度强。说到骨子里了。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14:18
谢谢洪正来读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14:20
当然,外来的东西也未必都是坏的,我的意思是不管怎么变,都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判断。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14:20
其他就不说了,早日康复吧!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14:21
骏森过来了,欢迎欢迎!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14:21
谢谢传奇兄来过。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3 14:22
我基本上都是从书上贩来的,我没见到真正的辫子和小脚。
作者: 郑百顺 时间: 2015-11-13 14:27
恢弘气度!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5-11-13 20:55
哪有官忙的?都是当官的动动嘴,下边的跑断腿。我就是跑断腿那伙儿的。
当官的文字里会有“官贵气”的,恐怕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有这种气儿了。
辫子的问题很多人都讨论过,但还没读过比这篇更有深度的。过瘾。
作者: 秦皇岛简枫 时间: 2015-11-13 21:07
这里的文章都好有趣味。不单一,风格各异五花八门,好。
作者: 孙凌凌 时间: 2015-11-14 07:53
读孔老师的文章,让凌凌觉得好像回到了青葱岁月,回到了学生时代,穿着校服裙子在课堂上。每一次读每一次都是这样的感觉。
作者: 姬宇 时间: 2015-11-14 17:55
现在养辫子都是艺术节,哪天你也搞一条试试,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6 14:29
看来简枫能留下了,那倒是江天的好消息啊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6 14:33
我们那时教书的时候,就没赶上穿校服裙的女生哎!希望凌凌在江天玩得开心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6 14:36
我已经在想像着你养辫子是个啥样了
作者: 休憩花园 时间: 2015-11-17 08:59
两个鲜明的符号,一段浓缩的历史,洋洋洒洒,诙谐幽默的文字,读后令人拍案。问好一空老师
作者: 王淼之 时间: 2015-11-17 10:55
根深蒂固的社会心理、社会意识,难于改变。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7 14:50
谢谢花园来读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17 14:51
谢谢淼之来过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5-11-17 18:07
她是要把你往坑里带呀!潜得太深,咋出来?
作者: 雨兰 时间: 2015-11-17 20:57
男人的辫子,女人的小脚,多少血泪辛酸……
作者: 指间年华 时间: 2015-11-18 18:03
晃晃悠悠的我来了,几天不见,你倒又侃起辫子了,我看看这是梳麻花了还是扎马尾了。
作者: 指间年华 时间: 2015-11-18 18:13
看完了,这笔锋还是一如既往地犀利啊,点赞吧,啥也不说了。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5-11-18 23:57
文章厚重。
中国人经济发展了,但灵魂根处的小辫子仍然没有剪掉,缠足的裹脚布似乎也没彻底释放。 就如当今,一方面女权似乎高涨,但社会却热衷消费女色,女人似乎逐渐花瓶化。再如所谓收徒弟跪拜,动辄称呼领导为爷爷、大大、麻麻,这个真的似乎有一种遗传基因。
作者: 寻梦天涯 时间: 2015-11-19 12:01
上午好!严冬来临,注意健康!
作者: 寻梦天涯 时间: 2015-11-19 12:03
问好一孔老师!
作者: 寻梦天涯 时间: 2015-11-19 12:03
问好一孔老师!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20 08:38
谢谢雨兰老师,这个角度也挺好!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20 08:38
这就出关了!这也太短了吧!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20 08:39
你那招偶也不会不是?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20 08:39
有道理,问候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5-11-20 08:39
谢谢天涯!
作者: 剑鸿 时间: 2015-11-20 10:04
文字纵横捭阖,古今中外,由鞭子和三寸金莲说起,直抵中国文化的某种劣根,这种劣根常说常新。中国臣民意识不变,就始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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