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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原创] 小尼姑开发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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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0-30 2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5 编辑

  话说市场经济的浪潮席卷了沉寂的未庄,大家把眼光瞄向了“钱”方,各行各的道,大多发了财。小尼姑也蠢蠢欲动,在吴妈的建议下,蓄起了长发,与吴妈合资开了家发廊。
  发廊开张后,除了赵太爷、"假洋鬼子"等几个熟客外,少有人光顾,生意不太好,小尼姑很是苦恼。
  晚上,她躺在“假洋鬼子”的怀里向他请教。假洋鬼子说:“我看你这个发廊的名气还不大,应该加大广告力度,最好找个形象代言人。”小尼姑说:“洋鬼哥,你这么英俊潇洒,就当发廊的形象代言人吧,以后一切费用全免。” 假洋鬼子笑着答应了。
  小尼姑发廊正式更名为“洋鬼美容美发中心”,玻璃橱窗中是小尼姑和假洋鬼子的暧昧合影,还配上了广告词:洋鬼,给你贴身的关怀,洋鬼美容美发中心,让你重振雄风。
  广告做出去了,可是并没有出现小尼姑预想中的成功。躺在赵太爷的怀里,小尼姑说了自己的心事。赵太爷说:“现在大家都有了几个钱,都是爷们了,不再有崇洋媚外的心理,你的店名还得改。”
  于是小尼姑又将店名改为“太爷美容美发中心”,橱窗里是赵太爷和小尼姑暧昧的照片,广告词是:进了太爷美容美发中心,感觉就是爽。
  可是生意还是一如往常的萧条。
  一天,吴妈对小尼姑说:“我想到了一个人,可能比较适合做形象代言人。”小尼姑问:“谁?”吴妈说:“阿Q!他在外地推销疤痕灵,发了笔小财,昨天回家了。”小尼姑说:“他长的那个样子,适合吗?” 吴妈说:“你还别说,我琢磨了一下,我们这个发廊是个平民消费场所,请'假洋鬼子'和赵太爷做形象代言人,人家可能会以为我们是‘红楼’性质的高消费场所,所以望而却步。你曾经拒绝阿Q摸你,现在如果连阿Q都可以和你亲密接触了,你想那还不会顾客盈门么?”小尼姑点头称妙。
  阿Q当上了小尼姑发廊的形象代言人,享受小尼姑的终生免费服务。他亲自帮小尼姑题写了店名:QQ美容美发中心。阿Q将这两个Q字写得很圆,而一捺写的极短,看上去真象女人一对鼓胀的乳房。橱窗上还配了一句广告词:今天,你Q了吗?
  “QQ美容美发中心”果然门庭若市。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10-30 22: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5 编辑

故事感觉不错,带有讽刺味。就是“俗”了些。

3#
发表于 2005-10-31 07: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5 编辑

故事新编~~~:)

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17: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5 编辑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故事感觉不错,带有讽刺味。就是“俗”了些。

谢谢邱斑点评!俗而不黄,雅俗共赏,笑一个,哈哈哈哈.................

5#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 17: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5 编辑
最初由 婷婷玉立 发表
故事新编~~~:)

问好

6#
发表于 2005-11-1 20: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6 编辑

晕  我不上QQ了~~:))

7#
发表于 2005-11-2 10: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6 编辑

  讽笑合一,顶一下!

8#
发表于 2005-11-2 15:1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6 编辑

有创意!

9#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 2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6 编辑
最初由 冰点乙醇 发表
晕  我不上QQ了~~:))

哈哈..................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 21: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6 编辑
最初由 10868739 发表
  讽笑合一,顶一下!

谢谢你的顶啊!

11#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 21: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5 09:46 编辑
最初由 吴安臣 发表
有创意!

我也为自己的灵感发笑呢!谢谢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 21:4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邱天 发表
故事感觉不错,带有讽刺味。就是“俗”了些。


再问邱斑,此文可是雅俗共赏啊!不算太俗,哈哈哈哈
13#
发表于 2005-11-2 22:0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王纪金 发表
再问邱斑,此文可是雅俗共赏啊!不算太俗,哈哈哈哈


王先生是个高手了,文章雅俗共赏,了得啊!精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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