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李子熟了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百字小说二题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05-11-30 14:1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哈哈,有点儿疯狂了。


嘿嘿!你真幽默?!不是实话实说吧!这是我最后一个回复帖子,且看您的表演!
32#
发表于 2005-11-30 14:15 | 只看该作者
  表演来了——瞧瞧,瞧瞧,哈哈,有点儿疯狂了。

  你也配“人民警察”这几个字?吓唬人么?我每天接触的就是警察,上下一致,不会少见多怪。等着跟你较量,倒要看看论坛内外你到底有何章程,随时随地奉陪——别做买凶杀人的幕后凶手最后被人民警察押上审判庭就好。人不在鬼,有名则行。斯是沾光,唯我德馨。谈笑有大师,往来无白丁。无屑小人之奔走呼号,有名无实之混沌。可以炫耀,可以夸张,可以示众,可以入文,也可以传千古,更可以垂一个万世骂名。

  看看你的文字就明白你的价格与水准,话都说不明白的主儿,疯狂又有何用?发表在全国报刊杂志的作品,自己说垃圾那叫洋洋得意中不忘记自嘲,幽自己一默。如果由你这种文字水平的人来说垃圾,则无异于自打嘴巴了——你我的东西就亮亮堂堂摆在这呢!

  是么,一漂?
33#
发表于 2005-11-30 14:17 | 只看该作者
一笑!且看斑马先生继续表演 !要不要来点灯光?!
34#
发表于 2005-11-30 14:18 | 只看该作者
  一笑也是苦恼人的笑。无奈的笑——不知你的上司看到你在论坛上的拙劣表演会怎样?会不会感到你丢了他们和真正人民警察的脸?论坛就是论坛,拿你的身份说事,有意思么?

  漂?
35#
发表于 2005-11-30 14:24 | 只看该作者
再笑,斑马先生太操心了,来点聚光灯吧。
:)))
好啦,没时间陪你玩啦。
36#
发表于 2005-11-30 14:25 | 只看该作者
  没感觉了就赶紧走人,少丢些脸面,不送了。呵呵。
37#
发表于 2005-11-30 14:28 | 只看该作者
有争执,才有发展,是好事。于我们才有进步,于论坛才有发展。
但请大家在讨论时注意措词,就事论事,更不可人身攻击。
38#
发表于 2005-11-30 14:30 | 只看该作者
  请杨超斑明鉴,过期的帖子到底该不该翻出来加精,我们提出意见有错么?为何不认账,反而先起攻击,甚至拿警察这一特殊身份来说事。实话讲,我见的警察多了,上到三省厅长,下到普通管片民警,这种带有某种暗示和威胁的语言在我这里肯定不管用,弄不好反倒让他自己因此受累。
39#
发表于 2005-11-30 14:46 | 只看该作者
过期的帖子加精论坛之前也没明确规定不可,且他是事出有因,之前请假了,现在补上,因此我们大可不必为此事争执,况且我们一再强调,加精只代表版主的个人立场。这样做妥或不妥当然可以讨论,但大家在讨论时不可小事化大,且言语过激,这样不利于问题也解决,反而把事情扩大化,还影响团结,你说是吧。

当然这事不说谁是谁非,一个巴撑也是拍不响的,总之希望大家以后在讨论时能冷静点,理智些,尽量心平气和了再说话,别让情绪左右了思维。
40#
发表于 2005-11-30 14:47 | 只看该作者
  好。接受。至此为止。
41#
发表于 2005-11-30 15:0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马克先生说得也对,过期的帖子是不该翻出来加精.
42#
发表于 2005-11-30 16:23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最初由 康坤 发表
我觉得马克先生说得也对,过期的帖子是不该翻出来加精.

你觉得好文字也有保质期?
那要图书馆干什么
不如放一把火烧了
烧光了爽快
烧光了让出地方放垃圾



一支烟的时间
泼妇便骂成了街
43#
发表于 2005-11-30 20:59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凉珀 发表
你觉得好文字也有保质期?
那要图书馆干什么
不如放一把火烧了
烧光了爽快
烧光了让出地方放垃圾                                                          -------------------------------- 批的好,评的正确。举双手赞成。握老凉的小手,呵呵!!
44#
发表于 2005-11-30 23:41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说两句!

最初由 凉珀 发表
你觉得好文字也有保质期?
那要图书馆干什么
不如放一把火烧了
烧光了爽快
烧光了让出地方放垃圾

?..


  好文章当然没有保质期。在中财论坛发生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两次,还真的不得不说、不吐不快。作为一个文化人(我估且把能舞两下笔墨的称之为文化人吧)在这出言不逊破口大骂真的有失斯文!中财论坛作为一个文学论坛,其兴办的目的大概是想集思广益、重才纳德、让企业融入浓浓的文化氛围之中而得以根深叶茂的吧。绝不是想让光顾此地的人心生怨恨而去的,而是要筑巢引凤营造一片生机盎然的绿地。

  作为会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论坛的安定团结,帮助版主出谋献策搞活论坛,共同营造一个平等、和谐的社区家园。让想来的人如沐春风,想去的人留恋不舍;作为写手,可以把日积月累的所思所得贴上来与大家共同分享,共同进步和提高;作为版主,尽管不易但也要团结广大会员尽心竭力地维护论坛版面的兴旺发达和安宁。

  在这里,作为一个普通的会员,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个版主的不容易,尤其是做一个令人称道的版主那更是一种超越自我之举。他们真的就图一个找罪来受吗?依我看那确实是兴趣和志向使然。本着热心帮助的本意出发,有谁忍心去责骂和污辱他们的人格呢?如果真的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论坛开通了悄悄话功能,完全可以通过这一功能和版主开展对话和交流,而不必在作者的文章回帖里这样表现。这就象冲到别人的家里吵架一样,还要尊重他人的空间吗!扪心自问,换位思考,稍有一点素质的人是耻于这样表达的。

  多么希望还中财一片安静有序的天空!
45#
发表于 2005-12-1 00:56 | 只看该作者

我靠,这地方还真热闹

有人吵架有好看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21:23 , Processed in 0.05066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